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小额信贷推力扶贫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2-06-20 19:15:08 浏览量:

 XX 县小额信贷推力扶贫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近年来 XX 县为认真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坚持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积极引导金融扶贫模式,破解扶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XX 县农商银行“立足三农、服务三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小额贷款扶贫的中坚力量,在扶贫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村贫困人口的欢迎。但在小额贷款扶贫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现结合工作实际,就优化小额贷款扶贫政策,进一步提升小额贷款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略作分析。

 一、XX 县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障碍分析 (一)XX 县小额贷款扶贫资金的发放、回收状况。XX年以来,XX 县在 XX 市率先实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精准扶贫政策,由 XX 县扶贫办、XX 县农商银行和 XX 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共担风险。从 XX 年 X 月 X 日至 XX 年X 月 X 日,由 XX 县农商银行为 X 户有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的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创业贷款 X 万元。贷款一年期限届满时,XX 县农商银行顺利收回 X 万元,另外的 X 万元资金逾期不能偿还,占比为 X%。其中两户主贷款人潘某雪和赵某敬已被 XX 县农商银行起诉至 XX 县人民法院,共涉案金额X 万元。另外,据 XX 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计,自开展此项业务以来,贷款人中 X 户有 X 户逾期不能还款;其不良资产的占比已达到 X%,已超过 7%。纵观 XX 县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资金总体上运行还算可以,但是此类现象具有普遍性、不容小觑。

 ( 二) 贫困农户、扶贫带动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额贷款扶贫资金的了解不全。《XX 省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扶贫担保操作指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额贷款扶贫担保操作指引》等一系列操作规程,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小额贷款扶贫担保业务流程加以规范和完善,但是,广大贫困农户、扶贫带动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时,多数只知道享受优惠,不知到应承担违约责任,反倒是一脸的委屈。

 逾期不能还贷发生代偿纠纷时,该笔业务的贷款贫困户、贷款带动贫困户就业的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却认为自己责有旁贷,自己只对贷款本金和扶贫贷款的基准利率担责,对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 XX 县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 XX 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比例分担,与自己无关。

 (三)部分贫困户、新兴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使用有效度低,增收创收难。从 XX 县扶贫办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和 XX县农商银行建立农户经济档案来看,部分贫困户缺乏增收创收项目,符合扶贫小额贷款条件的贫困户较少。相当一部分贫困户是因病或因残致贫的,本来就缺少或丧失劳动力,难以从事大多数的创收项目。即使拿到了项目款,也难以正常经营项目。通过调查 XX 县原有 X 个省级贫困村发现,截至XX 年 12 月,XX 县原来的 X 个省级贫困村 X 户、X 人,已全部脱贫。目前有低保户 X,低保人口 X,其中残疾人口 X人,占低保总人口的 X%。XX 县两户不良贷款的主债务人潘某雪和赵某敬即属于此类情况,他们肢体残疾,他们没有文化知识,也缺乏应有的劳动技能,对农业生产依赖性大,单靠种植农作物姜,因为姜的生产周期较长,去年姜的价格较低,结果大大赔本,再也无力偿还贷款。由于低保金跟小额担保贷款是同一个账户,低保金也被银行系统自动扣除了,生活已是雪上加霜,更不要提偿还贷款本金的能力。

 ( 四) 政府对小额扶贫贷款主体后续扶持不力。XX 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农业产业化程度低,产业增收创收项目少。小额扶贫贷款出现后,对贷款贫困农户、扶贫带动型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引导资金有效使用支持不力。扶贫贷款出现风险时,政府补偿机制难以到位,而商业银行的逐利性暴露无遗,往往会使不良贷款贫困户、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债务泥潭,打入老赖名单,甚至会触犯刑律。

 二、有效提升 XX 县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对策建议 ( 一) 加强诚信、违约政策宣传力度。要加大小额信贷扶贫政策宣传和全面讲解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加大对小额信贷扶贫担保贷款的宣传力度,让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和有关单位知晓相关政策和程序,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自主贷款、自主发展。要树立一批通过自主创业脱贫的个人以及积极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单位等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更多农村贫困人口通过自主创业或通过单位吸纳就业脱贫致富。在做好正面宣传工作的同时,更要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讲深讲透小额信贷资金逾期不还的责任、后果,让其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遵守社会公约、尊重社会公德。从而也避免小额信贷扶贫政策成为滋生“老赖”的温床。

 (二)发挥政府统领作用,进一步优化小额信贷扶贫惠民举措。对小额信贷资金流动进行全程把控,摒弃监管漏洞,把产业扶贫落到实处。针对县级小额信贷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为每位贷款个体的贷款额度、资金使用方向、根据贷款

 总额度分化细化其使用时间具体到“天”、做到量体裁衣、“一人一帐”、“一人一策”,对不同的扶贫对象实施差异化的帮扶措施。可借鉴采取试点地区“政府组织推荐、银行批量放款、平台统一管理、政府担保公司担保”的“平台+担保”管理模式,时时关注贷款人靠农业脱贫的能力,在农业技能、农贸市场信息、惠农政策等致富要素上给予贷款人全程的、必要的、现实的帮扶。

 县级政府在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打消金融机构的顾虑,彻底扫清融资障碍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村特色产业的培育,引入专家指导,从长远的格局出发,制定详细的规划布局,对需重点支持的农村特色产业在专家把脉、贷款人员培训、配套设施建设投入、销售宣传、延长担保融资年限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农作物生产周期较长,经济效益回收期也长,不良贷款户渴盼延长小额信贷扶贫担保融资年限。

 (三)强化精准扶贫,对小额信贷主体既要融资更要融智。对小额信贷主体大力普及现代农业知识,从农产品的种植、生产、加工、营销、包装、品牌设计、农资供应等产业链一体化的拉伸上下功夫。发挥贫困户主体作用,培养其现代农民意识,加快其对电子商务和物联网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的认知度。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在设备的更新研发、种养技术大数据的积累、电商平台的运用、农产品质量

 品牌提升等方面下足功夫,通过引进新品种、应用新技术,拓展新市场,进一步拉长精深加工、品牌创建、市场销售等产业链条,使经营主体更具保值、增收、创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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