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场外市场及市场周边秩序管理实施方案与残联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万村残疾人行动实施方案例文]

时间:2021-10-11 08:51:52 浏览量:

1 2021 年 市场外市场 及 市场周边秩序管理实施方案 与残联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万村残疾人行动实施方案范文

 1 2021 年 市场外市场 及 市场周边秩序管理实施方案 范文稿

 为全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文明、安全、有序的落实“地摊经济”政策,进一步刺激商业消费、激发市场活力,规范我市场外市场经营秩序,引导自产自销农户、流动商贩规范经营,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场外市场和市场周边秩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场外市场及周边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日常清理整顿工作使市区内的场外市场达到规范管理标准。

  (一)市场经营方面

  1、市场按规定位置(经营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管理区域需要市场管理方自行监督管理,禁止场内摊点外溢,如若发现随意摆放、占道、占位等现象由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暂扣,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严格控制市场开市、收市时间(夜市经营时间:夏季时间为16:30 时至 23:00 时;春秋季时间为 16:00 时至 22:00 时。早市经营时间为 4:00 时至 7:30 时),不得随意延长经营时间。场外市场经营期为 4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场外市场的设立时间终止,场外市场管理责任单位的管理权同时终止,责任单位不得更改场外市场的设立时间。

  3、场内必须实行划行规类,设置导购图,按照经营类别按区域分类设置摊位;出入口设置标示牌、指示牌,标明功能分区、经营品类等。市场设立监督巡查员,佩戴胸牌上岗,随时监督摊主经营行为。

  4、所有经营摊主必须佩戴由市场下发的摊位许可证,自觉服从管理,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地点和经营项目入场经营。守法经营、安全生产,不得经营违禁品。经营摊位及许可证不得转让、转租、转借、互换,如若发现立即取消经营资格。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市场方必须对摊主进行登记,做好胸牌,实现实名制销售制度。经营食品的摊主须持有健康证,未办理健康证的不许进场经营。

  2、疫情期间必须每天对摊主进行测温,记录好每天测温登记表,发现高温摊主及时取消经营资格。摊主必须佩戴口罩,不带口罩、不配合测温的一律禁止进场营业。

  3、疫情期间市场出入口(明显处)摆放测温柜台、测温牌子,市场开市到闭市期间测温柜台要安排专人进行测温。

 4、餐饮摊主按规定使用燃气灶,煤气管长不得超过 2 米,液化石油气罐需在检验期限内,不得超出使用年限、不得离燃气炊台太近,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定期检查节气阀门、用电线路和软硬导管等硬件设施是否存在老化现象,杜绝安全隐患。

  5、管理方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认真按照国家、省、州、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开展安全工作。一旦出现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由管理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三)环境卫生方面

  1、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所有场外市场经营期间安排保洁人员捡纸屑、塑料袋、烟头等;经营结束后由管理方自行安排保洁人员进行全方位保洁。

  2、市场内每个经营摊位设置一个垃圾容器,每 50 米设置一个大型垃圾箱,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收纳。经营结束后将垃圾自行带走,不得遗撒。

  3、经营熟食类的经营摊主必须身穿标准服装并铺上防止滴油的隔离层;经营烧烤类的经营摊主必须使用无烟烧烤机器。

  4、经营期间开放公共卫生间,市场内若无公共卫生间必须配备移动式卫生间。

 5、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市场及周边乱贴乱画的清理工作;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地面油污清理工作。

  (四)公共秩序方面

  1、经营期间摊主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堆放;结束经营后必须将自有物品(车辆、货架、遮阳伞等)全部带走,保证摊位及周边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

  2、管理方对摊位进行划线。划线要整齐,线条磨损及时补漆。经营期间摆摊物品不能超线、压线。

  3、保护好场外市场内及周围的公共设施,禁止践踏绿地和损坏、污染公共设施。如有破坏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化行为,除按规定接受行政处罚外还需按价赔偿损失。

