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泸县泸县水务局(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泸县玄滩水库、河溪子水库勘察设计、水保服务、环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2533

时间:2022-07-05 17:20:02 浏览量:

  泸县玄滩水库、河溪子水库勘察设计、水保服务、

 环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5105212020001158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泸州

 泸县水务局(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二 二 0 0 二 二 0 0 年十二月

 目

 录

  第 一 章

 磋 商 邀 请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5

 第 三 章

 采 购 项 目 技 术 参 数 及 商 务 要 求 „ „ „ „ „ „ „ „ „ „ „ 1 9

 第四章

 项目磋商 内容及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2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2

 第 六 章

 评 审 办 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4 4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 54- -5 58 8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 泸县水务局(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 泸县玄滩水库、河溪子水库勘察设计、水保服务、环评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泸县玄滩水库、河溪子水库勘察设计、水保服务、环评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5105212020001158

 三、项目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和“信用泸州”网站(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提供下载,成为注册用户。请潜在供应商自 2020 年 12

 月 1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7:00 前(北京时间)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网上在线获取磋商文件(不提供现场购买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 年

 12

 月

 28

 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 件地点和磋商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 6 6 号沣泽苑宾馆 B B 座四楼。

 本项目报名交纳截止后,是否具备磋商条件的信息,请供应商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zsggzy.com/)的“项目开标前状态”栏目查看。如果该栏目提示项目“达不到开标条件”,代理公司将不组织接收响应文件。

 十、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县水务局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泸县福集镇玉蟾大道 298 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18808308240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 6 号沣泽苑宾馆 B 座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刘玥、邓彬、卢蓉

 0830-8566667(项目咨询)

 2020 年 12 月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0.5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 30.5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6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磋商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磋商文件约定执行。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磋商)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5%)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约定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

 (交款注明:交泸县玄滩水库、河溪子水库勘察设计、水保服务、环评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刘玥、邓彬

 联系电话:0830-8566667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刘玥、邓彬

 联系电话:0830-8566667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勤德咨询公司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刘玥、邓彬。

 联系电话:0830-8566667。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B座四楼。

 13 供应商询问 联系人:

 卢蓉 联系电话:0816-2246156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刘玥、邓彬 联系电话:0830-8566667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B座四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0-8191721 邮编:64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泸州市公告资源交易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采购代理代理费 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000.00 元。

 代理费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临园口支行 银行账号:22 2402 0104 000 3307 18 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泸县水务局(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勤 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5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

相关热词搜索: 泸县 泸州市 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