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巩固工作通知

时间:2022-07-04 08:35:08 浏览量:

  卫生巩固工作通知 各村(居)委、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巩固区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提高卫生创建巩固工作质量,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区政府于近期制定下发了闵府办发[]28 号《关于实施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积分制管理的意见》。并落实区卫生局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区卫生督查组,开展每月一次定期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外来人口集居地的市容环境卫生,区政府督查室还将此项工作列入督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照片和各地区分数,区爱卫办每月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季度向各地区主要领导通报积分情况,并在电视台、报上公布各地区的得分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区府文件精神,我镇按照属地化和职能部门分工原则,拟定了《国家卫生区巩固(浦江镇)责任单位分工表》,对各单位在此次巩固国家卫生区工作中的职能分工进行了明确,请各单位认真对照分工表,按照闵府办发[]28 号文规定的《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检查扣分标准》抓好落实。

 镇爱卫办和镇市民巡访团将组成镇卫生督查组,每月初根据《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检查扣分标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区检查通报存在问题的地方,月中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各单位作通报。月底将每月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向镇领导反馈。

 此项工作将列入镇政府行政效能考核和村(居)委精神文明目标考核,请各单位充分重视,争取早日达到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积分制考核标准,为区巩固国家卫生区作出贡献。

 附件:

 1 、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浦江镇)责任单位情况表 2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实施国家卫生区巩固工作积分制管理意见的通知 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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