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筑安2022 ”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2-06-23 15:55:07 浏览量:

  建设工程“筑安 2020” 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抓牢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底线,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夯实建设工程标准化、信息化、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基础,有效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计划》《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XX 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即日起至 12 月 31 日,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筑安 2020”百日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深入开展施工安全“一线三排”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规范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的内生机制,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推动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出台《XX 市建

  设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指引》,明晰在深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和检测等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和落实参建单位内部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法定和分工责任,促进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月 1 31 日前 )

 2. 完善施工作业关键环节安全控制要点。系统研究建筑施工关键部位、重点环节、重要工序,制定出台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控制要点,推动完善专业、科学、精准施工控制工作机制。

 (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月 1 31 日前 )

 3. 落实现场安全监督延伸。各工程项目结合实际,落实兼职安全员进班组措施,从施工现场各劳务班组中选聘责任心强的人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劳务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人数不少于 1 人,并应给予适当物资激励措施,负责开展劳务班组现场作业安全监督,确保现场安全监督有效延伸。

 (责任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月 1 31 日前 )

 (二)突出关键岗位责任。

 1. 强化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六个一”措施。领导班子每月要组织 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会;每月带队开展 一次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每半年组织 一次企业及项目部全员安全生产大讨论,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每季度组织召开 一次承建项目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年签订 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向

  企业及项目部开展 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六个一”措施完成情况需形成台账记录,存档备查。

 (责任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本年度“六个一”措施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0 10 月 月 1 31 日前 )

 2. 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关键岗位“三谈三问”。全面评估各类企业和项目的安全风险,实施三级安全提醒谈话机制,即分管局领导与企业(建设、施工、监理,下同)主要负责人(第一层级每月一次不少于 5 家)、主管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企业分管负责人(第二层级每两周一次不少于 5 家)、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与项目主要负责人(第三层级每周一次不少于 5 家)。三级提醒谈话实施“两必谈”,即事故企业(项目)必谈,综合整治挂牌督办企业(项目)必谈。三级提醒谈话紧扣安全生产“三问”,即是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安全生产责任是什么?安全生产责任是否都落实了、如何落实的?本企业(项目)重大风险隐患是什么以及采取了什么措施?“三谈三问”需形成谈话记录台账,存档备查。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区(新区、合作区,下同)建设主管部门,各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12月 月 1 31 日前 )

 上述关键岗位中,涉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央企、外地企业驻深注册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正式任命人员。

 (三)强化现场安全风险防控。

 1. 明确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落实 XX 市 2020-2021 年度事故灾难类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要求,明确细化施工现场风险评估指

  引,全覆盖组织市管施工项目及监督机构人员风险评估体系培训。

 ( 责任单位:市质监站、市市政站,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市安委办责任分工落实, 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2. 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是对照施工现场风险评估指引,全覆盖开展施工项目风险预评估,制定并动态更新项目“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 二是根据工程进度与实际,完善智慧建造平台中深基坑、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施工现场常见危险源的本质特性静态分级与施工阶段动态分级情况。

 (责任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风险预评估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静态与动态分级更新需日常维护,长期坚持 )

 3. 实施安全风险三级公告警示。各工程项目根据风险评估以及各类危险源分级分类综合等级结果,实施安全风险三级公告警示,公告警示内容应做到动态更新、措施到人。

 一是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早班会地点等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公告警示本项目各类危险源安全风险情况; 二是在每日交接班、班前会、生产调度会等布置生产工作任务时,动态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管控措施; 三是在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等具体作业点,落实具体点位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公告警示。

 (责任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时间:0 2020 年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4. 强化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差异化监管。各监督机构根据施工现场每一类危险源的本质特性静态分级与施工阶段动态分级

  情况,精准确定每类危险源的综合安全等级,强化差异化监管,优先安排重大危险源综合安全等级高项目的巡查工作,确保所发现问题均得到整改闭合,在出现异常情况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责任单位:市质监站、市市政站,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 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四)深化施工安全“一线三排”专项行动。

 1.。

 强化“一线”的落实。“一线”,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点强化落实两项措施:

 一是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领导班子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学习领会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

 二是各工程项目按照省安委办“一线三排”工作指引要求,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作业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落实情况需及时上传智慧监管平台。:

 (责任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0 30 日前 )

 2. 深化系列施工安全“三排”专项行动。落实事故隐患 “三” 排”(即隐患的排查、排序、排除)专项行动要求,组织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本项目的隐患进行 排查登记,并按照隐患整改、治理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分清轻重缓急,对隐患进行 分级分类排序,针对排序的隐患台账,落实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要求, 闭环治理排

  除事故隐患。具体深化落实“六大专项行动”:

 (1 1 )深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督促各工程项目立即组织开展现场设备设施、场所环境、操作行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的“三排”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一般隐患重复出现、隐患“三排”流于形式等行为。

 (责任单位: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 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2 2 )深化行为管理排查整治。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督促各工程项目立即组织对项目夜间施工管理、纠察巡查机制、疫情常态化防控、防台风专项管理等基础管理类隐患“三排”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夜间施工驻场管理不到位、纠察巡查人员工作情况未同步至智慧建造系统、封闭管理及进出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防台风“一预案两台账”措施不到位等行为。

