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2022年

时间:2022-07-02 17:35:0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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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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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 年 3 月 1 日 实施时间:2018 年 3 月 1 日*******石化有限公司

 发布

 1

 目

 录

 第一 篇 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 ..................

 1 一、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 2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11 三、停工检修及开工安全管理规定 ....................................... 24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 33 五、生产、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 36 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 43 七、事故管理规定 ..................................................... 47 八、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 58 九、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 61 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 68 十一、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 78 十二、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制度 ......................................... 80 十三、领导干部现场轮流带班制度 ....................................... 84 十四、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 86 十五、生产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89 十六、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 92 十七、自评管理制度 ................................................... 98 十八、管理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制度 ....................................... 99 十九、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 102 第二 篇 专项安全监督管理

 ................................ ................

 106 一、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 107 二、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 111 三、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 115 四、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管理制度 .................................... 116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 117 六、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定期巡线制度 .................................. 121 七、车间、部门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 123 八、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125

 2

 九、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 128 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131 十一、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 .................................... 135 十二、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37 十三、承包商管理制度 ................................................ 139 十四、供应商管理制度 ................................................ 141 十五、变更管理制度 .................................................. 143 十六、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149 十七、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 151 十八、公用工程使用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 154 十九、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 ........................................ 157 二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 161 二十一、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 163 第三 篇 直接作业环节 安全监督管理

 ................................ .........

 165 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166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174 三、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 ............................................ 182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186 五、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191 六、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 195 七、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198 八、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202 九、探伤作业管理制度 ................................................ 205 第四 篇 消防管理

 ................................ ........................

 209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 210 二、消防管理制度 .................................................... 213 三、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 220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 221 五、防火检查与防火巡查制度 .......................................... 222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 224 七、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 225 八、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 228

 3

 第五 篇 职业卫生管理

 ................................ ....................

 230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 231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 235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 239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241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 243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246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 ................................ 248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 250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 251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 253 十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制度 .............................. 255 十二、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 260 第六 篇 环境保护管理

 ................................ ....................

 262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 263 二、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 270 三、环保例会制度 .................................................... 273 四、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274 五、环境保护统计暂行规定 ............................................ 276 六、设备检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279 七、固体废弃物管理与处置制度 ........................................ 281 八、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 283 九、环境保护检查与考核细则 .......................................... 285 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 287 修订说明 ............................................................ 291

 1

 第一篇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2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预防事故的能力,增强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必须对全员进行普遍深入经常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类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生产厂区的临时用工、施工、实 习、参观、技术服务等作业的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3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4.

 职责

 4.1 公司安环部负责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负责组织对新进员工、外来施工人员(民工)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并存档备案。

 4.2 车间(科室)负责公司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级)。

 4.3 班组长负责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级)。

 4.4 对进入装置办事和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单位负责。

 4.5 各业务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教育培训。

 5.

 安全教育形式和内容

 5.1 三级安全教育 5.1.1 凡新进员工(学徒工、合同工、代培人员等)必须接受公司级、车间级,班 组级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1.2 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由安环部负责进行,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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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要求:

 5.1.2.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5.1.2.2 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和有毒有害气体防护常识等; 5.1.2.3 公司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公司安全生产的特点和特殊危害部位的介绍; 5.1.2.4 介绍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各类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

 5.1.2.5 明确交待新进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规定,做好十防教育(防火、防爆、防毒、防烫伤、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触电、防高处坠落、防车辆伤害、防灼伤、防起重伤害); 5.1.2.6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其教训,预防事故的基础知识; 5.1.2.7 新进员工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否则接收部门可不予接收。

 5.1.3 二级安全教育(车间、科室)由分管安全的主任(科长)或专职安全员进行, 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主要内容为:

 5.1.3.1 了解车间概况、生产特点及其在全厂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5.1.3.2 车间工艺流程及工艺操作方面共通性的安全要求与注意事项; 5.1.3.3 车间安全生产设备和维护检修方面共通性的安全性; 5.1.3.4 本车间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5.1.3.5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1.3.6 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5.1.4 三级安全教育(班组)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主要内容为:

