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A级旅游景区现场检查(暗访)工作规范

时间:2022-07-05 16:20:03 浏览量:

  1 国家 A A 级旅游景区现场检查(暗访)工作规范

  一、检查依据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及相关细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

 二、检查方式 检查组根据标准、细则的具体要求,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的统一安排下,自行确定检查景区的行程路线。

 三、检查时间 每家景区的现场检查根据景区规模在 1 至 2 天内完成。

 四、检查费用 现场检查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承担,费用包括交通费、景区门票、住宿费、餐饮费及旅游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情况实报实销。其中,住宿可安排在不超过 4 星的星级酒店或景区的酒店及度假村。

 五、检查流程 1、组成检查组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立暗访检查组。检查组由旅游景区检查员组成,每家景区现场检查员人数为 3—5 人,可设组长 1 人,负责统筹协调,完成检查报告,提交相关材料,检查员应认真提出检查意见,配合组长完成相关工作。

  2 2、现场检查 检查组对景区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管理及服务水平、环境质量、景观价值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成员可在景区内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集体或分组检查)。检查组需认真查找扣分项,填写扣分表(即将发现的所有问题计入扣分表),扣分项必须经得起推敲,并进行原始的文字和图片记录。

 3、拟定检查报告 现场检查后,检查组需及时召开内部会议,根据各组员的扣分情况,讨论汇总形成扣分总表,并形成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印象、主要问题、整改建议、扣分表、扣分说明及图片。暗访组需要在暗访检查之前或之后审查申报材料中的规章制度等现场无法检查的项目以及进行虚拟游览、电子商务等网上项目检查,对于失分项目一并计入扣分表。

 4、提交检查材料 现场检查结束 2 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必须向相关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检查报告(需报告起草人亲笔签字)。

 (2)检查组《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扣分总表,《景观质量评分细则》打分表,同时标注扣分说明及附加图片。

 (3)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的要求所准备的其他材料。

  3 六、工作守则 1、检查组要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暗访检查工作中。

 2、检查组要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检查结果以检查组的集体意见为准。

 3、检查组要按照分工,统一行动,各项工作准时到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计划和私自行动。晚间以研究工作为主,不得私自外出。

 4、检查组不得以任何名义与被检查方(包括各级旅游部门和被检查景区)会面;不得收受被检查方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礼品、礼券或礼金;不得接受被检查方的宴请。如有违反,将取消被检查景区的任何评定资格,同时取消责任人旅游景区检查员资格。

 5、检查组需严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向外(包括各级旅游部门、被检查景区、新闻媒体等)透露暗访检查的相关信息和检查情况。

 6、检查组人员要认真、详细做好检查的原始记录,不得擅自更改,按时提交检查报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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