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政法委“雪亮”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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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CG 〔 2018 〕3 13 号

  招标项目名称:井研县”雪亮”工程采购

 采

 购

 人:中国共产党井研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中国·四川· 井研

  井研县 政府采购 中心印制

  8 2018 年 年 7 7 月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JCG〔2018〕13 号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 21

 第四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4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5

 第六章 招标项目商务、技术服务要求 ..................................... 3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67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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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CG〔2018〕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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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井研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托,拟对井研县”雪亮”工程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

 井研县”雪亮”工程采购 招标编号

  JCG〔2018〕13 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井研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书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转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报名。

 标书领取起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30 日至 2018 年 8 月 7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领取地点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转投标保证金,则视为报名。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17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井研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井研县研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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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833-372045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 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0 30 号

 井研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613100 联系人:廖先生 曾先生 电话:0833-3723896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井研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0833-3720454 备注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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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招标项目名称 井研县”雪亮”工程采购 2 价格标的 本项目报价(含单项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人民币72000000 .00 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 1 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书面说明)。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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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注:小微企业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节能、有效期类的环境标志产品,得分相同的予以优先采购。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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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乐市财政采〔2018〕16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9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0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11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2 分包履约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让。

 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8 2018 年 年 8 8 月 月 7 17 日

 10:00 。

 15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60 天。

 1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30000 元(叁万元整)。

 交款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现金转入的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井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郊分社 银行账号:44970120000004466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8 月 16 日 18:00 前。

 交款注意事项:交款时须注明交款单位、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17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18 签字盖章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19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正本 1份、副本 4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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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0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封装 资格部分正本、副本,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的正本、副本均应采用“无线胶装”;资格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的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封装 1 袋。

 “无线胶装”是指用胶水将印品的各页固定在书脊上的一种装订方式,无线胶装不用铁丝,不用线,而是用胶粘合书芯,从出书到自动完成的装订方法。

 21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22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23 投标文件说明 无。

 2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2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 2018 年 年 8 8 月 月 7 17 日 日 10:00

 。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6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 10%。

 27 付款方式 详见第六章。

 28 退投标保证金 1.出具收款收据 付款单位: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摘要:退我单位参与井研县××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金额:小写:———大写:———(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3.中标供应商还需提供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4.以上三样可快递 地址:井研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邮编:613100 收件人:易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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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联系电话:0833-3714987 29 供应商询问、质疑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回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答复人提交书面材料。

 30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井研县财政局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12561。

 邮编:613100。

 31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期间或者采购结果公告期间,采购人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项目。

 2.

 有关定 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中国共产党井研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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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招标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领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获取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随机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本招标项目核心产品为:镇级管理平台、星光级日夜型筒型网络摄像机。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招标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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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3 供应商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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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招标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8.3 本次不组织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提供承诺函。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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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14.1 资格部分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 (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附注),投标前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事业单位)暂无财务报表的,须提供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7)供应商提供 2017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 2017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存在困难的(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事业单位等),可出具具有良好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的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 14.2 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

 供应商的报价和技术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商务、技术服务应答表; (4)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 “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①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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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②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供应商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5)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资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资料。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投 标保证金

 16.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缴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缴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供应商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现金转入的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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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无线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19.2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 1 袋,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正本和副本封装1 袋,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封装 1 袋;均应采用“无线胶装” 。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须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单位公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9.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的; (3)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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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监督人员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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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请当场提出。

 (4)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按任意顺序对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以及供应商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投影在屏幕上或填写在唱标记录表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供应商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六、资格审查

  24.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组织审查。

 24.1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招标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

 24.2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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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七、评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八、中标

 25 . 中标通知书

 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足以弥补第一名和第二名报价差价的,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名为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采购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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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合同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转让。

 28.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 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10%。

 29.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30.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 验收 31.1 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乐市财政采〔2018〕16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1.2 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1.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中标人开具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据到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同时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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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投标纪律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支付货款

 33. 付款方式

 详见第六章。

 十二、质疑和投诉

 34.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5〕3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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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

  附件 1 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部分)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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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

  (公司职务:

 )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中心于 2018 年

  月

  日组织的 JCG〔2018〕

  号(招标编号)采购活动,并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公司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权转让授权的相关事宜,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联系电话:

  手机:

  被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手机:

  (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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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3 :承诺书格式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自有(购)设备有:

 ,租赁设备有:

 ; 2.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管理人员:

 人,技术人员:

  人,服务人员:

 人,其它人员:

 人;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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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公司未被财政部门列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未曾受到财政等部门处罚,也未受到较大数额(2万元及以上)罚款。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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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4 4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

 招标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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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5 5 :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有关服务投标价为__________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

 4.我方若违反了招标文件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报价和技术服务部分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6.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7.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

 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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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6 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

 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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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7 7 :商务、技术服务应答表格式 商务、技术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响应情况

 1

  2

  3

  4

  5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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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8 8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如有分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价 小计 备注 1

 2

 3

 合

 计(元) 大写:

 小写:

 注:

 1.供应商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检验费、试验费、仓储租赁费、保管费、装车费、卸车费、运输费(含相关杂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

 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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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9 9 :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报价内容(品牌、型号)

 数量 单项价格(单位:元)

 小计 1

  2

  3

  …

  总

 价( ( 元) )

 注:

 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签

 字)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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