 5.1.4.1 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概况,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5.1.4.2 学习本岗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其职责范围和应知应会; 5.1.4.3 掌握岗位的个人防护用品、工具的具体使用方法; 5.1.4.4 了解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

 5.1.4.5 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本人只准作辅助性操作,待具备独立操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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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且车间组织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1.5 员工厂际调动后必须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厂内工作调动、顶岗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5.2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

 5.2.1 凡属临时工、外包工、民工和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在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5.2.2 对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由安环部负责组织和教育,教育内容:公司生产特点、安全通则、担任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等。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5.2.3 外来施工人员(民工)的安全教育,由安环部负责组织和教育并建立外来施工人员(民工)教育档案,试卷留存备案; 5.2.4 对进入装置办事和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单位负责,教育内容:

 本公司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有专人陪同。在生产不正常情况下或危险性大的岗位一般不接待参观。

 5.3 特殊工种教育

 5.3.1 对特殊工种(按劳动部门规定如电工、电焊工、气焊工、锅炉工、车辆驾驶员、水质化验员等)必须在接受规定的专门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3.2 对特殊工种,各有关部门应定期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年累计受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60 学时; 5.3.3 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在其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4 日常安全教育 5.4.1 年度培训计划

 入职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后需每年进行再培训,年度培训包括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全年培训学时不低于 20 学时,培训工作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

 5

  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5.4.1.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4.1.2 风险分级管控以及风险分析管理结果; 5.4.1.3 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4.1.4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认知、技能训练、演练; 5.4.1.5 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检查表的应用; 5.4.1.6 危险化学品理化性质; 5.4.1.7 工艺安全培训; 5.4.1.8 监护人安全培训; 5.4.1.9 其他规定的培训内容。

 5.4.2 车间(部门)、班组级培训 各部门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科室)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每班不得 2 次,每次不得少于 1 学时,车间(科室)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 1 次,每 次不得少于 2 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他用。安全活动内容如下:

 5.4.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5.4.2.2 结合公司生产实际,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5.4.2.3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反事故演练; 5.4.2.4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 5.4.2.5 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 5.4.3 日常安全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部门负责人要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5.5 补课教育 5.5.1 补课教育对象:

 5.5.1.1 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人身事故或性质恶劣未遂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5.1.2 严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者; 5.5.1.3 一个月内出现三次违章作业者; 5.5.1.4 随意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者; 5.5.1.5 发生事故不报告,不如实反映情况,弄虚作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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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1.6 无故不参加安全考核者; 5.5.1.7 非特殊工种非法进行特殊工种作业者; 5.5.1.8 违章造成工伤,伤愈复工者; 5.5.1.9 其它造成部安全因素的责任者。

 6.

 本制度由安环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7.

 附表如下:

 7

  年度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调查表

 为使厂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使得培训效果真正落到实处, 并据此制定

 年度厂全年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特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需求调查,您的信息、意见及建议将被得到充分的尊重,请客 观、真实地填写,并按要求于 月 日之前交到厂安环部,以便统计,感谢您的协助与支持。

 安环部

 填表说明:有选择筐的请直接在方框里划“√”,可多选,如需补充或进一步描述的,请写在后面。

 1、在日常工作中您认为您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知识了解情况如何? □很了解( %)

 □比较了解( %)

 □略有了解( %)

 □不了解( %)

 2、您认为去年厂组织的各种培训对您工作是否有帮助? □非常有帮助( %)

 □有一定帮助( %)

 □尚可( %)

 □无帮助或未参加培训( %)

 □其他

 ( %)

 3、您认为目前影响厂培训效果的主要原因是? □培训课程安排不合理,对工作无太大帮助( %)

 □培训时间、形式安排不合理( %)

 □授课技巧缺乏( %)

 □其他

 ( %)

 4、您认为本单位内员工是否胜任当前岗位工作? □完全胜任( %)

 □基本胜任( %)

 □部分胜任( %)

 □无法胜任( %)

 □其他

 ( %)

