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水务局夹江县6座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4423

时间:2022-06-25 18:40:02 浏览量: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诚信 / 公平 / 信赖 / 专业

 - 1 - 夹江县6 6 座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中国·四川( 夹江)

 )

 夹江县水务局 四川昱阳工程项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18 年 7 7 月 月

 2019 年度高效节水项目设计编制 招 标文件确认书

 项目名称:县 夹江县 6 座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我单位已对该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按此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政府采购。

 采购单位(公章):

 夹江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19 日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 第二章

 谈判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4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26 第九章

 评审方法………………………………………………………39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6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 邀请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夹江县水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夹江县 6 座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5111262018000166

 2.采购项目名称:夹江县 6 座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二、资金情况及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 30 万元。

 三 、 拟定供应商:广东华南水电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四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五 、 严禁 参加本次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六 、 采购 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 2018 年 7 月 23 日至 2018 年 7 月 25

 日 10: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 7 栋 1

 单元 721 号(环球中心 W6-721)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参与采购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27 日 11:00(北京时间)。

 八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7 栋 1 单元 721 号(环球中心 W6-721)

 九 、 谈判 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 7 栋 1 单元 721 号(环球中心 W6-721)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夹江县水务局 通讯地址:新华路 105 号 邮

 编:

 614100 联 系 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0833-565389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 7 栋 1 单元 721号(环球中心 W6-721)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28-69261765 传

 真:028-69261765 2018 年 7 月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 附表 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8 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2000 元(人民币贰仟圆整)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户单位: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顺路支行 帐 号:4402209109100056729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7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保证金的退还:

 退还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写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号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 (2)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印件(仅对中标人适用); (3)投标人转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 履约保证金 金

 额:中标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10 节能、环保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必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节能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11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028-69261765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人民币)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 、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人是 夹江县水务局。

 2.2 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昱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7. 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谈判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一)在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 谈判 文件

 10 . 谈判 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 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 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 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

 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 撤回 (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 事项

 23. .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 . 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不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 26 6. . 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 事项 27. .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 28 8. .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 30 0.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 .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 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35 5. . 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缴纳履约保证金凭证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 . 资金支付

 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

 八 、 谈判 纪律要求 37.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6)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7)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8)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第 三 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 和提供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及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成立不足三年的 ,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 (六)提供投标人 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的承诺函; ; (七)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 注: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②企业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非企业参与投标时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九)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 (十)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 注:1)以上承诺函(可参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 四 章

 采购 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对夹江县红山、建设、红光、万八块、崩土坎、新林 6 座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建设。

 二

 项目清单 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表

 序号

 项

 目

 技术要求

 单站用量

 单位

 备注

 一 声波式遥测水位计 (1) 分辨力:0.1 cm; (2) 测量范围:0~80m; (3) 测量误差:≤±1cm(≤10m),≤±1~2cm(10~20m),≤±2~3cm(≥20m); (4) 适应水位变率:≤100cm/min; (5) 长期稳定性:永不漂移; (6) 工作环境温度:0℃~75℃; (7) 工作环境湿度:≤95%RH(40℃时); (8) 储存温度:-20℃~60℃; (9) 工作电压:直流 12V±15%; (10) 工作电流:32mA; (11) 测量方式:非接触式; (12) 数据输出方式:采用 RS-485 通讯接口,可通过与显示记录器或遥测终端机相连接实现遥测功能; (13) 内嵌防雷模块,最大持续工作电流 2A、标称工作电压 12V、标称放电电流 40KA、最大放电电流 100KA,瞬间最大过电压 10KV,响应时间:≤ 1 ns; (14) 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5000h。

 ★(15)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16)具有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依据 GB/T 11828.6-2008 《水位测量仪器

 第 6 部份:遥测水位计》进行的合格性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1 个

 二 声波式遥测雨量计 (1) 承雨器口径:Φ200+0.6mm,刃口 40°~45°; (2) 分辨率:0.1mm; (3) 测量精度:≤±1%; (4) 雨强范围:0.1~13mm/min; (5) 测量方式:非接触式; (6) 工作电压:直流 12V±15%; (7) 工作电流:24mA; (8) 数据输出方式:采用 RS-485 通讯接口,可通过与显示记录器或遥测终端机相连接实现遥测功能; (9) 工作环境温度:

