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如何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以新县为例

时间:2022-07-04 12:45:11 浏览量:

  浅析如何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以河南新县为例 新县司法局

 吴磊

  摘要:文章以河南省新县为例,从源头治理,规范组织建设;专业调处,拓展调领域;因地制宜,活化调解方式等三个方面分析了如何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以期为新时代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贡献微薄之力。

 关键词:河南新县

 人民调解

 保障

 新县位于河南省最南端,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结合部,总面积 1612 平方公里,辖 17 个乡镇区(区、街道办)、206 个行政村(居委会),总人口 36.8 万。

 近年来,新县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省信访工作先进县和省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优秀县等多项国家、省市级荣誉, 其中被誉为“东方之花”的人民调解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县司法局为了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力推进了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的蓬勃发展。

 一是注重“广”,源头治理,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目前新县建有调委会、调解工作室 229 个,配置调解员 1229 名,构建成县乡村三

 级调解网络体系,基本做到了人民调解工作横到边、纵到底,有组织、有领导、有人员,2018 年结合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之机,新县司法局对全县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全面调整,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2015 年、2016年新县司法局又先后与湖北省红安县、大悟县签订联防联调协议,建立省际边界联防联调机制,确保毗邻接边地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调处。同时,新县司法局作为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机关,为 17 个乡级调委会配齐档案柜、标准化调解桌等各类设备,有力促进人民调解的有效运行和阵地建设,大力提升人了民调解委员会的形象;把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资深调解员授课等方式,每年至少组织两次调解员集中培训,不断提升调解员自身素质。

 二是讲究“细”,专业调处,积极拓展人民调解服务领域 着眼于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行业不断增多的新型矛盾纠纷,新县司法局探索人民调解新领域,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组建了交通事故、涉外劳务、劳资关系及医患纠纷 4 个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确定由县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人社局、劳务局等部门分管业务负责人作为 4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委会领导小组组长,并抽调 8 名律师分别参与 4 个行业性专业人民调委会工作,形成了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相互配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非死即伤,受害人及其家属情绪激动,

 各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往往很容易引发冲突或信访、上访现象。2016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 点 25 分左右,国道 G230 新县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山石门段发生的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 9 人死亡、20 余人受伤。县交通事故调委会第一时间快速介入事件处理,坚持以法促人、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调解工作原则,稳定受害人家属情绪,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释赔偿标准,经过艰苦细致的调解就赔偿标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妥善化解了这起矛盾十分尖锐、社会影响巨大的案件。

 自 2016 年以来,4 个专业调委会共参与纠纷调解 206 件,调成 152 件,其余 53 件分别进入诉讼和仲裁程序,尤其是在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方面,先后成功参与了某诊所医疗纠纷、某地矿山事故纠纷调处等多个突发事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大局的稳定。

 三是把握“活”,因地制宜,活化方式发挥人民调解实效 近年来,新县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在规范中改进 ,在继承上创新,不断探索和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如辖区内八里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从老党员、老队长、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中聘请 120 名“五老”人员,参入调解工作,他们往往都是群众当中德高望重的长辈,善运用亲情感化,清晰分辨是非,公平公正处事,不偏不倚论责,帮助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消除对立情绪,心平气和地使当事人达成和解,每年全镇有 80%以上的矛盾纠纷由他们化解,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司法局借助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员及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独特的调解技巧,设立 4 个个人调解室,培育先进调解典型,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寻找

 宣传、征集人民调解金牌案例等活动,在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同时,不断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制度、业务、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律师、公证员与司法所、调委会结对机制,定期到司法所、调委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帮助基层提高调处实效;将人民调解与法律宣传有机结合,定期开展法律宣传活动,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分发法律书籍等方式宣传,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2018 年起,新县司法局结合上级政法转移案件经费补贴标准,制定《新县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补助办法》,按照调解纠纷的难易程度、质量和社会影响大小及调解的规范程度,制定补贴标准,实行“以案定补”,从制度上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给予保障。

 近三年,新县各级调解组织排查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 15000多起,调处成功率达 97%以上,把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群体性突发事件,新县连续多年荣获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县。新县人民调解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5 名人民调解工作者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3 家调解组织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八里畈调委会等 4 家调解组织被评为“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一项项荣誉的背后,无不凝聚着基层调解工作者的汗水和努力。

 在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加快发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是历史赋予的使命,是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新县司法局将坚持发展“枫桥经

 验”,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调解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谱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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