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选举程序 [支部换届改选流程图]

时间:2021-10-29 10:51:05 浏览量:

支部换届改选流程图

 

 党支部换届改选流程图 操作说明 一、改选相关要求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支部一般提前 4 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如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

 正式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一般不超过 7 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 1 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设 1 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 1 名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为应选人数的 20%(如:委员名额为 3 名,候选人应为 4 名)。支部书记、副书记为等额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进行选举。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 人。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

 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党支部应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出发,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其内容包括:制定选举办法的依据;大会选举的内容、名额及差额数;候选人产生的办法及排列的顺序;选举方式;选票划写方法及认定有效无效的规定;监票人、计票人的产生办法;投票的具体要求和做法;确定被选举人当选的规定以及当选人的排列顺序等。选举办法需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

 二、具体流程 (一)前期准备 1. 支委会做出换届选举的决定

 2. 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改选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党支部委员会换届的请示。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的成立时间、届满时间,拟于何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出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选举办法。

 3. 准备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就如何起草工作报告问题进行认真讨论,拟出提纲,指定起草人。起草工作报告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既要充分肯定成绩,也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经过充分讨论修改后,最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

 4. 进行选举教育。党支部要通过组织生活和必要的会议,对党员进行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二是开好支部大会指导思想的教育;三是干部政策和干部标准的教育;四是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教育。

 5. 酝酿确定候选人。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必须经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来确定。其形式可以先由党员或党小组提名,党支部委员会集中各方面意见经过认真酝酿后提出;也可先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名,交党小组或党员酝酿、讨论。

 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 1 年以上党龄。教学科研单位全面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在职教师党支部书记从教学科研骨干党员中选任,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辅导员、党员教师担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导师或优秀研究生党员担任。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的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

 党支部要将初步人选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等。

 (二)选举实施(召开党员大会)

 1. 清点人数,确认选举资格。选举大会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清点结束后,要向全体党员报告结果,说明本支部党员总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实到会党员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数。

 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的;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走党的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等。只有在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才可以宣布会议有效,可以开会,否则会议无效。

 2. 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是换届选举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报告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应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归入党支部文书档案。

 3. 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计票等工作人员。党支部委员会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报经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之前,要提请党员审议,然后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大会的监票、计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可以由党员提名,也可以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但不管由谁提名,都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本届党支部委员的成员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都不宜担任选举工作人员。监票人负责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4. 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选举前,党支部委员会要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如实地介绍候选人名单的推荐过程和每位候选人的工作简历、工作实绩

 和主要优缺点,帮助党员比较全面地了解候选人的情况。

 5. 分发和填写选票。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准确地核对参加选举人数和选票数,两者应相符,然后将选票分发给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选票分发完毕,由监票人向党员说明填写注意事项和要求,然后由党员填写选票。填写选票要注意五点:一是选票不得涂改、撕损,填废一般不给更换,按弃权或作废处理;二是选举如因故不参加会议,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三是党员可以投弃权票,但应慎重决定;四是投弃权票后不能另选他人,投不赞成票后可以另选他人;五是在选举中选举人可以投自己一票。

 6. 投票和开票。投票前,票箱要当众由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当众封箱。投票顺序是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然后党员逐个投票。不设票箱的可由监票人逐一收回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则选举无效。

 7. 计票确定当选人。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纪录下来,据此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量,并按规定确定当选人。一是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当选。二是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三是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只需补选缺额,不必全部另选。对缺额的补选,可在得票低

 于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征求党员同意后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四是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五是非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又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予当选。六是被选举人得票数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七是选票涂改、撕损无法确认被选人时,按废票处理。

 8. 宣布选举结果,封存选票。计票结束后,监票人要对计票的结果签字并当众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

 (三)选举大会后的工作 1 1 、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确定党支部委员的分工。选举大会结束后,应及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的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等额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选举办法参照支部委员选举办法),以及研究支部委员的分工。除支部书记外,其他委员分工可兼任。

 2 2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选举结果。党支部委员会应将选举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成员的分工情况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

 3. 做好落选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差额选举,必然有一部分候选人落选,要及时做好落选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 做好会议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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