 0℃~50℃;

  (10) 工作环境湿度:≤95%RH(40℃); 1 个

 (11) 储存温度:-20℃~60℃; (12) 内嵌防雷模块,最大持续工作电流 2A、标称工作电压 12V、标称放电电流 40KA、最大放电电流 100KA,瞬间最大过电压 10KV,响应时间:≤ 1 ns; (13) 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5000h; (14) 防堵塞:传感器具有防堵、防虫、防尘措施。

 ★(15)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16)具有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依据 GB/T 21978.2-2014 《降水观测仪器

 第 2 部分:翻斗式雨量传感器》及 GB/T 21978.5-2014《降水观测仪器

 第 5 部分:雨量显示记录仪》进行的合格性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三 摄像头 (1)工作电压:直流 9~16 伏; (2) 工作温度:-10℃~+50℃; (3) 工作湿度:≤95%(40℃); (4) 像素≥130 万像素; (5) 格式:JPEG 格式的图像; (6) 分辨率为:640×480、1280×960; (7) 通讯方式:RS485 通讯; (8) 视觉角度:70 度; (9) 工作电流:125mA; (10) 防护等级:IP66; (11) 储存温度:-20~75℃ (12) 拍照距离:100 米以内清晰; (13) 内嵌防雷模块,最大持续工作电流 2A、标称工作电压 12V、标称放电电流 40KA、最大放电电流 100KA,瞬间最大过电压 10KV,响应时间:≤ 1 ns; (14) 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5000h。

 1 个

 四 动态监管系统

  1 设备及系统集成

  1.1 遥测终端机 1、基本功能:

 (1)具备定时自动采集雨量、水位、图像、气温等数据的功能,数据采集间隔时间可任意设定; (2)具备实时召测水位、图像、气温等数据的功能; (3)具有雨量、水位、图片加报功能,加报门槛可任意设置; (4)具备定时自检发送、死机自动复位、站址设定、掉电数据保护、实时时钟校准、设备测试等功能; (5)具备根据用户设置的相应预警值(时段雨量、水位等)实现本地预警提醒功能; (6)具备每次向站点中心发送的数据包带有设备本身的工作(电池电压、信号强度)的功能; 1 套

 (7)具备数据补报功能,根据设定设备提供数据存储和滞留数据(当网络连接不好时的未发送数据)的自动补报功能,保证了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8)具备储存5年以上的测站数据(最小时段5分钟),储存容量 64M; (9)具备可接受分中心管理,与分中心实现双向通讯; (10)支持远程唤醒、远程诊断、远程设置、远程维护等功能; (11)符合《水文监测数据通信规约》全部检测项目的要求,已通过了国家权威部门的检测。

 2、主要技术参数 (1) 工作电压:直流 9~16 伏; (2) 工作电流:≤15mA(12VDC)(不含通信设备电流)

 (3) 工作环境温度:-20℃~+75℃; (4)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95%(40℃); (5) 储存温度:-20℃~75℃; (6) 数据传送方式:具备一站多发功能,并以中国移动 GPRS 网络为主,中国联通 GPRS 网络为辅,自动选择可用的 GPRS 网络; (7) 数据采集通讯接口:具备 3 个通用 RS485 通讯接口,一个开关量接口; (8) 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25000h; (9) 内嵌防雷模块,最大持续工作电流 2A、标称工作电压 12V、标称放电电流 40KA、最大放电电流 100KA,瞬间最大过电压 10KV,响应时间:≤1 ns; (10) 工作方式:采用定时自报、增量报和召测报兼容工作体制。

 ★3、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4、具有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依据 SL 180-2015《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设备

 遥测终端机》进行的合格性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1.2 太阳能板 (1) 村料:单晶硅; (2) 封装形式:高透钢化玻璃层压; (3) 工作温度:-10℃~+50℃; (4) 功率:40w; (5) 最大充电电流:2.3A; (6) 太阳能电池组件:

 1 块; 1 套

 1.3 蓄电池 (1) 标称供电电压:12V; (2) 容量:100AH; (3) 最大通电电流:6A; (4) 工作温度:-10℃~+50℃; (5) 寿命:3 年以上(25℃); 1 套

