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学落实“五项管理”作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10 16:28:18 浏览量:

中学落实 “五项 管理”作业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和 XX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以及 XX 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双减"意见的工作提示要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制定作业公示制度。

 二、“双减"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作业管控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作业管理与评价工作的领导,将作业管理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教学常规、改进教学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学构建作业管理机制,推进作业管理改革。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 各班主任各学科任课教师 三、强化过程管理 依据 XX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要求,制定了作业管控的具体办法: 1、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2、充分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增加学生对作业的选择性,书面作业要分基础层和拓展层两类,供学生选择。对于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适当减少提高型、拓展型的作业。

 3、作业形式应结合学科特点、学生学习水平、年龄特征和兴趣等,可以布置复习型、记忆型、阅读型、写作型、实践型、合作型等类型的作业,增强作业的多样性。强调学生是作业的主体,注重发挥学生作业的主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让学生在作业过程中获得生动、活泼的发展。

 四、明确具体要求,精细管控 优化作业设计。加强作业设计研究,重视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探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丰富作业类型,要把预习类作业、巩固类作业与阅读、探究、实践、合作、体验等类型作业相结合。作业内容要符合课标、教材内容,关注学科素养和学科思维,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学生温故知新、迁移拓展的能力。精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的、重在迁移运用的作业,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坚决纠正通过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来提高成绩和升学率的做法。提倡有利于学生创造性学习和实践的作业。

 2、控制作业总量。教学校长、教务主任是控制作业量直接责任人。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 90 分钟。九年级学生作业量可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需求适度开放,但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长不允许超过 2 小时。

 3、分层次布置作业。要尊重学生学习的差异性、阶梯性,科学、系统、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及时整理和巩固所学知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倡导“基础作业+拓展作业”模式,适应学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个性化发展需要,分层布置作业。倡导教师自主编制作业,合理改编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以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成章、成册、成本布置作业的现象。

 4、创新作业模式。推进作业模式的改革创新,重视作业的实践性、综合性,鼓励以家庭劳动、阅读欣赏、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类作业替代书面作业,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综合实践活动类作业。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布置相关素质提升作业,以学生参与体育锻炼、进行美术的欣赏与创作、参与音乐舞蹈的欣赏与训练等为主。

 五、健全反馈机制,优化批改 建立了作业批改反馈制度。指导教师应合理使用各种批改形式,对布置的作业必须做到全批全改。加强作业批改的及时反馈与针对指导,提倡面批与集体讲评相结合。及时反馈作业批阅结果,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面批矫正或予以个别辅导。要引导学生根据作业批改结果分析学习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要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及时调整教学进程与教学难点。可以根据作业的类型和特点,采用多样化的评价方式。

 在课堂教学中尝试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生成作业、批改作业,反馈作业完成情况,切实减轻教师的负担。作业布置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不得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要求家长对书面作业检查并签字,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不得布置“繁、难、偏、旧”的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六、健全督导机制,强化管理 学校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常规工作抓紧抓实。将学科教师的作业质量、作业负担等情况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设置监督了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完善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通过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学生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定期检查和统计学生作业的总量和批改情况,分析作业质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作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确保将作业管理具体要求落实到位。

 1 2021 年小学开展双减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主体功能,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根据国家和省“双减”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舟山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1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达到100%;初步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管控,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 100%。

  二、工作目标

 2022 年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全面建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基本消除;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有效减轻。

  2023 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在巩固 100%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的创建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够满足学生需要,形成具有舟山特色的校内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体系,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 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深入推进“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实施小学扩容和初中学校培优行动,办好家门口的每一所公办学校,通过内涵发展加快形成一批现代化中小学校。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到 2025年实现乡镇学校教育共同体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教师和管理干部跨校流动工作,高质量共享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教科研成果等,促进教育全要素有序流动。

  2.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开齐上好国家规定课程,确保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加强幼小科学衔接,严格按课程标准落实零起点教学。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积极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强化教育教学与生产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突出实践应用,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组织以“减量精质”为目标的系列培训,加强教学过程指导与评价,多形式开展中小学课堂教学、作业设计优秀案例评选推广工作。

  3.加强考试管理。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大幅压减考试次数。进一步加强中考命题管理,合理控制考试难度,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探索实行期中期末考试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4.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全面推行“公民同招”,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全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 切实提高作业管理质量

  1.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健全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分年级公示作业内容构成、完成时长等,促进教、练、考一致。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加强校本作业资源建设,鼓励教师通过选编、改编、自主创编等方式设计高质量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对完成基础作业有困难的学生开展个别化辅导。

  3.分类控制作业总量。由学校年级组统筹各科目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 90 分钟。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掌握学生学情,加强作业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5.建立作业监督机制。各县(区)要出台学校作业管理监测办法,将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教育部门要将作业设计、批改、讲评、辅导等情况作为教师考核重要内容。

  (三) 全面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1.保证校内课后服务时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放学后托管服务全覆盖、学生有需求全覆盖。推行“5+2”模式,工作日每天下午课后开展托管服务,结束时间一般为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后 20 分钟。有条件的初中学校开设晚自习,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 8:30。

  2.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各县(区)和学校要制定本区域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方式、管理制度、保障机制等。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上课、讲授新课。建立完善课后服务质量多方评价机制,组织托管服务示范学校评比。

 3.拓展课后服务渠道。鼓励各县(区)建立课后服务支持系统。校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教师力量不足的,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等参与。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校参与课后服务,建立机构评估退出机制。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志愿者参与托管服务。

  4.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海岛教研训一体化平台等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不断完善数字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免费向学生提供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及高质量的专题教育资源。加快推出“问学名师”线上服务。

  5.加强课后服务保障。各县(区)要积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多种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确保课后服务持续顺利实施。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充分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以及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对招募志愿者提供服务的,要按照财政部和民政部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志愿成本补助。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四) 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1.全面摸清培训机构底数。全面排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总数、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方面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及时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和“浙里培训”平台系统,同时实现与省、市、县(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2.实施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教育、文化体育、人社、科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学科类、文化艺术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根据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严格审批,加强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

  3.严格规范培训机构审批。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未通过审批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取消其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通过的纳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4.完成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将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转登工作办法、时间表和路线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登工作。

  5.从严规范机构培训行为。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不良学习方法;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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