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劳动竞赛附件1-11

时间:2022-06-29 10:05:05 浏览量:

  附件 1 20

 年

 月度检查评分汇总表

 单位:

 项目

 工程进度

 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技术管理

 物资设备管理

 合同管理

 财务管理

 综合管理

 标准分值 100 分 100 分 100 分 100 分 100 分 100 分 100 分 权重 30% 30% 8% 8% 8% 8% 8% 单项得分

 单项实得分

 综合得分

 考评人:

  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20

 年

 月度工程进度检查评分表(季度首月、次月)

 单位:

 序号

 项目

 评

 分

 条

 件

 及

 标

 准

 标准分

 加分

 扣分

 实得分

 1 建安产值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月度建安产值计划:

 (1)完成计划得 30 分 (2)未完成计划得分=30×完成计划百分比 30

 月完成建安产值的贡献率:

 (1)高,8~10 分 (2)一般,4~7 分 (3)低,0~3 分 10

 2 形象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按项目经理部月度计划形象进度要求进行考核,未完成主要形象进度,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1)完成形象进度得 40 分 (2)未完成形象进度得分=40×完成形象进度比例 40

 3 节点工期考核 按项目经理部月度计划节点工期要求进行考核,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1)完成节点工期得 20 分。

 (2)未完成节点工期得分=20×完成节点工期比例 20

 4 总

 分 总得分=[1]+[2]+[3]

  注:

 1、每月 23 日,项目部对各工区的生产完成情况进行核定,并督促完善《完成情况统计台账》报项目经理部调度; 2、在季度考评时,按以下权重计算最终评分:首月得分×0.2+次月得分×0.3+末月得分×0.5=季度评比得分。

 考评人:

 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人:

 日期:

 年

 月

 日

 20

 年

 月度工程进度检查评分表(季度末月)

 单位:

 序号

 项目

 评

 分

 条

 件

 及

 标

 准

 标准分

 加分

 扣分

 实得分

 1 建安产值计划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季度建安产值计划:

 (1)完成计划得 30 分 (2)未完成计划得分=30×完成计划百分比 30

 季度完成建安产值的贡献率:

 (1)高,8~10 分 (2)一般,4~7 分 (3)低,0~3 分 10

 2 超额完成季度建安产值计划 超额完成计划加分=30×超额完成计划百分数 计划完成

  万元,实际完成

  万元,超额完成计划百分数

 % 但最多加分为 5 分

  3 形象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按项目经理部季度计划形象进度要求进行考核,未完成主要形象进度,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1)完成形象进度得 40 分 (2)未完成形象进度得分=40×完成形象进度比例 40

 4 节点工期考核 按项目经理部季度计划节点工期要求进行考核,未完成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1)完成节点工期得 20 分。

 (2)未完成节点工期得分=20×完成节点工期比例 20

 5 总

 分 总得分=[1]+[2]+[3]+[4]

  注:

 1、每月 23 日,项目部需对各工区的生产完成情况进行核定,并督促完善《完成情况统计台账》报项目经理部调度; 2、超额完成季度产值计划的额外进行加分,但最高不超过 5 分; 3、在季度考评时,按以下权重计算最终评分:首月得分×0.2+次月得分×0.3+末月得分×0.5=季度评比得分。

 考评人:

 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20

 年

 月度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评分汇总表

 单位:

 项目

 安全(0 50 分)

 质量(4 40 0 分)

 文明施工

 (0 10 分)

 安全管理

 扣 件式 钢管 脚手架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满堂式脚手架

 人 人 工挖 孔桩

 模板工程

 矿山法隧道施工

 施工用电

 安全防护

 龙门吊

 塔吊

 起重吊装

 施 工机具

 民爆物品

 分部分项工程

 明挖法

 矿山法

 ( 暗挖)

 路基、涵洞与桥梁

 三工建设及

 文明施工

 标准分 13分 2 分 2 分 2 分 2 分 2 分 10分 2 分 2 分 2 分 2 分 2 分 2 分 5 分 10分 10分 10 分 10 分 10 分 实得分

 合计 总分

  综合评述

  考评人:

 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人: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资质与资格

