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24 13:55:12 浏览量:

 社区(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1、为切实加强社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 )管理,保护社区(村)集体“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村)集体经济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社区(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2、成立社区(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社区(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支部书记章联生,副组长:居委会主任张阳明,成员:由部分党员代表、居干部、居民代表、理财小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对社区(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决策、经营和监督。

  3、社区(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范围:社区(村)集体所有现金存款、短期投资、内外部往来、应收款等;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山林、荒地等资源;社区(村)集体投资、投劳以及国家支持形成的公益性设施和固定资产等。

  4、建立社区(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帐。由经联社负责根据不同权属,依法进行产权登记。社区(村)居委会集体“三资”发生变动时,要说明原因,及时调整台帐登记。

  5、社区(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评估。社区(村)居委会集体资产、资源需要拍卖、转让、出租和合资联营或发生所有权使用权转移,经社区(村)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必须进行价值评估,严防集体资产发生流失。

 6、实行公开招投标。社区(村)居委会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的转让、承包、出售、出租都要通过公开招投标或竞标的形式进行,先由社区(村)居委会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提出,报街道经管站备案,经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才能对外实行公开招投标或竞标。

  7、监督制度。社区(村)居委会集体“三资”管理接受居务监督小组、理财小组、居民代表大会和街道经管站的指导和监督,每年公示一次。

  8、责任追究。对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应赔偿损失,并支付费用。造成重大流失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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