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乡镇安全生产安监工作系列制度很全很实用

时间:2022-07-02 16:30:08 浏览量:

 (安全管理)乡镇安全生产安监工作系列制度很全很实用

 安全监管“一岗双责”制度 一、乡人民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和乡属各企事业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各班子成员既要分管业务,又要对该行业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乡党委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乡长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 (二)进行班子成员分工,确定各自工作职责。检查督促各业务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的情况; (三)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预案和重大问题,部署督促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 (四)每季度带队检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两次,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五)主持研究处理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 (六)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安全死亡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抢救,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三、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责本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

 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具体部署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向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适时组织各项安全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纠正各类违章,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指导工作人员完善各种工作资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和考核奖惩工作; (六)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安全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组织带领所分管的办公室人员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研究本行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督促所管理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三)指导做好分管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会议记录、检

 查记录、督查记录、执法记录、隐患台账以及相关照片资料; (四)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五、各站所办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制定安监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在乡安监办的监督指导下,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职责。每月至少 1 次到基层一线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业务范围内各种安全隐患并实施整改,做好相关文字和图片记录,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六、各企事业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依法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村、社区对安全监管实行辖区负责制,必须切实履行宣传教育、安排落实、警告劝戒、消除隐患、报告处置等职责。

 七、各村驻村领导对各自包村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过问、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负连带责任。

 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监管工作例会,一般安排在每月上旬进行,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召集,乡主要领导、安监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研究安全监管的日常性事务。

 二、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或乡长召集,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分管领导、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城建办、农村公路办负责人和安监办、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根据会议需要,还可邀请村(社区)、乡属单位负责人、辖区企业负责人参加相关会议。

 三、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实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由安监办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必须向会议召集人请假。本单位请假人数超过 3 人的,应延期开会。外单位参会人员因故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另派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参加。

 四、会议召集人应提前确定好议题、议程,明确会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到准备充分,确保会议效果。

 五、与会人员要紧紧围绕议题积极发言,主动建言献策。安监办要负责做好会议的全程文字记录,并保存图片资料。会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汇报前一阶段安全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文件和会

 议精神,提出下一阶工作的基本思路; (二)研究事故多发地点、多发领域的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主要症结和薄弱环节,探讨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和应对措施; (三)逐行业、逐领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各问题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 (四)研究确因安全监管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问题; (五)研究安全监管工作的创新性举措,讨论并制定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 (六)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安全管理会议的参会情况,纳入村(社区)全年目标考评考核。单位职工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会议或迟到、早退者,实行会后补课和通报批评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制度 一、负责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的分管领导每月要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社区)、学校、医院、集中居住点、敬老院、滑坡点、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施工企业等进行 1次安全生产检查。乡镇安监办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二、安全检查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

 效”的总要求,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独立检查,通过查看记录、提出质询、现场查勘、走访问询、暗查暗访等方式,按照行业安全标准进行全方位检查,做好书面检查记录,必要时要录像取证。

 三、对各村(社区)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责任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及制度建立情况;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救援物资准备的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对各生产经营企业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和从业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五、在安全生产检查时,对发现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小安全隐患的,要当场指出,并填发《安全生产检查告知书》。对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地段

 存在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填发《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在整改期间,实行跟踪监督,整改期满逐项进行复查验收。

 六、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责令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或生产经营活动,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对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要通过约谈单位负责人、上报业务主管部门等方式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制度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二、各村(社区)、学校、医院、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每月至少组织三次以上的安全检查,排查和发现事故隐患及危险源。新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重大隐患),必须在 24 小时内向乡政府、县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监局报告。

 三、各行业分管领导必须每月组织安排一次对本辖区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巡查,对各单位开展隐患自查

 的情况进行抽查及督促,并作好记录。巡查中新发现的“重大隐患”,在 24 小时内向县安监局报告。

 四、“重大隐患”单位是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必须设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重大隐患管理小组。负责掌握本单位“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适时进行安全评估,并落实专人 24 小时监控。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准备好救护装备,加强安全教育,组织模拟救援演练。制定“重大隐患”整改(管理)方案,尽早完成隐患整改工作任务。

 五、乡人民政府对监管责任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承担监管责任,设立由乡长为组长的重大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掌握辖区内“重大隐患”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建立监管台帐,健全“重大隐患”整改、监管责任制;审查应急预案,对责任单位的整改情况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六、“重大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负责筹集,必要时可报请县政府和主管部门给予一定支持。