 工区未按要求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扣 5 分 工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架子队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扣 5 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 5 分, 工区领导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带班,扣 5 分 工区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不足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每1 人扣 5 分 10

  2 安全奖惩制度 无有关安全奖惩制度,或者不合规,扣 5 分 奖惩无记录,扣 3~5 分 应健全完善但不局限于下述制度:安全费用管理使用、安全生产例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工种)操作规程、现场动火与消防管理、易燃易爆品或火工品管理,环境保护等制度,缺项或者内容不合规,扣3~5 分 5

  3 责任制度与目标管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扣 5 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 3 分 存在工区领导安排工作时凡有安全质量字样就批给安质部,扣 3 分 日常安全业务的处理未按“一岗双责”分系统统筹安排,扣 3 分 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扣 4 分 目标未分解或未量化,各扣 3 分 考核制度未有效落实,扣 1~3 分 5

  4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 使用未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扣 8 分 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扣 5 分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扣 8 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 8 分 110KV、35KV 或其他高压电线路送电前未制定送电方案,扣 8 分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5~8 分 8

 对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未进行论证、审查并落实审查意见,每项扣 6 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及完善,扣 5分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产品,扣 8 分 未进行重大风险源辨识、登记、公示,扣 5 分 当地质条件和施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未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每一项扣 5 分 5 安全技术交底

 未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 5 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未挂设在作业场 所显著位置,每少一项扣 2 分 工区技术人员未就有关施工安全要求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交底,扣5 分 未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 5 分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双方未签字,扣 5 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不全面,扣 5 分 5

  6 安全教育和班前安全活动

 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扣 5 分 未对进入新岗位或者新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含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扣 5 分 未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单独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缺 1 人扣 1 分 安全教育档案不全,每缺 1 人扣 1 分 未进行年度安全教育或教育培训学时达不到要求的,扣 1~2 分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 5 分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未设置明显标识、警戒围栏或安全引导语等安全警示标志,扣 5 分 进行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未设明显标识显示工作状态,扣 3 分 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扣 3 分 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扣 1~2 分 未按时召开安全例会,无会议记录和签到,扣 1~2 分 安全例会提出的问题未解决,扣 1~2 分 5

  7 安全检查与验收 工区经理未按规定带班检查,扣 5 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 5 分 5

 未有效开展日常、定期、月度、敏感期安全检查或安全专项整治,扣2~5 分 未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条件验收,每项扣 5 分 未开展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装等重大风险工程的验收,每项扣 5 分 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扣 4 分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扣 5 分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未按“五到位”原则(责任、时限、措施、资金、预案)原则落实整改或整改不达标,每项扣 2~5 分 安全质量问题整改无回复或整改记录不闭合;安全质量检查、督促整改不到位,每项扣 3 分

  未建立安全检查档案,扣 5 分 8 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控制方案编制审批情况 未进行危险源调查,扣 3~5 分 危险源调查、辨识、评价程序混乱,或逻辑对应关系不符,扣 3~5分 评价结果与现场实际重大风险不对应,或者未及时更新危险源清单,扣 3~5 分 未按照集团公司要求频次,对重要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未填写重要危险源监控记录,扣 3~5 分 施工作业区域危险源未采取适当方式警示,对危险源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告知或无记录、记录不全,扣 3~5 分 控制方案针对性不强,或可操作性不强,扣 3~5 分 5

  9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

 未建立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扣 5 分 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具或安全防护用品,扣 5分 未建立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档案,扣 5 分 5

  10 分包管理与协调管理

 工区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扣 5 分 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未签订合同或合同 未规定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安全要求,扣 5 分 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 2~6 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员,扣 3 分 分包合同未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扣 3 分 7

 工区各级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扣 5 分 工区未按要求对分包队伍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扣 3~5 分 未与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未明确双方安全管理人员,扣 5 分 11 安全费用 未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或未编制安全文明施 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扣 2 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未按要求提取或未得到落实,扣 3~5 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挪作他用,扣 5 分 5

  12 应急管理 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主要事故的专项 预案,各扣 3~5 分 应急预案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扣 3~5 分 未组织预案演练、演练流于形式或演练频次不足,扣 3 分 未建立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扣 3 分 未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设施,未设置应急 逃生通道,或未及时更换补充失效的应急资源,每项扣 2 分 5

