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纪检组2020工作

时间:2021-10-31 12:29:20 浏览量:

派驻纪检监察组 0 2020 年工作总结及 1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以优化政治生态、落实两个责任为主线,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为抓手,深化职能“三转”,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深入做好教育监督、执纪审查、查处案件、风险防控“四篇文章”,推动了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营造新风气、取得新成效。全年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平均分同比提升了 6.3 个百分点,尤其是一把手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的专项测评中,15 个测评项目得分均比上年度有不同程度提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存在的不足和 2021 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0 2020 年工作情况

 一年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当好“哨兵”和“探头”,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实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工作定位,千方百计聚焦主业,聚精会神履行专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局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监督驻在单位政治生态建设显成效。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驻在单位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督促驻在单位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把“改”字贯穿始终,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紧盯不放、整改到位。督促驻在单位共修订完善《党委中心组议事规则》等制度 59 条,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 20 日前驻在单位党委和各党支部都能围绕相关议题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在参加驻在单位日常活动中,重点监督驻在单位党员干部是否存在不当的政治言论和政治表达,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

  2、监督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形成良好的政治氛围。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制度上规范,更加突出民主集中制的执行。监督“四个服从”的执行情况,其中一个重要制度安排就是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上策下达和下情上传;监督“四个意识”的增强情况,其中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党是领导一切的”,既实行充分民主,又具有效率,还能预防颠覆性错误;监督开好“**”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场氛围好、效果好、启示好。参加驻在单位重要会议,发表意见,重点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讨论决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程序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度,是否坚持“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坚决杜绝“家长制”作风或“一言堂”现象。

  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用好治理能力这个锐利武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首先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驻在单位通过专题策划,统筹资源、整合力量,创新方式、提升效果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人人写出了党性分析材料。其次是把握好坚持正确用人导向这个关键,无论是干部提拔还是职务与职级并行,都严格把握标准,重点是从严把关,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下大气力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倡导“人人是环境,个个是生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打造良好政治生态。驻在单位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后,否决 2 名拟提拔干部,15 名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上班不正常人员不予晋升职级。

  (二)提高监督质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监督“一岗双责”的落实落地,督促驻在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突出位置,让各级领导头脑里常想、会议上常讲、工作中常抓。突出表现在:

  1、责任分解更加严密。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党委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落实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心交心制度,在党委会上强调提醒班子成员*批次。驻在单位上下各级都把“零发案”作为工作目标,把工作标准细化、量化为硬指标,落实到每个干部和每个岗位,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问责”,分管领导认真“督责”,全体干部自觉“履责”的责任落实局面。

  2、责任考核更加严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驻在单位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加强对驻在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作风建设方面规定的监督检查,紧扣时间节点,在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期间明查暗访,发送廉洁自律警言警句,检查车辆封存情况;关注“三公”消费热点,抽查财务账目,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宴请、公款送礼以及个人消费单位报销等现象发生。促进驻在单位在抓好日常检查考核的同时,重点对作风建设、能力建设、规范执法、廉政风险整治等工作进行督办和检查,推动了责任制落小落细。

  3、责任追究更加严肃。驻在单位普遍建立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大到执法、小到环境卫生都有严格的追究机制。先后 13 次指导并参加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对驻在部门行政服务窗口进行多次暗访检查。据统计,驻在单位全年共实施责任追究 25 人(次)。通过责任考核和追究,严肃了纪律,教育了干部,推进了责任落实,保障了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提高政治担当意识,从严从快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了解和掌握驻在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把监督融入到驻在单位的工作当中去,准确把握驻在单位权力运行的特点,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

  1、提高查办案件的思想认识。驻在单位普遍有错误的思想认识,认为查办案件暴露问题会损毁单位形象,存在着内外有别,不想查的思想;单位领导认为查办案件有负作用,怕影响同志关系,存在重“情”轻“法”的思想。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 5 次在驻在单位党委会列席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认真组织学习了党中央关于反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抓住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放任自流的危害,让大家认识到查办案件是净化环境的措施、是对干部的保护。驻在单位勇揭家丑不护短,积极支持办案,坚持法纪面前人人平等,营造了较好的办案环境。

  2、坚持“两个对接”办铁案。一是与市纪委监委领导和各室办的对接,争取市纪委监委领导的关心支持,争取各室办的业务指导;二是与驻在单位的对接,充分发挥“驻”的优势,不惜花时间,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采用点对点、面对面上门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掌握业务流程,调查了解案件情况。把握一个“慎‘字,认真初核,慎重立案;立足一个“巧”字,因案施策巧调查;明确一个“准”字,注重事实准确定性;强调一个“快”字,排除干扰快处理。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 6 件,立案查处2 起,行政处分 2 人,其中开除 1 人,记大过 1 人;督促机关党委通报批评 12 人,经济处罚 8 人。

  3、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案件查处,督促驻在单位结合实际筛选出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学习研讨,深入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并结合自身实际查摆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列出个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逐节点抓好落实。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听廉政主题报告、发廉政微信短信、开廉政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常态性的引导教育;邀请纪委监委有关领导给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接受教育,组织部分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自身免疫力。

