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制造类企业合同示例文本_

时间:2021-10-11 10:12:03 浏览量:

 1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

 合同编号:

 承租人 :

  合同履行地:

 房屋产权人: :

 产权证号: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结构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至

 。

 第三条

 租金:月租金

 年租金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税金等费用。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但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限制性条件是:室内不得结构性变动,同时变动部分应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承租人自付,装修过程中,承租人应处理好邻里、市政关系,及时清理装修垃圾,做好安全督查工作,承租人对装修过程负一切安全责任。

 租赁合同期满时,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承租人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承租人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出租人不予补偿。

 第九条

 出租人不允许承租人出借或转租租赁房屋、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第十条

 承租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租赁期满时,在扣除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费用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停止水电供应:

 1、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足额交付租金达壹个月以上; 2、 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累计达(大写)

  元以上; 3、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5、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或出借给第三人; 6、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 出租人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2、 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于期满后

  日内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交还租赁财产。逾期交还或改变租赁物状态及结构的,除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至实际交还房屋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第十三条

 承租人应按约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迟延一日,按年租金标准的万分之五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如承租人擅自解除合同的,出租人除可没收保证金外,承租人还需按当年房租月租金标准承担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出租人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第十四条

 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 出租人除可没收保证金外,承租人还应按年租金的 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出租人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 1、承租人对本合同内容、双方合作信息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到的出租人的任何文件、图纸、数据及其他信息(无论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出租人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2、承租人应与涉及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期限不得少于本合同的保密期限。承租人人员是否在职、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承租人保密义务的承担。

 3、任何时候,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的书面要求十个工作日内归还出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包括涵盖秘密内容的复印件、摘要及其他载体。如果该秘密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里,承租人应删除销毁。

 4、如承租人发生信息被他人窃取、复制等泄密事件,承租人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后果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甲方,并对甲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以及所支付的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5、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 六 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 七 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承租人是租赁房屋的自然防火防盗安全第一责任人。

 2、 承租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3、 租赁期内如遇市政规划等政策因素影响房屋使用时,承租人应立即搬出,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拆迁补偿款由出租人享有,与承租人无关。

 4、 水电费按抄表数计实结算。

 5、 因承租人违约行为而导致发生诉讼的,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外,因此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及鉴定费、评估费等实现权利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6、 续租与不续租双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届满前一个月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愿意延长出租期的,应重新签订合同。

 7、 其他:

  第十 八 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 (此页无正文,为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之签署页。)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 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E- mail 邮箱地址:

 邮政编码:

 E- mail 邮箱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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