  13 职业健康 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体检,扣 3~5 分/人.次 职业健康体检未建立档案,扣 1~3 分 密闭、狭小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气体及物质未有定期监测、未采取通风措施,扣 1~3 分 相关作业场所,施工人员未配戴防尘口罩、防护面具、防护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扣 1-2 分 5

  14 事故报告处理

 未建立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扣 5 分 事故、险情未按规定报告、处置不及时,扣 4 分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扣 3~5 分 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扣 2 分 5

  15 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情况 未按规定配置群安员(含协作队伍),扣 3~5 分 未实行“五个纳入”并公示,扣 1~3 分 现场无群安员公示栏及宣传栏,扣 3 分 群安员监督检查工作记录缺乏,或者不完善,扣 1~3 分 无考核群安员纪录或记录不完善,扣 1~3 分 5

 16 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情况 未按要求配置青年安全监督岗,扣 3~5 分 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记录缺失,或者不完善,扣 1~3 分 5

  17 资料上报文件执行 上报资料、检查回复不及时、不准确、质量不高,扣 5 分 传达落实上级文件不力,扣 5 分 5

  合计分数

 100

  说明:1.检查评分表满分 100 分,下同; 2.每项扣减份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下同;

  3.检查评分表中合计实得分计入汇总表时需进行换算,下同。

  附件 3.2

 扣件式钢管 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 10 分 架体结构设计未进行设计计算,扣 10 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扣 10 分 10

  2 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 10 分 立杆底部缺少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 2 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扣 5~10 分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 8 分 10

  3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方式或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扣 2 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 2 分 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扣 10 分 10

  4 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每处扣 2 分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每处扣 5 分 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 分 10

 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 7~10 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7~10 分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 7~10 分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符合规范要求的挡脚板,扣 5 分 作业层未在高度 1.2m 和 0.6m 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扣 5 分 10

  6 交底与 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 5 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 5 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 10 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负责人签字确认,扣 5 分 10

  7 横向水平杆设置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 2 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每处扣 2 分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每处扣 1 分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深度不小于规定值,每处扣 2 分 10

  8 杆件连接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规定值或固定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2 分 立杆除顶层顶步外采用搭接,每处扣 4 分 杆件对接扣件的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 分 扣件紧固力矩小于 40N·m 或大于 65N·m,每处扣 2 分 8

  9 层间防护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 10m 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扣 7 分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按规定进行封闭,扣 7 分 7

  10 构配件材质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 5 分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扣 5 分 5

  11 通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 5 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1~3 分 5

  12

 拆除 未制定拆除方案,扣 5 分 未进行交底,扣 5 分 拆除无专人指挥部或警戒无安全警示标志,扣 3 分 未按拆除方案施工,扣 3~5 分 5

 合计分数

 100

 附件 3.3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 10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 10 分 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扣 10 分 10

  2 架体基础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 10 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 1 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 5 分 未采取排水措施,扣 8 分 10

  3 架体稳定 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拉结,每处扣 2 分 架体底层第一步水平杆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或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每处扣 2 分 连墙件未采用刚性杆件,扣 10 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扣 5 分 专用斜杆两端未固定在纵、横向水平杆与立杆汇交的碗扣节点处,每处扣 2 分 专用斜杆或八字形斜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10

  4 杆件锁件 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或规范要求,扣 10 分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的步距在立杆连接碗扣结点处设置纵、横向水平杆,扣 10 分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 24m 时,顶部 24m 以下的连墙件层未按规定设置水平斜杆,扣 10 分 架体组装不牢或上碗扣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1 分 10

  5 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 7~10 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7~10 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横向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 2 分 10

  6 交底与 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 6 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 6 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 6 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负责人签字确认,扣 5 分 10

  7 架体防护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 7~10 分 10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 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规定高度的挡脚板,扣 3 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 10m 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 5 分 8 构配件材质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 8 分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分 8

  9 荷载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扣 7 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 5 分 7

  10 通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 10 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10

