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2 08:45:11 浏览量:

 档案管理制度 为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的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建档 1、电子版:所有重要文件必须有电子档,对部分文档要有需要扫描件; 2、纸质版; 3、检索。

 二、档案分类 档案材料范围包含公司行政档案和总公司及总部、上级公司、上级单位及子公司的协调文档,业务资料档案由各业务部门自行管理,档案主要分:

 1、综合类:证照、合同、协议等; 2、行政类:指公司行政行为过程中产生的需要存档的资料; 3、人事类:招聘、任免、奖惩等有关人事的文件; 4、财务类:考勤、财务报表、工资表等有关财务的文件资料; 5、其他类:工程、招投标等。

 三、档案移交与保管 1、各部门移交资料时,有电子文档的应同时移交; 2、移交档案时要填写《资料入档登记表》入档保存,重要文件要扫描存档; 3、收文送领导审阅、传阅及阅示后存档。

 四、档案借、调阅

 1、档案仅供本公司内部使用,如遇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时,需填写《资料查阅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查阅;若事务紧急,董事长或总经理未能签字,保管人在得到董事长或总经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的同意后方可查阅。之后应及时找董事长或总经理补签。

 2、各部门工作人员查借阅档案资料,需填写《资料出档登记表》并经部门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以及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若事务紧急,董事长或总经理未能签字,保管人得到董事长或总经理以微信、短信或电话方式的同意后方可借阅。

 3、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

 五、档案室要求 档案室要求达到防潮、防火、防虫、通风、采光等基本条件。

 六、档案的销毁 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填写《资料销毁目录》经部门经理或子公司总经理以及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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