 5、您认为目前本单位人员在工作中主要缺乏? □专业知识技能( %)

 □执行能力( %)

 □团队精神( %)

 □其他

 ( %)

 6、您对厂目前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形式、内容等)是否满意?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其他

 ( %)

 7、您认为新的一年厂安全培训重点应该是? □专业技能( %)

 □安全意识( %)

 □规章制度( %)

 □劳动保护( %)

 □应急救援( %)

 □其他

 ( %)

 8、您认为下列哪种培训方式效果最好? □课堂讲授( %)

 □实际操作( %)

 □影像资料( %)

 □外部学习( %)

 □员工自学( %)

 □其他

 _ _ 11、过去参加的安全培训在您工作中是怎样过发挥作用的? 12、你对厂的安全培训有何好的建议? 13、目前您最希望接受那些方面的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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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需求分析表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部门:

 培训内容

 管理层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化工操作工 特种作业人员 仓库管理员

 化验工

 维修工

 法律法规制度培训 安全标准化知识培训

 规章制度

 安全控制

 法律法规

 技能培训 风险评价

 重大危险源

 事故应急处理

 作业安全

 案例分析

 专业培训 安全管理资格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岗位技能培训

 工艺操作技术

 设备技术

 劳保护品使用

  其他

 编制人: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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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人员签到表

  培训内容

 培训时间

 训地点

  序号

 车间(部门)

 姓名

 序号

 车间(部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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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培训教育效果评价报告

 评价内容:

 评价时间及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评价标准:

 评价方式

 评价结论:

 备注

 记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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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的

 为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3.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4.

 术语

 4.1 事故隐患 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 隐患排查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4.3 隐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4.4 隐患信息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5.

 职责

 5.1 主要负责人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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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责任分工。

 5.2 安环部是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达需要协调处理的隐患整改计划,对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考核意见,汇总审核报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表。

 5.3 各职能管理职部门是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各生产车间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

 5.4 各生产车间(班组)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落实,责任到人。对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统计和考核,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5 岗位人员应掌握本岗位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风险后果、可能存在的隐患及典型控制措施等相关知识。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协助整改,若不能及时整改,则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6.

 隐患分级与分类

 6.1 分级 6.1.1 基本要求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6.1.2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1.3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 号)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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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十六、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七、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十八、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十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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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二十、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 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6.2 分类 6.2.1 基本要求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6.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辅助动力系统; ——现场其他方面。

 6.2.3 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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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工作程序与内容

 7.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7.1.1 基本要求 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7.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应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参见附录 A)。至少包括:排查范围(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

 7.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参见附录 B)。至少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参见附录 B。

 7.2 隐患排查 7.2.1 排查方式 排查方式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节假日及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其中专业性隐患排查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公用及辅助工程等。

 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排查。

 7.2.2 排查要求 7.2.2.1 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和企业风险管控情况,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日常巡查和专业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

 ——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生产、储存装 置,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1 小时;基层车间管理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应由公司级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车间)结合岗位责任制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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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7.2.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7.2.3 组织实施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对照隐患排查清单,采取相应的排查方式,按照风险分级管控级别,组织各相关层级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进行评估分级,填写隐患排查记录,按规定登记上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类别,提出治理建议。治理建议一般应包含:

 ——针对排查出的每项隐患,明确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 ——经排查评估后,提出初步整改或处置建议; ——依据隐患治理难易程度或严重程度,确定隐患治理期限。

 7.3 隐患治理 7.3.1 隐患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7.3.2 隐患治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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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OA系统流程)包括: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制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隐患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7.3.3 一般隐患治理 各级(公司、部门、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7.3.4 重大隐患治理 7.3.4.1 隐患评估 经判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7.3.4.2 治理方案 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将治理方案报告给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d)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e)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f)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3.4.3 治理实施 应当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和治理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治理资金从安全费用支出,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工贸企业应当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18

 7.3.5 隐患治理验收 7.3.5.1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实现闭环管理,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录C、附录D)。

 7.3.5.2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企业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 并将治理结果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8.