  11

 拆除 未制定拆除方案,扣 5 分 未进行交底,扣 5 分 拆除无专人指挥部或警戒无安全警示标志,扣 3 分 未按拆除方案施工,扣 3~5 分 5

 合计分数

 100

 附件 3.4

  满堂式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方案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扣 10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扣 10 分 10

  2 架体基础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 10 分 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每处扣 1 分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扣 5 分 未采用排水措施,扣 5 分 10

  3 架体稳定 架体四周与中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扣 10 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扣 10 分 架体高宽比超过规范要求时未采取与结构拉结或其他可靠的稳定措施,扣 10 分 10

  4 杆件锁件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扣 10 分 杆件接长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2 分 架体搭设不牢或杆件节点紧固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1 分 10

  5 脚手板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扣 5 分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采用挂扣式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每处扣 2 分 10

  6 交底与 验收 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有文字记录,扣 6 分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扣 6 分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扣 6 分 验收内容未进行量化,或未经负责人签字确认,扣 5 分 10

  7 架体防护 作业层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规定高度的挡脚板,扣 5 分 作业层脚手板下未采用安全平网兜底或作业层以下每隔 10m 未用安全平网封闭,扣 5 分 10

  8 构配件材质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分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扣 10 分 10

  9 荷载 架体的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扣 8 分 荷载堆放不均匀,每处扣 5 分 8

 10 通道 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扣 7 分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7

  11

 拆除 未制定拆除方案,扣 5 分 未进行交底,扣 5 分 拆除无专人指挥部或警戒无安全警示标志,扣 3 分 未按拆除方案施工,扣 3~5 分 5

 合计分数

 100

 附件 3.5

 人工挖孔桩、土方作业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方案 孔桩深度超过 3 米或地质条件复杂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扣 20 分; 应经专家论证的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扣 15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扣 10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分段、严禁 超挖”基本原则,或者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扣 10~15 分 20

  2 临边防护 人工挖孔桩孔口距离地面不足 30cm,扣 5 分 深度超过 2m 的人工挖孔桩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扣 l0 分 临边及其它防护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施工完毕孔口未遮盖或设警示标示,扣 5 分 10

  3 降排水措施 未设置足够截面的排水沟,或未设置截水、封堵、防倒流等措施防止地表冲刷孔桩侧壁,扣 3~5 分 围护结构漏水(沙)或桩基底积水、涌水(沙),每处扣 5 分 10

  4 坑边荷载 弃土、料具堆放距坑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扣 5~8 分 基坑周边堆载超过设计允许值,扣 10 分 机械设备施工与坑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不采取措施,扣 10 分 10

  5 上下通道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扣 10 分 人员采用吊桶上下,扣 5 分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扣 6 分 10

  6 土方开挖 施工机械进场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扣 5 分 挖土机作业时,作业半径范围内无警示或人员监护等防止其他人员进入的措施,扣 6 分 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扣 8 分 司机未持证作业,每人扣 1 分 未按方案规定的程序、方式挖土,存在超挖,扣 8 分 15

 开挖面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扣 5~8 分 施工机械碰撞,损伤支撑结构,每处扣 3~5 分 7 石方爆破 爆破方案未经审批而擅自施工,扣 8 分 爆破材料管理混乱,私自收藏、乱丢乱放,扣 8 分 炸药与雷管由一人同时搬运,扣 8 分 作业人员在保管、加工、运输、安装爆破器材时穿着化纤衣物,扣 8分 爆破时无专人指挥并设置警戒区,扣 5 分 起爆开关箱和起爆器钥匙管理不善,扣 3 分 雷雨季节采用电起爆法的,扣 8 分 未按规程处理“盲炮”,扣 5 分 爆破后未检查危石而进场清理石方,扣 5 分 10

  8 作业环境 桩基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扣 8 分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无隔离防护措施,扣 6 分 未按规定设置足够照明,扣 5 分 孔桩内壁或支撑上存在可能脱落的混凝土块或其他物料,扣 8 分 孔桩安全范围外堆放的料具无牢靠的防滑落入孔桩措施,扣 8 分 15

  合计分数

 100

 附件 3.6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施工方案 属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扣 10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扣8 分 未根据混凝土施工工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扣 6 分 10