 :

 (责任单位:,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 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3 3 )深化安全作业环境排查整治。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督促各工程项目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以及临边、交叉作业等安全作业环节隐患“三排”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作业前未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设施、防护设施等逐一核查、作业前安全隐患未整改消除即安排进场施工作业等行为。

 (责任单位: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 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4 4 )深化 危大工程作业 排查整治。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督促各工程项目立即组织开展深基坑(高边坡)、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顶升、附着)、地下暗挖、高大模板验收及混凝土浇筑、拆除工程等危大工程作业环节隐患“三排”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危大工程作业现场监督不落实、封场管理及专项巡视不落实等行为。

 (责任单位: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12月 月 1 31 日前 )

 (5 5 )深化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排查整治。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督促各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三排”专项行动,确保对标完善,逐一过关。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以及季节性施工特点,重点整治施工围挡材质(样式)不达标、围挡公益宣传(发布量、画面主题内容、刊载要求、日常维护管理)不达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不达标、施工场地未硬底化等扬尘“6 个 100%”措施不达标等行为。

 (责任单位: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 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6 6 )深化信息化监管平台排查整治。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督促各工程项目深化信息化监管平台“三排”专项行动,按要求完善硬件设备配置,强化视频监控日常维护与系统功能的日常使用。并通过运维后台数据比对,重点整治项目硬件不达标、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功能使用不完善等行为。

 (责任单位: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 市质监站、市市政站,

  市城安院,各建筑施工企业,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五)深化多层次安全宣传教育。

 1. 开展“五个一”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一是三季度前组织开展一次典型安全事故全市警示教育活动,由典型安全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以案警示述职述安。

 二是对今年以来发生事故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

 三是总结典型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制作发布一套警示教育片,组织各在建项目警示观看。

 四是针对今年以来发生事故,开展一次事故责任企业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夯实事故整改措施落实。

 五是开展一次教训通报,今年以来事故企业需针对事故发生后“四不放过”的执行情况和单位汲取教训、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承诺情况制作形成影像文件公开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 各建筑施工企业, 典型安全事故警示 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0 30 日前,其余任务完成时间 0 2020 年 年 11月 月 0 30 日前 )

 2. 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 轮训。通过组织上门宣传、集中宣讲等方式,完成全市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轮训。(责任单位: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市建筑业协会, 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3. 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结合问题热点和事故重点,组织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信息化等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

 (责任单位:市质监站、

  市市政站,市建筑业协会, 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4. 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制定出台《XX 市工程建设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依托特区建工集团、地铁集团完成“1+N”产业工人实训基地初步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市特区建工集团、市地铁集团,完成时间:0 2020 年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六)强化落实监管责任。

 1. 开展两轮市区交叉“亮剑”巡查。按照“市级督导、两级交叉”工作原则,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由市住房建设局督导市管项目,市、区监督机构交叉督导区管项目,并同步巡查项目监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事故查处、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等工作情况。通过三季度及今冬明春两轮市区交叉“亮剑”巡查,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房屋市政工程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监管责任与安全生产主体有效落实,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

 市住房建设局,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市监理工程师协会,市建筑业协会,首轮完成时间 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0 30 日前,次轮完成时间 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2. 开展重要时段专项督导检查。落实“三管三必管”的行业监管职责,结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段,开展局领导“四不两直”带队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

 市住房建设局, 完成时间:

 2020年 年 9 9 月 月 0 30 日前 )

  3. 合力强安,推进施工安全协同共治。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管”规定,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主动积极会同属地消防安全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食品监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公安部门等,适时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安全、工地食品安全、扬尘及治污保洁、人员实名制管理等专项联合行动,合力强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施工安全协同共治。

 (责任单位:

 市住房建设局,各区建设主管部门, 完成时间:0 2020 年 年 2 12 月 月 1 31 日前 )

 三、实施步骤 坚持边动员、边自查、边抽查、边整改,把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执法查处贯彻全过程,确保“筑安 2020”百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9 月 17 日前)。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 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本部门监管每一家建筑施工企业、每一个建筑施工项目,落实具体工作要求。

 (二)整改规范(按各专项任务完成时间)。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照“筑安 2020”百日整治行动各项措施要求进行逐项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三)总结完善(12 月 31 日前)。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

  质监站、市市政站应结合“筑安 2020”百日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时限要求,同步开展执法查处,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并适时对本单位监管企业落实“筑安 2020”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总结,深入剖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2 12 月 月 5 25 日前上报“筑安 2020”百日整治行动开展工作情况,不断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要高度重视“筑安 2020”百日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责任和工作到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将本次行动开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对照重点内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并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日常安全管理等紧密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相互促进。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对“筑安 2020”百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要加强工作指导、督查督办和调度通报,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执法,确保实效。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将全面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依规处罚到位。我局将成立由局领导牵头的督导组,对全市建设工程“筑安 2020”百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四)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监督建筑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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