 文件管理

 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涉及不能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其排查、评估记录,隐患整改复查验收记录等,应保留纸质记录并单独建档管理。

 9.

 隐患排查治理效果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风险控制措施全面持续有效; ——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各级排查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 ——员工隐患排查水平进一步提高; ——对隐患频率较高的风险重新进行评价、分级,并制定完善控制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职业健康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0.

 持续改进

 10.1 评审 适时和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应保存评审记录。

 10.2 更新 企业应主动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19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企业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企业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11.

 沟通

  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12.

 本制度由安环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13. 附录

 附录 A:《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附录 B:《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录 C:《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附录 D:《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日常检查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点等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 (检查项目)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标准)

 管控措施 名称(示例 交接班)

 名称(示例 巡检)

 … 名称 … 名称 …

 排 查 周 期 / 组 织 级 别 ( 示例:

 每天/岗位级)

  排查周期/ 组 织 级 别( 示例:

 每周/车间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序号

 名称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1

  (工程技 术)

 (√)

 (√)

  (管理措施)

 (√)

 (√)

  (培训教育)

 (√)

 (√)

  (个体防 护)

 (√)

 (√)

  (应急处 置)

 (√)

 (√)

  …. ….

 …. ….

 2

  3

  .. ..

 .....

  20

 21

 附 录 B(资料性附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

 ......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周期/ 组 织 级 别 (示例:每季度/企业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示例:每月/部门级)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 查周期/ 组 织级别 排查周期/ 组 织 级别 排查周期/ 组 织 级别

  (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按规定取证,取证后按规定进行再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学时够。

 (√)

 (√)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向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按规定取证,证件有效,证件与实际岗位相符、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

 (√)

  开展日常教育、“三级”教育、 “四新”教育、转岗、重新上岗等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规定时间或内容符合要求。

 (√)

 (√)

  .......

 22

  附 录 C(资料性附录)

 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计划过程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点等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 (检查项目)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标 准)

 管控措施

  排查类型

  排查周期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隐患级别

  排查人

  排查时间

 形成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资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人

  验收情况 序号

 名称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1

  工程技术

 管理措施

 培训教育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 ….

 …. ….

 2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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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录 D(资料性附录)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计划过程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类型

  排查周期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隐患级别

  排查人

  排查时间

 形成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资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人

  验收情况

  ....

  ....

 24

 停工检修及开工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确保停工检修及开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检维修及开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本厂的生产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 度。

 1.2 一切检维修及开工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法规和安全技术规程。

 2.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生产装置及生产辅助系统停工、检修和开工的安全管理模式,明确了进入各个步骤应具备的条件。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装置和辅助系统的停工、检修和开工。

 3.

 职责

 3.1 安环部负责制定和监督《停工检修及开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有权进行考核。

 3.2 各生产装置是停工检修及开工的责任主体,对停工检修及开工安全全面负责。

 3.3 生产调度负责停工检修及开工的组织实施。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停工检修的准备 4.1.1 停工大检修前,要成立装置停工领导小组。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4.1.2 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4.1.3 重点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项目要制定具体的专项安全措施,指派专人担任安全负责人,认真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和环境因素分析,通过分析制定安全、环保、健康措施并组织落实,办理作业许可证,监护到位,确保作业安全。

 4.1.4 所有参加检修的单位进入检修施工现场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对起重机械、机具、用电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的设备,不得进入检修施工现场。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摆放。

 4.1.5 应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 HSE 危害识别及措施、盲板表等应经职工讨

 25

 论,由主管领导批准,书面公布,严格执行。

 4.1.6 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由主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进行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协商制定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监督实施。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参加检修施工的外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厂的有关规定,并要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

 4.1.7 所有参加检修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经安环部统一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检修单位也要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认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用事故实例教育,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关作业。

 4.1.8 所有外委检修项目都必须按照《*******石化有限公司安全施工协议》进行管理。工程主管单位要严格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职,并经安环部审查安全资格, 办理施工登记手续,方可发包工程。不得向证件不齐全、无施工经历、管理混乱的单位发包工程。安全施工协议心须包含有关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危险区域的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要制订详细的安全措施,工程主管部门做到管施工必须管安全, 施工员要加强对施工、检修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不安全因素。