 1.4 充电控制器 (1) 最大充电电流:8A; (2) 最大负载电流:6A; (3) 系统电压:12/24VDC; (4) 最大自损耗:8mA; (5) 最终充电电压:13.7V; (6) 过放保护值:11.1V(SOC=30%); (7) 过放恢复值:12.6V(SOC=50%); (8) 温度补偿:-3mV/K/Cell; (9) 工作环境温度:-10℃ ~ 50℃; 1 个

 1.5 GPRS/GSM 模块 (1) GPRS Class 2~10; (2) 编码方案:CS1 - CS4;

 (3) 符合 SMG31bis 技术规范; (4) 支持 M2M 远程管理平台; (5) 外部 SIM 卡,外部天线; (6) 发射功率:Class 4 (2W)/(EGSM900)、Class 1(1W)/(GSM1800); (7) 支持动态 IP 地址数据中心 DNS 域名寻址; (8) 工作温度:-20~+70℃; (9) 工作湿度:≤95%RH(40℃); (10) 通讯方式:GPRS/GSM。

 1 块

 1.6 信号避雷器 (1) 电源额定工作电压:12V; (2) 电源最大持续运行电压:18V; (3) 电源电压保护水位:50V; (4) 电源额定工作电流:2A; (5) 信号额定工作电压:5V; (6) 信号最大工作电压:6V; (7) 额定放电电流:5KA; (8) 最大放电电流:10KA; (9) 瞬间最大过电压 10KV; (10) 响应时间:≤ 1 ns; (11) 信号传输速率: 2M bit/S; (12) 应用:RS485 通讯; (13) 保护脚:所有信号和电源脚; (14) 最大容通电流:750A; (15) 电容:≤10pF。

 1 套

 2 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2.1 基础开挖 0.5 ㎡ 1 项

 2.2 混凝土灌浆 0.5 ㎡ 1 项

 2.3 土方回填与夯实 1 ㎡ 1 项

 2.4 镀锌钢管 材料:镀锌管 长:6000mm 直径:110mm 厚度:4mm 1 条

 2.5 雨量计安装支架 尺寸:定制 1 套

 材料:铁镀锌材料,做烤漆防锈处理 2.6 摄像头安装支架 尺寸:定制 材料:铁镀锌材料,做烤漆防锈处理 1 套

 2.7 遥测终端机安装支架 尺寸:定制 材料:铁镀锌材料,做烤漆防锈处理 1 套

 2.8 太阳能板安装支架 尺寸:定制 材料:铁镀锌材料,做烤漆防锈处理 1 套

 2.9 水位计导波管 材料: PVC 管 直径: 75mm 厚度: 2.3mm 1 批

 2.10 导波管辅材

 1 批

 2.11 导波管安装及保护

 1 项

 2.12 材料运输费

 1 项

 2.13 设备安装调试费

 1 项

 3 软件系统

  3.1 数据接收处理系统 实时数据的接收、处理、入库,以及数据库建设。并将采集的数据接入四川省小型水库动态监管预警系统平台 。

 1 项

 3.2 WEB 应用系统 基本功能:(1)基本信息;(2)GIS 监控(含二维和三维);(3)图像监视;(4)查询、统计等。★(5)投标人具有自主研发的动态监管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1 项

 3.3 手机 PDA 应用系统 1、可随时查询水库水位、雨量以及实时图像,并具备预警功能。

 ★2、投标人具有自主研发的手机版动态监管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予以证明)。

 1 项

 4 其他

  4.1 通讯费

 3 年

 4.2 检修维护费 ( 含加水位计管到死水位的多次安装费 )

 3 年

 4.3 设备运输费

 1 项

 三、商务要求

 (一)项目验收标准和要求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二)完成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第 五 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

 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注意:采购人不同意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可以不规定此章内容。

 第 六 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 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二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三 、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 、 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总报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用于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五、 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六、制造商家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XXXX。

 XXX(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XXX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 XXX 项目第 XXX 包的报价,全权处理与该产品采购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

相关热词搜索: 夹江县 乐山市 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