 七、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县安监局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同意结束监管工作,验收不合格的继续整改存在的问题,并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机构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八、在“重大隐患”出现险情时,乡政府要实施紧急抢

 救伤员、疏散人员、组织人员施救、征用物资和设备、实行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以及紧急排除险情等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抢险工作。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为紧急抢险提供支持和便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碍和干扰紧急抢险工作。

 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个人,隐瞒不报、未如实申报或不按规定时间申报、未登记建档、未评估或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或者未采取有效防范、监控、整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或未按要求进行立即停产停业整改的,将上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机构依法从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一、本乡域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特种设备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滑坡事故等)应及时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特别紧急的,可直接报乡政府办公室;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大致核实信息概况的基础上,第一时间电话向乡政府办公室报告,需要抢救的,应第一时间请求 120 或 110、119 协助;乡政府接到报告后,对造成有人员重伤、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的,应在 1 小

 时内向县安监局报告,情况严重的要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发生火灾、交通、建筑施工、急性中毒等事故时,还要立即分别向消防、交警、经信委、建委、食药监等有关部门报告。

 三、若发生事故,在电话报告之后,要随后补办书面材料,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基本情况以及初步处置措施;事故处理期间,要每日书面报送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取得的成效等;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 2 天内,要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发生经过、救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原因调查、善后处理、网络舆情处理、事发地民情稳定等情况)。

 四、乡政府要做到 24 小时值班,若遇突发事故,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充当事故临时总指挥的角色,即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事故信息联络。乡政府办公室电话:电话对外公开。

 五、乡安监办建立事故管理台账,并按有关规定存档。

 六、对迟报、谎报、漏报、瞒报安全生产信息的给予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后果,将依法从严重理。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制度 一、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乡党委书记或乡长的统一

 领导下,由乡安监办、业务办公室、辖区村(社区)、责任单位积极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安全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接到安全事故情况后,基本处置程序包括:

 (一)立即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性质、人员大致伤亡情况或危及范围。

 (二)通知距事故第一现场最近的村(社区)干部或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开展应急抢救工作。

 (三)安排办公室人员做好值守,专门做好信息的收集及上报工作。通知乡机关干部职工及时到岗。

 (四)由一名领导带队,组织干部职工、医务工作者、专业人员或部分群众,携带对讲机、扩音器、相机、纸笔、手电、通讯录和其它必要的救援设备赶赴事故现场。

 (五)随时了解现场情况,对事故情况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县安监局、主管部门、县政府办,并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事故超过本乡处置能力的,应请求相关部门支援。

 (六)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紧急会商,制定抢救方案。包括:1.抢救受伤人员;2.疏散险区群众;3.搜索失

 踪人员;4.指挥现场施救;5.保护抢险人员;6.安抚亡者家属;7.维持现场秩序;8.收集上报信息;9.研判事故趋势;10.安排调查取证。

 (七)做好抢救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做好新闻记者接待工作,把控好舆情,适时向社会做好情况通报,严防谣言流传。

 (九)对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地,要进行归还或适当补偿。

 (十)进行事故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着手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应对措施和长效机制。以“尽职免责”为准绳,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召开相关会议,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写好事故报告,对资料进行归档留存。

 四、辖区各村(社区)、各单位、企业在应急救援、信息通报、社区安全、场地协作区等方面保持紧密联系和协同行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为紧急抢险提供支持和便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碍和干扰紧急抢险工作。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管中,坚持每天 24 小时有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特殊情况无法到岗的,

 要请求换班。值班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接听电话,负责上下联络; (二)下载公文,及时处理上级下发的紧急电子公文; (三)接待群众来访和上级来客; (四)处理乡内临时发生的矛盾纠纷; (五)应急情况下,负责前期处理工作; (六)守楼护院,保护单位的财产安全。

 三、放假期间,由全体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全乡一切日常事务,维护全乡的安全与稳定。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随时与领导联络,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乡政府机关干部职工要 24 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随时参与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处置,保持与基层第一线的工作联系。

 五、认真做好节假日、重要时期、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要随时保持警惕状态,收集分析敏感信息,及时汇报和处置安全突发事故。

 六、在汛期和易发森林火灾的季节,要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及时处置洪水、森林火灾等突发事故。

 七、若遇突发事故,值班领导要第一时间充当事故临时总指挥的角色,负责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八、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要有高度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凡擅离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

 作失职、渎职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一、乡安监办设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一人,从事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任意更换。