  4、经营期间摊主的车辆有序停放,不得堵塞道路妨碍交通,维护市场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状况、交通秩序。

  5、对经营运输工具和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音进行管理,确保不产生扰民现象。

  二、职责分工

  (一)辖区属地管理工作

  各管辖大队负责场外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严控市场环境卫生、秩序、安全生产、开市、收市时间及经营范围。

 管辖大队每日轮流安排执法人员于早市闭市前、夜市开市后对未做好保洁工作、未按时开市收市及超经营区域的场外市场拍照取证。责令管理方及时整改,并可视情节下达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处罚。

  (二)行政审批和业务指导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各大队业务指导工作及场外市场的考核工作。制定场外市场环境卫生标准,定期整理汇总各大队上报的难解决、难处理的问题,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三)安全生产工作

  市容管理科负责对场外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给出指导意见。

  (四)后勤保障工作

  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员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五)媒体宣传工作

  宣传科负责媒体宣传工作,联系相关媒体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最大程度获得舆论支持。

  (六)暂扣物品及处理

  受理中心负责清点、接收、登记扣押物品的工作。

  (七)信访工作

 信访科汇总关于场外市场百姓热线、电话上访及局内上访案件并及时处理。

  (八)法律指导工作

  法制科负责场外市场处罚程序和处罚依据的指导工作。

  (九)纪律检查工作

  督查科负责执法人员执勤情况和队容风纪的检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大队大队长要作为场外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落实。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辖区大队积极提供报道热点及宣传素材,宣传科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对场外市场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依规经营。

  (三)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监管,以教育劝导为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各大队要有专人负责做好场外市场管理的日常证据采集和整理工作。

  1 2021 年 残联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万村残疾人行动实施方案 范文稿

 为贯彻落实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部署和要求,推动“残联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万村残疾人行动”落地见效,确保村级残疾人活动场所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顺利开展,提升乡村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根据省残联下达我区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及残疾人(聋、盲)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结合各区残联无障碍改造实际申报情况,现下北区公共服务局残疾人无障碍改造任务数 5 户以上,(聋、盲)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 1 户以上。

  一、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实施对象:

  困难残疾人家庭是指具有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边缘或低收入的城市和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住房应具备改造条件,应有无障碍改造需求,5 年内没有接受过无障碍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重度残疾、多重残疾、老残一体、残病一体家庭。

  二、改造内容及资金标准:

 各地要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家庭无障碍改造指南》和中国残联、省残联相关要求,结合各区实际,根据残疾人家庭的特点及实际需要,科学确定无障碍改造内容。改造内容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能够发挥最大效用,真正改其所需。改造完毕后,在被改造家庭悬挂统一标识牌匾:省残联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万村无障碍改造项目,牌匾大小为 40cm*20cm。

  改造参考标准: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和资金标准

  1.肢体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家庭庭院、厨房、卫生间、卧室等部位设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具体包括院落平整、入口坡化、安装淋浴器、坐便器、浴凳、扶手等。改造标准为每户5000 元左右。

  2.视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铺设盲道或提示盲道,安装扶手、语音对讲门铃和盲人读屏软件、改装电器声控开关、安装热水器、浴凳以及配置具有语音提醒功能的生活用品等。改造标准为每户 1000 元左右。

  3.听力、言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安装闪光门铃、闪光开水壶、振动闹钟、安装热水器等无障碍生活用品。有与外界交流能力和愿望的,应为其创造交流条件和无障碍环境。改造标准为每户 1000 元左右。

 4.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重点包括安装热水器、改造其家庭室内电源线路,安装高位遥控开关,安装安全防护网,配置密码刀具箱,安装防撞护角等。改造标准为每户元 1000 左右。

  请各区残联每月 21 日前,报送本地当月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和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度相关数据;于 11 月 30 日前将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相关数据录入中国残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据库系统;各区于 11 月 20 日前,统一向残联报送《省村级残疾人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项目统计表》《省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受益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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