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计划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计划文稿】

时间:2021-10-11 08:52:49 浏览量:

区司法局 1 2021 年工作计划 和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计划 文稿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建设,力争打造一批标兵司法所

  1.认真推进落实省、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配齐配强司法所长,统筹各方面资源,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不足、外观标识不规范、人员力量不齐的问题。2021 年重点推进完成马城司法所、朝阳司法所提档升级建设。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2.一是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对照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指标体系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二是积极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应诉水平,促进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制度,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机制和方法,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推进《禹会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四是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把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

  (三)提升普法宣传力度,充实普法人员力量

  3.一是发挥好媒体作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的资源优势,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治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栏目。注重运用新型媒体,不断发挥微信、微博、电视、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普法功能。二是开展针对性普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人群专项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动员、鼓励、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和公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好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4.一是重点推进《xx 区乡村矛盾纠纷调处直通车试点方案》实施,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在长青乡先行开展试点。运行期满对试点方案绩效进行评估论证,评估通过后持续推广推行,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二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重点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合理发展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结构,在充分发挥兼职人民调解员作用的同时, 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好法律政策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新形势下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

  5.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补充增强社区矫正力量,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化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力度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和《xx 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二是统筹谋划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建设社区矫正中心的要求,合理确定功能区划和设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租赁、翻修等方式,建成规范化、标准化的社区矫正中心。三是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项目建设,依托智能点验系统,强化远程督查、远程教育、远程考核和远程调度的功能。完善社区矫正联勤指挥中心工作机制。推动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标准体系,强化信息智能化实战应用。

  (六)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6.一是加强与各单位沟通协调。加强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拓展案源,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加强与劳动仲裁、残联、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农民工、工伤等案件援助力度。二是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度。结合“12.4”宪法日,岁末年初农民工返乡等契机,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在人流集中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利用微信公众号、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宣传栏、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三是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和旁听庭审评议小组,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市局案件评审专家、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评审,规范卷宗标准,提升案件质量。

  (七)开展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7.一是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法治乡村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快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大力宣传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征地补偿、农民工维权、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安全生产、劳动保障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及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等。二是严格规范农村执法。规范农村执法主体,推进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结合。健全农村法律监督机制。严格规范执法主体以及各执法部门的权力、职责,明确执法主体、执法内容、法律责任。加强农村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农村基层党委、政务、村务公开,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三是增强基层执法人员素养。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培养群众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提高他们用法律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真正实现村民自治。

 区退役 军人事务局 1 2021 年工作计划 文稿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__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保障法》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文件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聚力破解矛盾问题,守牢风险防控底线,强力推动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我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重点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到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1.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确保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全面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将红色基因传承贯穿于每项工作的全过程。

  3.加大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力度。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工作绩效和领导班子等考核,定期组织对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核查督办。

  (二)全面推广“尊崇工作法”

  4.持续推广落实“尊崇工作法”,按照“七个一”即“一域一队伍”“一人一台账”“一家一对接”“一周一活动”“一月一堂课”“一季一走访”“一年一评选”的要求,镇街打造 1 至 2 个示范点,通过示范引领将“尊崇工作法”的主要内容在基层落地,让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和熟练运用“尊崇工作法”。

  5.开展工作调研,加强工作督导,建立工作调度和信息报送机制。召开推广“尊崇工作法”现场推进会,组织督导组到各镇(街)督查指导“尊崇工作法”的推广工作。

  6.将“尊崇”的理念贯穿到政策法规宣传、思想政治引导、移交安置、拥军优抚、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军休服务、褒扬纪念、双拥工作等业务工作中,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特色做法,为“尊崇工作法”注入丰富的实践内容。

 7.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尊崇工作法”的内容、推广程序和操作办法,大力宣传各镇(街)在推广“尊崇工作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8.创新“党建+”模式,研究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组织制度,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加强流动党员的沟通联系。

  9.不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和政策法规宣传解读。

  10.挖掘和选树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开展全区“最美退役军人”评选和学习宣传,配合做好全省、全市优秀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宣传工作。

  (四)高标准完成移交安置任务

  11.完善推广“直通车”式安置办法,实行重点对象直接安置、专业人才对口安置、特殊人才选调安置、具备资格转任安置,进一步提高安置的科学性和人岗匹配度。

  12.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精准优质安置,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落实。

 13.深入实施“三请三回”工程,着力推动项目的签约和落地。开展“迎接退役军人返乡”活动。

  (五)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

  14.重点抓好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工作,实施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帮扶,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区、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

  15.加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考核审查,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每年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至少 2 次以上。

  16.响应省市号召,积极先行先试,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产业园或孵化基地,落实贴息贷款等优待政策。

  (六)加强军休服务管理

  17.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两个待遇”。

  (七)落实抚恤优待政策

  18.抓好《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

  19.继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按照国家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0.做好残疾军人等人员残疾等级评定初核和伤残人员辅助器具配置核发工作。

  (八)做好褒扬纪念工作

  2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加强全民国防教育。

  22.做好烈士评定、“烈士祭扫、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及《烈士光荣证》颁授等工作。

  23.传承红色基因,开展区内烈士及纪念设施普查。

  (九)提升双拥工作水平

  24.加强基层拥军支前骨干队伍建设,协助部队遂行训练演习、备战执勤、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协调驻区部队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25.扎实做好双拥工作,完善双拥工作和军民共建机制。

  26.落实“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制度。

  (十)抓好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27.在全系统推广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加大交办转办督办力度。

 28.开展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持续推动矛盾化解。组织开展“关爱企业军转干部大走访”活动,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29.探索建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进一步发挥老兵关爱基金作用,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30.建立部门联动舆情信息共享机制,坚持封堵负面舆情与强化正面引导相结合,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压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退役军人领域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一)服务中心工作

  31.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摘编》,不断增强抓好服务保障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32.建强服务保障队伍。借鉴上 xx 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专干工作经验做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内容、程序与方式、资金管理、保障与监督等,落实购买服务经费。

  33.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吸收热爱公益事业的退役军人党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退役军人典型代表,组建各级退役军人“新长征”志愿服务队伍,综合指导协调志愿服务工作。

  34.规范服务保障标准。以深入推进“尊崇工作法”为抓手,狠抓“七个一”主要内容落实落细,探索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提升尊崇服务质量标准。

  35.精准掌握基础信息。抓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更新,精准掌握每个退役军人个人、家庭情况和利益诉求,适应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需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全面摸清全地区退役军人工作底数,完善“一人一台账”,提高工作科学性、精准性。

  36.加强依法办事能力建设。扎实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强化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贯彻,完善服务体系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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