 4.1.9 各单位检修前要选派熟悉生产、责任心强的职工担任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并经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从事安全监护工作

 4.2 装置停工的安全要求 4.2.1 生产装置负责人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制订停工、吹扫方案,要求方案详细,规定具体,可操作性强。对本岗位、本专业、厂内外同类装置停工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故要有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并组织岗位操作人员学习讨论,进行停工安全培训。

 4.2.2 生产装置停工包括七个阶段,各阶段要有符合工艺、设备要求的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步骤和措施,且有专人负责。七个阶段为:

 1)

 降量降温降压; 2)

 退油; 3)

 排除残留物料; 4)

 清除腐蚀及毒性物质; 5)

 蒸汽吹扫或水清洗(化学清洗); 6)

 装置与系统的隔离,设备人孔的开启;

 26

 7)

 自燃性硫化铁的清除。

 4.2.3 停工装置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吹扫方案进行吹扫,做到不超压,不用错吹扫介质。设备、管道必须彻底吹扫干净、不留死角,吹扫一次合格,必须达到施工动火的要求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

 4.2.4 吹扫置换时,各岗位都要安排吹扫负责人,并对负责人进行考核,车间要安 排安全员进行检查,做到停得稳、扫得净、放得空、无死角,并做好记录。

 4.2.5 装置停工、置换、分析合格后按停工方案要求抽堵盲板,开具抽堵盲板作业票且要做好明显标记,并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登记,严防漏堵、漏拆。盲板的材质、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准随便代用,拆装盲板应事先联系和通知有关人员,严禁随意拆装。

 4.2.6 与炉、塔、容器相连的蒸汽、氮气等有害介质的阀门,应加盲板隔离。未经处理的管线设备必须设置明显标志。

 4.2.7 装置停工,要明确车间、岗位负责人。停工过程要平稳,不蹩压、不污染产品罐及环境;不冲击排水及公用工程系统;不影响上、下游装置。

 4.2.8 物料要放得净,不发生跑串事故。

 4.2.9 水封井确保完好,含油污水系统的下水井、地漏及下水道电缆沟必须用水洗干净,盖严封死,设置标志牌和护栅,明沟地坑、平台、地面不得有油污。

 4.2.10 未经吹扫处理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与系统隔离,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向职工和施工单位交底。

 4.2.11 停工期间,各装置要做好防冻防凝工作,做到不冻坏一根管线、一个阀门和一台设备。

 4.2.12 装置吹扫后要进行严格的验收。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填写“停工检修安全验收表”,安环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装置进行检修前的安全验收确认达到停工检修条件并在“停工检修安全验收表”签字后,装置方可交检修。

 4.3 检修施工安全规定 4.3.1 检修期间,班组长在每天工作前必须坚持 15 分钟的安全讲话,要针对当天工作内容的特点,做好事故预想和预防工作,交清安全注意事项。班前讲话要作好记录。坚持每月两次的安全活动。车间干部要分头下班组参加安全活动和班前安全讲话,组织 学习有关安全检修、施工的规章制度。每项工作要有安全负责人,重大作业前要进行危 害识别和安全确认后方可作业。

 27

 4.3.2 生产装置检修要分级进行安全管理。

 情况复杂、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其检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须经专业职能部门审查批准,一般性项目须经车间主任审批。

 4.3.3 检修项目负责人,工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可靠方可 开始。

 4.3.4 凡有两人以上同时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并负责安全监护。

 4.3.5 检修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未戴安全帽不得进入检修工地;不准穿凉鞋、高跟鞋、钉子鞋进入检修现场。在检修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严格用火管理。检修用火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3.6 进入设备、容器、下水井、下水道等密闭、有毒、有害的部位作业必须持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严格遵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并有专人监护, 作业前对容器与外部系统的隔离措施、及与容器相连的氮气、蒸汽管线的盲板、阀门的禁动标志等安全措施进行确认。使用安全行灯照明。容器内如需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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