 二、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收文和发文登记。下发的电话、短信通知,要同时留存原始资料。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记录,特别是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簿、安全检查记录簿、安全工作日志,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要注意收集保存图片资料:包括记录上级检查指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开展执法检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隐患整改前后对比、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等形成的原始图片资料。

 四、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乡属单位台账、辖区企业台账、食品加工点台账、药店台账、聚居点台账、水源地台账、机动车辆台账、驾驶员台账、地质滑坡点台账、烟花爆竹点台账、道路交通台账、桥梁台账、建筑工地台账,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台账、安全隐患监管台账、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特种作业人员监管台账、安全生产信息台账等。

 五、工作资料分类装盒留存,包括:政策法规、上级来文、本级发文、目标责任书、安全检查资料、会议记录、教育培训资料、隐患排查登记资料、重大危险源监控资料、应

 急援救预案、事故统计及调查资料。

 六、乡安监办工作人员及各站所办业务人员,要积极撰写安全工作简报,乡安监办要及时将年度计划、工作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典型材料等资料及时报送县安监局。

 七、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账,按照分类整理归档的要求装订成册。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凡发现本乡境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乡政府举报。

 二、提倡实名公开举报。如举报人要求保密的,受理单位或人员应当为其保密。

 三、乡政府所有工作人员一旦接到举报,应迅速转告乡安监办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四、乡安监办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报乡政府审核,并对举报者给予表彰奖励。

 五、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或人员发现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在举报奖励之列。

 六、乡政府举报电话: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境内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使用,都必须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投资概算。

 二、乡属各单位、各企业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情况,乡人民政府参与“三同时”初审并备案后,建设单位方能组织施工。凡初审不合格的,有关部门不得供水、供电,有关职能部门不得办理任何手续。

 三、县管、县属以上行政、企事业单位在本乡域内的建设项目,要将“三同时”情况向乡人民政府备案。

 四、各单位建设项目“三同时”由各单位按规定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并加强管理。

 五、乡安监办对各单位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乡人民政府和县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县安监局等书面报告。

 *****乡村(社区)安全工作职责 一、实行辖区负责制,凡是本村(居)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均由所在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居)委会负责人

  负责。

 二、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思想理念,强化“守土有责、尽职免责”的意识,定期分析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村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并做好相关文字或图片记录。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宣传教育:通过标语、传单、广播、会议、上户通知等各种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村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森林防火、食品、电力等安全法律法规,指导村民在施工建设、用火用电、驾驶出行、地灾防护、防旱抗洪、日常生活等方面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自救常识。

 (二)安排落实:全面落实乡党委、政府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对村支两委成员分领域、分地段落实责任,督促检查各社社长、林业员、地质监测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与建房户、红白喜事聚客户、食品生产经营户、烟户爆竹销售点、辖区企业业主或施工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等签定安全责任书。

 (三)警告劝戒: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悬挂警示标牌,对村民在道路交通、森林防火、施工建设、食品、电力等方面不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或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教育劝阻,责令其改正。

 (四)消除隐患:组织人员定时对辖区内的森林防火、道路、山洪沟、河堤、滑坡点、危房户或其它安全隐患进行

  排查登记,组织人员整修治理、限期整改,或动员涉险村民采取必要的避让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报告处置:对辖区内的非法开挖、非法采石采矿、非法建设、非法营运、非法打渔捕猎等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对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若出现安全事故,要及时向乡政府办公室回报情况,并第一时间组织人力、物力施救,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乡安全工作企业主体责任告知书 一、企业是本经营生产管理范围内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种侥幸心理和麻痺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二)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的规定。

 (三)不断改善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要

  按相关规定按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生产区域、生活区域、仓储区域之间应当保持安全距离;要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四)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救援设施设备;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督促其依法履责;按规定建立、实行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制度。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七)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八)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时开展演练。

 (九)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每月组织 3 次以上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

  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十)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及时、准确报告出现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五、凡本企业为业主的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项目,本企业必须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六、做好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防火、防电、防盗、防中毒、防治安刑事案件。按要求做好消防器材的配备、检修,畅通疏散出口和消防通道。

 七、遵守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八、处理好同周边群众和利益相关群众的各种关系,不侵害群众利益,发生纠纷及时报告村、乡协调处理,确保不发生矛盾纠纷或诱发群体性事件。

 九、积极接受乡安监办和上级主管单位开展的督促检查,积极提供相关依据,并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

  *****乡安全工作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告知书 一、施工单位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二、施工单位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种侥幸心理和麻痺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直接负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研究安排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并实施安全施工措施,随时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要切实把握以下重点环节:

 (一)建设工程施工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承接工程项目必须在企业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

 (二)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齐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三)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员上岗资格证,并在施工过

  程中坚守工作现场。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装载机、挖机司机必须取得上岗证后方可进入施工区作业。

 (四)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提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法制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按要求存贮劳动保证金,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五)不断改善安全施工条件,依法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监督其正确佩戴和使用;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使用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的机械、设施、设备、车辆,按相关规定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六)在施工现场各种出入口、洞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等处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现场管理,设置施工区域隔离带或施工安全警戒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七)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及批复规定进行施工作业,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并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落实,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八)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逐项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足之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议,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采取强化监控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九)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十)若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如实上报情况,保护好现场,参加调查处理和工伤处理工作,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禁在施工区域外非法从事施工作业,严禁私自采石、采土、采砂行为,严禁乱堆、乱倒建设挖方或建筑垃圾。

 五、遵守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六、处理好同周边群众和利益相关群众的各种关系,不侵害群众利益,发生纠纷及时报告村、乡协调处理,确保不发生矛盾纠纷或诱发群体性事件。

 七、积极接受乡安监办和上级主管单位开展的督促检查,积极提供相关依据,并按照要求和时限完成整改。

  *****乡安全工作学校主体责任告知书 一、学校是责任范围内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学校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二、学校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种侥幸心理和麻痺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学校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开展安全法纪教育,增强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

 (二)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并检查督促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三)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预案和重大问题,部署督促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

 (四)定期检查校区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处理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

 (五)在出现紧急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抢险施

  救,保障师生安全,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凡本学校为业主的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项目,均由本学校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七)完善各种工作资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和考核奖惩工作,积极接受乡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

 四、学校在安全管理上要切实把握以下重点环节:

 (一)深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将安全教育纳入课时安排,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学会安全用电常识,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格学生教学期间教师的监管责任,落实家长做好上学、放学期间的监护责任。在校学生受伤、生病或出异常情况,要及时救治或进行心理疏导,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三)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到位。疏通应急通道和出口,定期对校内弱强电线路、消防设备、锅炉、门窗、栏杆、围墙、教育体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四)做好校园安保,严管学生外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学生纠纷,及时制止学生斗殴。

 (五)加强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安全监管,严防过期、

  变质或有毒食品出现。

 (六)严禁将危房投入使用,做好校内防电、防火、防犯罪的安全措施。

 (七)组织学生校内集体活动、义务扫除,要做好周密的安全部署。组织校外活动必须严格审批手续。

 (八)制定各种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九)在遭遇地震、火灾、洪水或其它突发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转移到安全区域。恶劣天气、重大传染病流行期间或其它紧急情况,要与教育主管部门沟通,申请采取调课、停课措施。

 (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安全知识教育宣传。

 (十一)组织、协调、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化解学校安全矛盾、纠纷。

 *****乡安全工作卫生院主体责任告知书 一、卫生院是责任范围内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单位安全承担主体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院长是卫生院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全面负责。

 二、卫生院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杜绝各种侥幸心理和麻痺思想,做到警钟长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卫生院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对单位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法纪教育,增强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

 (二)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度,并检查督促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三)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预案和重大问题,部署督促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

 (四)定期检查院内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处理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或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

 (五)在出现紧急情况或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抢险施救,保障群众和职工安全,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凡本卫生院为业主的基建工程、生产维修项目、扩建、改造施工项目,均由本卫生院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七)完善各种工作资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和考核奖惩工作,积极接受乡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

 四、卫生院在安全管理上要切实把握以下重点环节:

  (一)深入进行安全教育,张贴安全警示标语,提高院内职工和入院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人员整改到位。疏通应急通道和出口,定期对院内弱强电线路、消防设备、门窗、栏杆、围墙、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三)严格进药渠道,落实药品管理责任,严防假药、过期药出现,严防毒、麻、剧毒药品流失。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医疗操作规范和程序,及时纠正医疗活动中的失职或违章行为,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五)做好污水排放、污物处理和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六)建立传染病报告、防护和隔离制度,落实相关措施。

 (七)严禁使用危房,做好院内防电、防火、防犯罪工作

 (八)制定各种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九)积极化解医患纠纷和矛盾。

 (十)在遭遇地震、火灾、洪水或其它突发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将患者疏散转移到安全区域。

 (十一)做好应急值班,管理和维护好救护车,随时做

  好应急救援准备,并根据需要开展出诊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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