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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档案保管制度
第一条 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二条 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第三条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第四条 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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