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粮食局对于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01 12:40:04 浏览量:

 曲周县粮食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曲周县粮食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

  产大排查、大整改、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确保粮食系统安全,县局结合当前粮食工作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储粮务必安全”的总体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部署,严格安全生产排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制度建设

  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储粮制度、操作规程等是否健全完善,是否进行了责任分解和落实。

  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承诺制、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处理制度、储粮药剂管理制度、消防制度、防汛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

  安全储粮制度包括安全储粮责任制、粮情检查与处置制度、粮食保管员责任制度、粮食质量检验员责任制度、粮食出入库(仓)制度、检斤管理制度、保管器材管理制度等。

  操作规程主要包括粮食出(入)库(仓)作业规程、各类设备管理维护与操作规

 程、高空作业操作规程、熏蒸作业操作规程、粮情检测系统操作规程、通风作业操作规程等。

  (二)规范仓储设施设备运行管理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仓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履行了备案手续;是否存在带病储粮问题;机械设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是否存在带病运行的现象;正在建设或维修的仓储设施,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是否与储粮作业进行了有效隔离。

  对外出租的仓房和国有资产是否签订合同,合同中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出租仓房和国有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有损仓房结构和安全的问题,有无对其他仓房的储粮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三)规范消防设施器材

  是否按要求建设配备了与储粮能力相适应的消防水池、消防栓、消防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能否保证随时正常使用。库区吸烟、火种带入储粮区以及其它明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经过培训和演练,员工能否正确使用有关消防器材,储粮区有无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或其他杂物的现象;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四)规范粮食储存管理

  对库存的粮食要按照《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进行储存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装粮线储粮问题;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以及未及时处理而造成粮食损失等情况;是否存在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食混存的问题;保管人员进行温度和湿度监测、通风和熏蒸作业,以及其他安全储粮的例行检查、粮情分析等是否按规定执行,各项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五)规范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管理

  粮食收购和出入仓等作业是否有工作方案;收购现场车辆、人员进出是否有序,有无专人疏导;机械设备的使用是否规范,有无专人监管;登高作业、出入仓、粮面作业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系安全绳情况;高空过道、仓房爬梯等危险位置是否设置警示标志,加装的安全护栏是否能够起到有效防护作用;进出仓系统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重要部位、重要环节作业是否有安全员现场监护,应急预案是否经过演练。

  (六)规范用电管理

  库区用电及用电作业的管理规定是否得到认真执行;仓房内安装的照明灯具是否符合防尘、防爆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电气设备陈旧、线路老化破损、搭设不合理或者私接乱拉的情况,是否按要求定期巡检;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产生火花、静电等隐患,特别是收购、出入仓等作业现场临时接拉的开关、电线等,是否做到规范、安全。

  (七)规范储粮药剂管理

  药剂管理是否符合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定;药品库防盗门是否实现双人双锁管理,药剂领取、退用等程序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报废储粮化学药剂尚未处置或者处置不规范等情况;开展熏蒸作业是否制定工作方案,准备工作、人员分工、施药、开窗散气等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演练。

  三、方法步骤

  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宣传工作从 20**年 1 月 18 开始,到 3月 25 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 月 18 日至 1 月 20 日)

 各储粮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排查工作的宣传力度,以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警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准确了解、掌握大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步骤。做到详细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二)企业自查阶段(1 月 21 日至 2 月 10 日)

  各企业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是对企业全部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全面梳理、补充和完善。二是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培训,具体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岗位承诺制。三是对企业全部设施、设备器材、各工作环节、各工作岗位、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等,按照检查内容要求进行全方位检查,仓房要一间一间地检、设备要一台一台地查、用电线路要一米一米地过,确保不留任何死角。各项检查内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都要有详细记录,岗位责任人、检查人和企业负责人都要签字确认。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确保整改计划、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控。

  (三)县局督查阶段(2 月 10 日至 2 月 20 日)

  县局组织专职人员对所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督查,做到有库必到、查必彻底。对普查中发现企业自查不认真、不彻底、不落实的要监督其“补课”;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督导整改。

  (四)整改提高阶段(2 月 21 日至 3 月 25 日)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集中整改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回顾,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地制定稳定安全生产的规划和计划,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县粮食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近期重要指示及省、市、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认识,真正树立“抓安全是第一责任,抓安全就是抓效益”的工作理念,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责任上过细明确

  强化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安全生产、安全储粮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承诺制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员、粮食保管员和安全保卫人员为重点的职工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使安全生产成为每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自觉行为。

  (三)信息上及时反馈

  各单位将隐患排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县局总结汇报,做好信息沟通,确保上通下达,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务求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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