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任务书科技创新类

时间:2022-06-16 12:10:07 浏览量:

  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任务书 (科技创新类)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甲方):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年限:

 年

 月 至

 年

 月 支持方式:后补助

  项目承担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

 申报单位办公地址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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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协作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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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考核内容:

 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技术考核指标

 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项目计划进度

 项目成果提供形式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

 (一)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称 所学 专业 业务 专业 项目中 分担任务 工作单位

 (二)主要参加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所学 专业 业务 专业 项目中 分担任务 工作单位

 三、经费来源及预算:

 (单位:万元)

 (1)经费来源:

 来源

 20

 年 20

 年 20

 年 合计 承担单位自筹

  (2)课题经费支出:

 科 目 来源 20

 年 20

 年 20

 年 合计 设备费 承担单位自筹

  材料费 承担单位自筹

  测试化验加工费 承担单位自筹

  燃料动力费 承担单位自筹

  差旅费 承担单位自筹

  会议费 承担单位自筹

  国际合作交流费 承担单位自筹

  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费

 承担单位自筹

  劳务费 承担单位自筹

  咨询费 承担单位自筹

  其他费用 承担单位自筹

  间接费用 承担单位自筹

  合计

  区财政科技专项拟资助金额

 四、任务书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任务书内容,乙方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方可变更。否则按乙方违反任务书规定处理。

 五、甲方中途无故撤项或不履行任务,所拨经费不得追回;乙方不履行任务或不能保证科技经费专款专用,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部分或者全部退还所拨经费。

 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确系人力不可抗拒等客观因素影响合同执行时,甲方将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乙方在发现上述情况时,必须在 3 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七、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并要求乙方汇报任务书执行情况。项目被确定完成后,甲方按《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规定予以验收并核销科技经费。如乙方未完成考核指标或拖期,甲方酌情减少核销金额。

 八、科技项目经费要遵守专款专用原则,乙方应当按财政部门要求的会计科目,按课题独立核算,配合甲方监督。

 九、其他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按《西城区财政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西城区科技创新类项目实施细则》执行。

 十、本任务书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区财政局备案一份。

 十一、本任务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 二 、签订任 务书各方:

  委托单位(甲方):

 单位负责人:(签字)

 北京市西城区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主管:(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承担单位(乙方):

 开户银行:

 (公章)

 帐

 号:

 单位负责人:(签字)

 邮政编码:

 地

 址: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电

 话:

 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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