  (四)提高制度约束水平,督促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为了发挥制度管总的作用,督促驻在单位对现有的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完善,使各项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

 1、督促建立和完善了领导班子廉政制度。监督驻在单位领导干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抓好收入申报、拒收礼品礼金登记;严格落实《党委议事制度》,重点抓好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三谈两述等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分工责任制度》,重点抓好“一把手”不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班子成员不插手基建和各类招投标,“三重一大”坚持民主决策、注重民意、结果公开等;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厉行节约,不搞庆典、不办论坛、不办节会,招待费支出列明人员姓名等。通过制度约束,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全年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2、督促建立和完善了队伍管理制度。在廉政纪律方面,着眼于提高勤廉意识和公仆意识,督促翻印了 37 项有关廉政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本,规定每月集中必学内容;在日常管理中,督促制订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3、督促建立和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重点抓好组织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制度出台一项备案一项,督促落实一项。加强组织监督,按制度要求,谁分管,就检查谁,谁分管事项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加强内部监督,涉及调整岗位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岗责体系清、资产交接清、接续手续清;加强社会监督,全年特邀人大、政协、新闻部门和服务对象代表 121 人成为聘请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形成了考核机制,使责任追究机制贯穿于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

  二、一年工作中的不足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偏弱,监督执纪问责和查处的手段不够丰富,与市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二)派驻人员力量偏弱,与驻在单位加强配合,建立学习“思廉”、考试“学廉”、谈话“促廉”、民主“评廉”等廉政文化体系还没有完善起来。

 三、1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的安排部署,重点检查驻在单位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的建设、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三重一大”和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突出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驻在单位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

  1、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教育引导驻在单位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督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分解落实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化和规范化。

  3、全面加强党内监督,督促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行使情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二)进一步加强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力度。

  1、抓好党员干部重点监督。持之以恒坚持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守住一个个时间节点、看清一个个具体问题,加大执纪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继续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事务和末位表态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抓好反腐倡谦宣传教育。持续坚持廉洁从业教育,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清正廉洁理念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

  3、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重点查办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驻在单位的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

  1、以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制度为抓手,大力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驻在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规则,建立纪委组长约谈工作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建立驻在单位选人用人双签字制度。

  2、建立完善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定期向同级党委信息反馈制度、定期向上级纪委监委汇报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定期指导驻在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工作。

  3、建立完善与驻在单位的协同治理制度,在应对挑战和问题的时候,充分在沟通、协商基础上进行协同,提升应对和处置问题的能力,促成治理能力的提升。

 

 以下内容供参考:

 派驻纪检监察组 9 2019 年工作总结及 0 2020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在县纪委常委会和监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监派驻第**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做好对本组**个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常委会监委会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现将 2019 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2020 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9 2019 年工作总结

 (一)开展“五查五看”,助推党委主体责任压实。一查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看部署、协调、过问、督办是否到位。今年以来,在召开驻在部门联席会听取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先后**次与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督办,指出存在的问题**项,提出意见建议**条,有力强化了“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查“一岗双责”,看领导班子成员“两手抓、两手硬”是否到位。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由组长带队到驻在部门与领导班子成员就所分管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情况和如何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每位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和压力传导。三查工作落实台帐,看领导班子研究部署、检查总结是否到位。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督台账,实行季调度研判,半年检查的方式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对每个驻在部门逐一列出问题清单,限期整改报备。四查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是否到位。重点查看“三重一大”事项全程跟踪监督制度、重点岗位人员日常廉政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正反典型教育情况,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五查接信处访和问题查处情况,看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是否到位。通过驻在部门信访月报台账,及时了解驻在部门接访情况,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从而有力的促进了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围绕“四个紧盯”,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一是紧盯日常工作,监督“关键少数”不放松。充分了解和掌握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性质和特点,定期分析驻在部门的廉政风险点,监督执行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等方面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2019 年,先后分析整理廉政风险点**大类**余项,现完成整改**余项。二是紧盯干部队伍,监督作风建设不放松。针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岗位负责人等重点对象,围绕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县相关要求,紧盯乔迁、升学、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的现象以及公车私用、违规用权等方面的问题,采取不定期抽查、随机走访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余次,发现问题**项。三是紧盯机制完善,监督权力运行不放松。强化“三重一大”、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等重要制度监督落实。健全廉政预警、纠错整改、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廉政监督防控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运用部门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强化对财务“收支管”三项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四是紧盯问题线索,执纪问责不放松。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狠抓整改落实,针对违纪问题严肃问责。一方面紧盯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六大纪律,紧盯问题线索和责任人,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开展问责工作。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人。

