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时间:2021-10-11 13:31:30 浏览量:

  土木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架子工 第一节 脚手架材料 第一条:钢管脚手应用外径 48-51 毫米,壁厚 3-3.5 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 米和 2.1-2.3 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和裂纹的不得使用。

 第二条: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三条: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第四条: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7 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8 厘米,6-8 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第五条:竹脚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 7.5 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 9 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六条:钢制脚手板应采用 2-3 厘米的一级钢材,长度为 1.5-3.6 米,宽度 23-25 厘米,肋高 5 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第七条: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 5 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 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 8厘米处应用镀梓铁丝箍绕 2-3 圈或用 5 铁皮钉牢。

 第八条: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 5 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 1 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 4.5 厘米,长度一般以2.2-3 米,宽度以 40 厘米为宜。

 第九条: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 8 号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 10 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第二节

 外脚手架 第十条: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2 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2 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钢管立

  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构造参数表 结构形式 用途 架宽(M)

 立杆间距(M)

 步距(M)

 小横杆间距 单排架 砌筑 1.2-1.5 ≤1.5 ≤1.5 轴立杆间距,一端伸入墙体 0.3-0.5M 装修 1.2-1.5 ≤2.0 <1.8 双排脚手架 砌筑 1.05 ≤1.5 ≤1.5 同立杆间距 装修 1.05 ≤2.0 <1.8 架上走劳动车 1.50 1.00 ≤1.8 第十一条: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 30-50 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2 米; 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米。

 第十二条: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1.3 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0.75 米。

 第十三条: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 0.8 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2 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8 米。

 第十四条: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长度不得小于 1.5 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十五条: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 24 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 10 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 1 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 2 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第十六条:18 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 10 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第十七条: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 270 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第十八条: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 6-7 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 60 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 30 厘米。架子高度在 7 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 4 米,水平每隔 7 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第十九条:架子的辅设宽度不得小于 1.2 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 20 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 20 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 20 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二十条: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二十一第: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 1.5 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 30 厘米。斜道两侧、平台外围的端部应设剪刀撑,并沿斜道纵向每隔 6-7 根立杆设一道抛撑。

 第二十二条: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 1 米高的防护拦杆和钉 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第二十三条: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 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 25 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第三节

 里脚手架 第二十四条:砌筑里脚手架铺铺设宽度不能小于 1.2 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 20 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 1.5 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第二十五条:砌墙高度超过 4 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 160 公斤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第二十六条:搭设安全网应每隔 3 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 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四节

 其他脚手架 第二十七条:脚手架应有专业设计,并有经过审批的施工方案,作业时严格按方案执行,如有改变,必须经原设计人、审批人同意。

 金属挂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 2 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 24 厘米,60 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 75 厘米。安装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第二十八条:吊栏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栏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片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栏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他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第二十九条:用手扳葫芦升降的吊栏,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第三十条: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抱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第三十一条: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 50 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 10 毫米。

 第三十二条: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第三十三条:井架、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 10-15 米的要设一组缆内绳(4-6 根),每增高 10 米加设一组,门架高度超过 30 米的必须设附着与建筑物连结牢固。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 45-60 度,要单独牢固地拴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拴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第三十四条:脚手架、进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手方准使用。

  第五节

 脚手架拆除 第三十五条:工程施工完毕经全面检查,确认不再需要脚手架,由工程负责人签证后,方可进行拆除。

 拆除前,应将存留在脚手架上的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

 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第三十六条: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第三十七条: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第二章

 瓦工 第一条:进入操作岗位时,要正确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并注意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勒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第二条: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斩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的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严禁站在墙顶上进行砌筑、划线(勒缝)、清扫墙面、抹面和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不准在砖墙上行走。

 第三条:山墙砌完后应即安装桁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在同一竖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戴好安全帽。

 第四条:用起重机吊运砖时,应用砖笼,并不得直接放于跳板上。吊砖、砂浆等不能装得过满。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第五条:在地坑、地沟作业时,要严防塌方和注意地下管线、电缆等。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要防止碰触裸露电线,对高压电线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第六条:在屋面坡度大于 25 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架子时檐口应搭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桁条、瓦条上行走。

 第三章

 石工 第一条: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要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第二条: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堆放石料与坑、槽边沿保持一定距离,以防滚落、塌落伤人。

 第三条: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

 第四条: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用锤打石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应用弹性的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应牢固,以防工作中锤头脱落伤人。

 第四章

 抹灰工 第一条: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 2 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

 第二条: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第三条: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第四条:进行耐酸防腐工作时,除应遵守建筑安装工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外,还应遵守防火、防毒、防尘和防腐蚀工程操作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第六条:使用磨石机,应戴 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正常,方可操作。

 第五章

 木工 第一节

 支模拆模 第一条:作业前要检查所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等有无松动、断裂或不牢

  靠,如果有问题,必须修复,清除隐患后方可使用。对手持电动工具,要检查是否装有漏电保护器。

 支模前必须熟悉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要排除模板工程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袋中。

 第二条: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第三条: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第四条: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应先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塌方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采取安全加固措施后,才能开始作业。

 支设 4 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 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第五条: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第六条:拆除模板必须要有手续齐全的拆除模板申请单,现浇的砼构件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强度,并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更不能在拆除底模时,发生塌陷或裂缝等质量问题。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晃得留下松动的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放,防止钉子扎脚。

 第七条: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木构件安装 第八条:在坡度大于 25 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不宜直立在屋面上行走,也不宜背向沿口边作业边倒退。

 第九条: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拼装好的屋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及技术人员检查,确诊各部件完全牢固后方可吊装就位。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

  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第十条: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他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第十一条: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应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第十二条: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第十三条: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乒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第三节

 木工机械 平刨机 第十四条: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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