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民法典学习心得及感悟汇编]

时间:2021-10-22 12:28:02 浏览量:

6 6 篇

 0 2020 年民法典学习心得及感悟 汇编

 篇一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篇二 20__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中国人民饱受疫情的困扰。在这个万众一心共克疫情的时刻,《民法典》的出台可谓是为人民打上一针“强心剂”。这是中国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同时也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防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庞大的立法工程。

 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_X 一中队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学习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领悟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探讨并了解《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并针对性学习第三编《合同》、第七编《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下一步,_X 一中队党支部将逐步结合实际工作,对民法典中涉及执勤业务的部分着重研讨,并形成执勤规范,为未来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筑桥铺路。

 篇三 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很显然,民法典姓“民”,集中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反映的是人民的利益诉求,保障的是人民的切身利益,将深刻影响我们每个人,也必将开启人民权利保护的新时代。

 保障人民需求和权益是民法典的立法目标。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民法典特点就是体现了“人民性”,涵盖了人们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容,众多条款都凸显了对人民美好生活的化保障。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追求的是“以人为本”的价值认同,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民生关键问题给与多角度、全方位的回应,必将成为保障人民需求和权益的重要法治保证和有效的法律利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民法典的立法原则。民法典对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系统性整合、修改和完善,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囊括了全部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所涉及的方方面面,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保护公民诸项民事权利,字里行间呼应着社会现实。可以说,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一生各阶段的权利,都可以在这部民法典中找到答案,而且围绕着“人”做出了周全的利益保障。

 坚持开门立法、广纳民意是民法典的运作形式。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 5 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据悉,这部民法典(草案)各编 10 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10 次并收到 102 万条意见,这些数据的背后恰恰是民法典集民智、映民意、应关切的充分证明。不难看出,通过广开言路的形式,吸引更多的公民和机构参与立法,充分考量和吸纳民意,实现公共利益化,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而群众意见的接受和采纳,更是与民心民意达成共识的证明,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立法精神。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未来,民法典的实施将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中的一件大事,不仅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等环节和程序中,也需要每一位公民、每一个民事法律主体参与其中。我们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人民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我们相信,在依法治国的路上,只要我们共同努力,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就一定能发挥效用。

 篇四 备受瞩目的全国“两会”,于 5 月 28 日胜利闭幕,在会上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为近期百姓最热议的话题之一。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法”到“典”,一字之差,意义重大,一字之变,跃升的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象征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都作了回应,为规范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基本准则,这将大大降低国家治理的成本付出,达到国家治理强制约束与规范自律相结合的目标。

 称民法典为一部“小宪法”也不为过。民法典共 7 编、1260 条、逾 10 万字,背后是几代人的心血与期盼,是新中国几十年法律实践经验和法学研究成果的总结,弥足珍贵。法条渗透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各个角落,涉及公民权利各个方面。人格权包含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关系到每个人的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我通过学习特别关注到,民法典人格权对“隐私”进行定义,隐私权是人格尊严的核心,是一个人社会人格的关键。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将“私人生活安宁”纳入隐私权,这不只是在文字上完善了隐私的定义,实际上进一步丰富充实了隐私权的内涵和适用保护范围。这意味着,“侵犯隐私”不仅局限于此前人们熟知的各种非法获取、泄露个人“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的行为,其他任何可能滋扰、破坏“私人生活安宁”或构成严重“扰民”的社会现象,如各种频发的骚扰电话、短信、强制弹窗广告以及噪声、烟尘等各种环境污染等,也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总之,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为保障个人合法权利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权利,新型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民法典是人们用来实现权利,维护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一国世俗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筑牢根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作为一名纪检系统的退休干部、老党员,我要以身作则,集中精力把“两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同时要发挥好老干部的影响力,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力度,确保民法典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国家情怀今犹在,繁花似锦向未来!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抗击疫情、脱贫攻坚奔小康、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守正善为,砥砺奋进,有一份热发一份光,成为新时代合格的优秀的中国老人,真正做到“人老赤子之心不老,人老革命志气不老,人老奉献精神不老”! 篇五 谈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遥远的记忆,早在 2002 年至 2005 年期间,我在华东政法大学,当时叫华东政法学院,读本科的时候,大一至大三学习了民法总则、人身权法、合同法、债权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十几二十个课时的民事法律。可以选择的老师有好几个,由于当时我选择的授课老师是德国的博士毕业,他课上不讲课本,不讲我国当时现行各种民法法条,只讲当时正在编纂过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时对照德国民法典比较分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对司法考试和期末考试没有用处,但是向我们灌输了源自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02 年 12 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2014 年 11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5 年 3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开始着手第一步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16 年 3 月4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16 年 6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17 年 3 月 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2018 年 8 月27 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十多年来,以梁慧星等法学专家为首的团队一直在为编纂民法典工作着,可以说,中国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圆了多少代法学学者、法学专家的梦,这其中也包括我大学本科的老师。

 首先要说一点,纵观历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台,都承载着决策者或者当权者巨大的政治抱负。其次,民法典中蕴含或体现的思想,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涉及面广而深。拿破仑法典倡导的“自由”、“博爱”无疑对社会的变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拿破仑政治与军事上的作用或者影响,远不如一部拿破仑法典。再次,民法典作为基础性、体系化的法典,体现民法的基本精神;作为其他民事单行法的上位法,引领所有民事法律的发展方向。最后,民法典是对我国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删除、修改现行法律中已经不再适合时代发展的规定,补充适应新形势的相应规定,更加适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和国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将是开放的一部法典,也会为将来的新发展新情况预留一定的空间。

 篇六:

 2020 年 5 月 28 日 15 时 08 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 正式到来。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由民法总则与各分编“合体”而来,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 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 1200 多个条文, 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民法典出台后,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被替代。