  (三)抓住“三个环节”, 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一是关口前移,强化事前监督。督导驻在部门严格落实县纪委“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细化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要求驻在部门报告“三重一大”事项时一并提报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方案、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资料,根据提报材料,及时了解研究事项有关情况,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分析研判等方式了解掌握涉及行业知识及相关政策规定,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预判可能发生的问题,形成初步监督建议、风险防范措施,提前分析研究监督意见,做到决策监督胸有成竹。二是紧盯程序,强化事中监督。根据驻在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时间安排,派员参加“三重一大”会议。参与决策监督时,敢较真、敢担当,结合事前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监督意见,既对决策程序性和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又对决策政治性和社会性开展监督。发现违反决策程序的果断叫“停”,发现决策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坚决说“不”。参加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会议共计**次,监督决策事项**项,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和决策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建议**条,否定决策事项**项。

 三是跟踪检查,强化事后监督。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做出决策后,经常调度过问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决策执行效果,防止出现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情况。采取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事项执行关键环节、推进时间进度、执行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未按决定执行的“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叫停,有效防止决策执行变形走样问题发生。今年以来共对**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跟踪问效,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执行到位。

 (四)开展“四个谈话“,注重抓早抓少。一是定期开展谈话提醒。每半年对驻在部门开展一次集中谈话,谈话情况记录在案,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参考,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提醒谈话**人次。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谈话提醒。充分发挥廉政约谈的警示教育作用,瞄准“重要关口”消除问题萌芽,对驻在部门干部坚持“四必谈”:重要岗位变动时必谈、发现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有意见反映时必谈、发生婚嫁丧娶事宜时必谈、考核测评满意率较低时必谈。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廉政约谈**人次。三是开展重要岗位开展谈话提醒。紧盯驻在部门职责特点,抓住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中层干部等“关键少数”,采取“一对一”“面对面”双向互动模式,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小节管起,强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提醒。四是分类型开展谈话提醒。灵活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主体责任谈话、问题约谈等形式,没有问题常提醒、发现问题早纠正,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五)开展“四个抽查“,变“坐门等客”为“主动出击”。一是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抽查。重点对遵守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款旅游等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用“四种形态”及时处理,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给予纪律处分**人。二是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行为的抽查。重点抽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不按规定请示报告和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说明问题、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等事项,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三是加强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抽查。重点抽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占用公物和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给予纪律处分**人。四是加强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抽查。重点抽查迟到早退和工作时间在办公室炒股、玩游戏、网购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今年先后开展抽查**人次,发现问题**个次,给予组织处理**人。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思路需进一步跟进。日常监督仍然停留在“三重一大”权力运行上,没有真正理解把握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深刻内涵,对新的党纪法规学习掌握不够,没有从党的六项纪律入手,确立工作思路和监督重点,政治站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日常监督浅表化。主要表现在监督的主动性不强,精准性不够,有效性不突出。三是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座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不能正确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进行约谈提醒,追责问责,导致执纪审查宽松软。四是自身建设还需加强。

  二、0 2020 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履行监督首责,在“三个监督“上实现新突破。在主动监督上,要聚焦“六项纪律”,针对驻在部门实际和特点研究制定题目,确立监督检查重点;建立工作抽查、文件调阅制度,通过核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问效;要有选择地列席驻在部门会议或参加重大活动,由以往“等通知式”被动监督转变为选择性主动监督,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搞好实质性的监督检查。在精准监督上,要紧密结合驻在部门特点,聚焦突出问题确立切入点,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小切口大纵深,精准发力,提高监督成效。在有效监督上,要防止浅表化、做无用功,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在监督中发现问题,实现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上处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置,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通过跟踪追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相统一。

  (二)抓牢“三个重点“,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一是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通过现场检查、巡察监督、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执好纪,问好责,狠抓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按照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思路,突出“三重一大”事项,实施重要工作、重点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与驻在部门一起,抓牢“关键点”,防控“风险点”,提升“效益点” ,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按照“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工作定位,着重强化对驻在部门的履职监督,2020 年,我们将探索在每个驻在部门工作中选取一项重点工作,派员全程与驻在部门一起研究谋划工作方案,一起研究推进措施,一起督导抓好落实,在全程参与驻在部门中心工作的同时,跟进发现廉政风险点,及早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三)抓好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笼子”。一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指导督促驻在部门及下属单位排查风险点、绘制权力流程图、制定防范措施;指导驻在部门根据每个岗位特点,以个人政务公开牌形式,将岗位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等内容进行公示,切实增强每名工作人员的风险意识、自律意识;指导督促驻在部门通过刊板、网络等渠道将廉政风险防控内容在全系统公示,促进相互监督制约。二是梳理完善规章制度。经常深入部门,对相关制度进行审查,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组织驻在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三是加大科技防腐力度。坚持分门别类,指导驻在部门确立网上审批事项、制定网上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网上办公制度,实现了自动核算、自动审批,以科技手段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四)按照打铁必须硬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自身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纪委关于加强派驻监督的新规定新要求,学习贯彻市县委领导在派驻机构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对本组干部的依规依纪管理;加强请示报告,切实增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和行为,真正在严管中体现对本组派驻干部的厚爱。要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切实用实际行动体现忠诚,用严守底线体现干净,用事实业绩体现担当,努力树立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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