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两篇

时间:2022-07-02 08:20:06 浏览量: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两篇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两篇 篇一:

  意识形态工作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系着党的荣辱兴衰、生死存亡,是广大党员武装头脑的工具。可以说,意识形态有多深入,党员党性就有多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就有多强。长期以来,*****局一直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来抓,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综合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党委书记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层层传到工作压力。局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情况,辨析思想文化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舆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二、狠抓学习教育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狠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抓好

 日常教育。组织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邀请**区委党校崔传章教授进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重点解读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邀请**区委党校李素君副校长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剖析《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特点及违法违纪的严重后果,给大家敲响了“明规矩、守纪律”的警钟。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局党委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组织所属的 6 个党支部、158 名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观看纪录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采取个人自学、专家授课、集中研讨等方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三是开展专题活动。今年,我局深入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大走访环节,局系统 37人共走访 1037 户居民,收集到 291 条意见建议;在大讨论环节,采取“集中学习+部门讨论”的活动形式,开展集中学习 5 次,开展大讨论活动 30 场次,上报讨论成果 28 篇;大转变环节,针对前期走访、讨论发现的问题,所有人眼睛向内,发现自身的不足,填写大转变活动系列清单,对存在的作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彻底的大转变。四是开展廉政宣传月活动。以**区第八个“七月廉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为阵地,开展廉政现场教育,组织廉政开放日活动,进一步营造遵章守纪、清廉向上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

  三、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落实班子成员上党课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模范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联系点为基层党员干部上专题党课。二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局党委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提高党员素质,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途径。一方面积极响应上级读书活动,开展了以“书香使者·智慧人生”为主题的“书香国土”系列活动;另一方面不断强化自身特色学习,落实周五学习日制度,鼓励科室轮流授课;组织中层干部赴井冈山、延安等地参观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到**清廉馆接受廉政教育。在今年**区委组织的“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评选活动”中,局党委被评为“学习型党组织”(全区共 10 个名额)。三是创建文明单位。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我局积极参加“党员义工365”、文明交通“周周行”、在职党员进社区等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扩大创建效果,通过加强软实力来锻造硬功夫,连续多年被评为“**区文明单位”“常州市文明单位”。四是创建特色支部。围绕区委“严治厚爱、创优争先”党建品牌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局机关开展了“不让工作在我手上延误,不让事情在我这里断线,不让文件在我桌上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让群众在我面前受到冷落”为主要内容的“五不让”活动,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改进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五是开好道德讲堂。我局以“道德模范”评选和“道德讲堂”活动为抓手,坚持以身边人讲身边事、先进典型讲自己的事,探索机关道德建设的新路径,动员每一个支部都积极推荐好人、善举,推广“一堂一善事”的创新模式,加强道德实践,构建知行合一的新机制。此外,我局重点把握中秋、

 春节等重大节日,召开节前提醒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案件、无行政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局党委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认真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不良影响的社情言论。真正做到,对外宣传管理到位,在网络、报刊上无负面新闻。

 篇二: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局党组密切配合市委宣传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行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实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1.局党组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

 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置,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 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4.党组要对本系统内各科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指导,对其由于工作原因自办的微信订阅号、公共服务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局党组报备。自觉接受局党组对媒体的统一管理制度。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局内干部职工培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实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二、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

 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四、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五、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六、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七、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八、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

  宣传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要掌握新闻传播规律,尊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心、支持水利工作的积极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水利热点问题,各科室应配合党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接受记者的采访,准确、客观地介绍全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加强正面引导。

  1.党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水利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的采访要求;各科室一般不直接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局领导或向局领导约稿,由党办根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局领导本人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党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局内有关科室,由党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访事宜。

  4.各科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提供所需资料或协调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否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确实无法安排的采访要求,应及时反馈党办,以便党办与媒体沟通,调整采访计划。一般情况下,不通过电话接受媒体的采访。

  5.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水利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关科室应根据水利安排,主动协助党办配合媒体的采访需求,积极解疑释惑,传播科学知识,以避免新闻单位刊播不准确的信息,误导群众。

  6.水利所有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党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党办履行预约程序。对于无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接受其采访,以免带来负面影响。

  7.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活动外,水利人员一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

  新闻发布会制度

  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水利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公众介绍水利重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

 报道的影响,形成水利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保证水利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重点水利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水利事件信息;介绍水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以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外界对水利工作所产生的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通过及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事实,不得泄露水利机密。

  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局内建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络员,协调处理与局领导和各科室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出发,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同形式,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党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根据水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突发水利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安排,局党办和各科室共同组织实施。

  5.发布新闻通稿。水利工作动态信息,由局党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于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提供新闻通稿的同时,可安排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局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采访。

  新闻宣传审查制度

 1.为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的平衡,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水利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弘扬正气、推进社会文明程度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督稿件的审核把关。一般性舆论监督报道的采访安排由局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涉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督报道,必须送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3.对于记者采写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起重大影响的新闻报道,要报请党办把关,对于重大突发事件的宣传报道要报请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道按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行把关。

  4.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新闻审查把关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行审核把关。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宣传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对于拿不准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报道,要报请党办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须认真核实,否则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点,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道中泄密。对是否涉密的界限

 不清时,采访报道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7.新闻审查中要注意尊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道特别是舆论监督要尊重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批评要慎重,在不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况下,一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批评。对领导干部的点名批评要从严控制,确需点名批评的,必须经被批评领导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同意。涉及未成年人舆论监督报道,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披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关信息和音像资料。

  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传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传报道,合理适度地开展舆论监督,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于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道,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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