 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民法典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70 年到期、高空抛物坠物、性骚扰、手机 APP 收集个人信息等社会热点和百姓关切, 民法典均进行了直接回应。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还体现了对疫情防控有针对性的考量。

 第一,关于疫情:保护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明确物业应急处置责任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也给民事立法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挑战。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最新修改:

 ——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民法典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 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 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 施。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监护人被隔离,导致被监护人缺乏照 料的状况。民法典这一修改非常必要,监护制度的完善可以有 效加强对特殊情况下被监护人的保护,同时也需要基层组织等 及时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相关情况并采取措施。

 ——民法典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 增加了“疫情防控”。对于疫情中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责任和义务,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疫情期间,物业在社区疫情防控中承担了大量工作,起到 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立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等特殊 情况下开展应急处置的责任,并明确业主的配合义务,有助于 物业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 利益。

 此外,民法典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 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 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二,关于物权编:明确居住权,破解业主维权与维修难题

 民法典物权编的一大亮点,是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 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 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这一制度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有 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在涉及房屋的 债务追溯、银行拍卖等时,居住权的确立也有助于解决现实问 题。此外,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70 年到期怎么办、小区业主维权难、公共维修资金常年“沉睡”等社会热点,民法典均有 明确规定:

 ——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 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 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民法典民法典筑牢现代产权保护制度的坚实基础,让百姓 财产权利得到更有力的保护,为调整物业纠纷等民商关系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也为地方出台细则提供空间。

 第三,关于合同编:增加物业服务合同、完善电子合同, 对高利贷和“霸王条款”说“不” 大到买房,小到交水电费,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合同。

 针对近年来合同领域的新问题,民法典在合同编中作出一系列 规定,亮点如下:

 ——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 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百姓网购习惯养成的 需要,民法典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

 以立法形式,肯定电子合同未来发展前景,保障了商事活 动中双方合同可以通过便捷的电子合同方式订立,减少了书面 合同订立的繁复性。

 ——针对近年来各界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问题,民法典明确 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对于很多消费者都遭遇过的商家“霸王条 款”,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当事双方平等,以前,我们更多考虑 的是形式平等。随着社会发展,大家对合同本质平等的要求越 来越高。民法典对格式条款制度的细化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加 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四,关于人格权编: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关注性 骚扰与基因科研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民法典的一大亮点。这是民法典 立法的重大创新,有助于强化对人格尊严的全面保护。

 手机 APP 悄悄收集个人信息?骚扰电话令人忍无可忍?…… 回应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 信息的保护可谓浓墨重彩。

 ——明确隐私的定义。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私人生活安宁”写入隐私权,不仅是文字上的完善,更延展充实了法律的保护范围。这意味着,频发的骚扰电话、短信、 强制弹窗广告等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权。

 ——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民法典在总结既有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民法典针对性骚扰作出规定,就是要通过立法来制裁侵害 行为、抚慰受害者心灵。明确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义务,是为了 在防止职场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具针对性,也有助于第一时间 保留、掌握证据。

 此外,为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 活动,民法典明确了从事此类活动应遵守的规则,避免科学伦 理“不能承受之重”。

 第五,关于婚姻家庭编:设立离婚冷静期,明确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中备受关注的婚姻家庭编,着眼于促进家庭和谐, 解决当前百姓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

 ——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 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我国离婚率逐年升高,闪婚闪离现象越来越多。设立离婚 冷静期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与离婚自由并不冲突。这 项制度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涉及家庭暴力等适用诉讼 离婚的情况。

 ——明明是无过错方,离婚后却“人财两空”;离婚后发现莫名其妙“被欠债”……民法典对此类现象说“不”,体现出 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鲜明价值导向。

 民法典吸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明确夫妻共同债 务范围;将“有其他重大过错”增加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 情形;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赔偿……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利于保护家庭成员以及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设置离婚损害赔偿“兜底”条款,加大了对婚 姻无过错方的法律救济力度,有利于引导人们提高对婚姻家庭 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和谐社会关系,并为司法裁判提 供更为明确的制度保障。

 第六,关于继承编:扩大遗赠扶养协议范围,增加新遗嘱形式随着社会发展,百姓财富增加,财产继承问题日益重要。

 民法典在继承编中对现行继承法的多处修改,有利于遗产得到 妥善保管和顺利分割,促进家庭和睦。

 ——保障“老有所依”,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民法 典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 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

 ——与时俱进,遗嘱的形式和效力更加灵活多样。民法典 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增加规定对继承人的宽恕 制度,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彰显法律充分尊重遗嘱人的 真实意愿。新的遗嘱形式让立遗嘱人的表达方式尽可能不受客 观条件限制,也是社会民事活动更具活力的体现。

 此外,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民法典还增 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更好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

 第七,关于侵权责任编:破解高空抛物坠物难题,防止“自助行为”被滥用 ——在强化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民法典侵权责 任编兼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社会生活提供行为规范

 针对高空抛物坠物,民法典多管齐下:明确禁止从建筑物 中抛掷物品;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 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 此类行为的发生。

 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既有利 于受害人索赔,也有利于督导相关方自觉履行职责义务。

 ——为更好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还对“自助 行为”制度作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民法典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 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 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 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 机关处理。

 民法典同时明确,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建立自助行为制度,有利于公众在生活中遇到各种突发情 况时灵活处置,维护自身权益,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宗旨。

 维护自身权益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权益为前提,民法典吸收各 方面意见,对这项制度增加设置了必要条件,引导大家依法行 使权利、承担义务,防止这项制度被滥用。

 此外,民法典还完善了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 任规定,完善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并加强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 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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