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2017年汶川县农家书屋补充书籍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1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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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汶政采询 [2017]3 63 号

 汶川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7 2017 年汶川县农家书屋补充书籍采购项目

 询

 价 价 文 文 件 件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 本采购文件经我单位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公章:

 时间: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组织机构)受 汶川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7 2017 年汶川县农家书屋补充书籍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汶政采询 [2017]3 63 号

 二、项目名称:

 汶川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7 2017 年汶川县农家书屋补充书籍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财 政资金

 四 、 项目简介:

 共一包:

 第一包:7 2017 年汶川县农家书屋补充书籍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0 万元。

 (详见询价文件)。

 五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5 年和 2016 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验资报告);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缴税凭证和单位社保缴纳凭证;

 (3)、具有出版物批发资格,提供年检合格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在四川省内有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以及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能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七、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本次询价报名为 网上报名,询价文件自 2017年 年 0 10 月 月 5 25 日起到 到 2017 7 年 0 10 月 月 1 31 日 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abatc.cn )下载,询价文件按包获取,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下载询价文件和其他资料;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询价文件和其他资料,此为获取询价文件唯一途径。(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可登陆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涉及网络问题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4009618998。不收取询价文件工本费和编制成本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7 17 年 年 1 11 月 月 1 1 日 日 0 10 时 时 0 00 分 分。

 (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

 阿坝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 6 246 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

 汶川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990416750

 十二、采购组织机构:汶 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威州镇东街 50 号 1 栋 1 单元 4 楼 4 号)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7-6228581

  二〇一七年 十月二十五 日

 第二章 询价采购投标人须知 询价采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汶川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 年汶川县农家书屋补充书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汶政采询[2017]63 号

 2 采购单位:

 汶川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组织机构: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机构地址:汶川县威州镇东街 50 号 1 栋 1 单元 4 楼 4 号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6 评委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每包 3 家 7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日内; 交货时间、地点 :

 交货时间:20天(交货时间为货物运输至指定地点,并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的时间); 交货地点:汶川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8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100 天 9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报价表一式两份。

  10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000元

 人民币陆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

 2017 7 年 10 月 31 日 15 :

 00

 (3)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abatc.cn)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备案的电子 网银 账户缴纳,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以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系统打印出的投标记录表记录的投标保证金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资金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人应预留足够的资金到账时间。)

 (5)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接受报价文件。

 (6)本次投标保证金仅对本次投标有效,如出现二次招标等情形,投标人需退还本次保证金后重新缴纳 。

 (7)我中心已实行保证金自动退还制度(中标人除外)。

 (8)投标保证金按包缴纳。

 保证金联系电话:0837-6332586 保证金联 系 人:陈先生

 11 投标人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3 3 天前按询价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组织机构。

 1 1 、涉及询价文件中的特殊资格条件、资质、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疑问、澄清,投标人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人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2 2 、涉及第1 1 条以外的其他疑问、澄清,投标人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采购组织机构联系方式 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

  12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均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各个程序环节负有全面责任。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川财采【2010】58 号)等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不符合《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规定的质疑书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本次采购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2.1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2.2 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 报价

 1 4.1 按照询价小组的通知报价;

 4.2 投标人应以“包”为投标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投标。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

 4.2 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设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使用,质保期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等。

 4.3 投标人应在报价书中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出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6)按照以上办法处理,总价金额发生变化的应当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确认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4 报价书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人必须按询价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2 在开标时,对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没有到账的供应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5.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在交易中心备案后退还。

 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如果投标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6. 投标有效期

 6.1 自开标日起 100 个日历天,报价文件应保持有效。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二、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投标人应认真 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本询价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询价文件的答疑、解释

 8.1 投标人有权要求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询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

 8.2 投标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 3 个工作日前按询价公告或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正式文件通知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更正、修改的问题,将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 个工作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留意查阅。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查阅相关澄清、更正、修改,由此造成的结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 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9.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0. 报价文件构成

 10.1 资格性报价文件:

 10.1.1、投标函 10.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3、声明 10.1.4、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10.1.5、资质证明文件 10.2 技术性报价文件:

 10.2.1、技术部分 10.2.2、技术规格偏离表 10.2.3、质量、服务承诺

 10.3 报价文件需按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分别胶装成册。

 10.4 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10.5 投标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0.6 投标人不得在未书面征得汶川县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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