  2 材料材质 模板、主(次)楞、对拉螺栓的材质、型号与方案不符扣 3~5 分 主(次)楞间距、对拉螺栓间距等与方案不符,扣 3~5 分 5

  3 支撑系统或桥墩立模 杆间距、步距等架体布设参数与方案不符,每处扣 8 分 杆件连接不牢,每处扣 3 分 不按规定设置剪刀撑,扣 3 分 不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扣 3 分 立杆垂直偏差超过规定,扣 5 分 梁、板下立杆未采用横杆连接成整体,每处扣 3 分 立杆顶托或底托和自由端超过规范长度,每处扣 2 分 扣件预紧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3 分 杆件对接、搭接不符合要求,扣 3~5 分 未按说明书规定组装,有漏装杆件和锁件,扣 6 分 脚手架组装不牢、紧固不合要求,每处扣 1 分 立模钢模板、连接螺栓强度不足,扣 10 分 立模不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扣 5 分 钢模板连接、钢模板与基础连接的螺栓数量不足,每缺 1 个扣 5 分 支撑体系地基处理不符合方案要求,扣 5 分 高架桥模板工程浇注混凝土前未按方案要求进行预压,扣 10 分 加压和卸压未按方案进行,扣 5 分 25

  4 施工荷载 未根据施工方案按合理顺序进行浇筑,扣 5 分 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扣 10 分 混凝土浇注速度超过施工方案限值,扣 5~10 10

 模板上堆料不均匀,扣 5 分 5 模板存放 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扣 3 分 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扣 3~ 5 分 5

  6 支拆模板 2m 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扣 8 分 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扣 5 分 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扣 4 分 10

  7 模板验收 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扣 10 分 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扣 5 分 模板拆除前未办理审批手续,扣 10 分 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 5 分 15

  8 混凝土强度 受力构件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扣 5 分 混凝土强度未达规定值提前拆模,扣 10 分 多层结构在施工中,板、梁作为支撑体系基础时,上层 结构混凝土未达到规定强度,支撑提前拆除,扣 5 分 10

  9 作业环境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无防坠物措施,扣 10 分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扣 l0 分 在市政道路搭设模板、支架无防撞措施,扣 5 分 10

  合计分数

 100

 附件 3.7

 矿山法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施工方案 无专项施工方案,扣 10 分 未对重大风险源制定专项方案,扣 8 分; 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扣 6 分 方案未按规定程序经过审批,扣 10 分 隧道专项施工方案、爆破专项方案未经专家评审,或未按专家 意见修改完善,扣 10 分 开挖前未核实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地下 管线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扣 10 分 方案中安全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扣 2~8 分 对采用降水施工的,专项方案中没有专篇论述,扣 2~8 分 10

  2 洞口工程 横通道、竖井或正洞连接处开挖无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专项措 施,扣 10 分 横通道、竖井或正洞连接处开挖未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 扣 10 分 上下井未建立登记管理制度,扣 5 分;无登记记录或记录不全, 扣 3~5 分 横通道、竖井或正洞连接处缺少加固措施,扣 10 分 洞口工程无专项安全措施,扣 10 分 路堑及边、仰坡未自上而下施工,扣 5 分 防、排水系统不完善,扣 5 分 洞口邻近建(构)筑物时未采取措施防护,扣 10 分 10

  3 隧道开挖 开挖(爆破)未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专项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扣 10分 开挖前及过程中降水施工未按照方案实施,扣 5~10 分 作业面周围支护不牢固,或松动土石未及时清理,扣 5~10 分 核心土留置,或台阶长度、导洞间距不符合要求,各扣 5 分 10

 掌子面暴露时间过长,或在长时间停工时未及时封闭,扣 5 分 现场炸药、雷管未使用专用箱分开放置,扣 10 分 进行爆破时,人员距爆破点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扣 5 装炮时未使用木质炮棍装药,扣 5 分

 4 地层超前 支护加固 未按设计要求及规范进行超前支护、加固或地下管线等工程周 边环境保护,扣 10 分 大管棚(小导管)材质、规格、长度及花眼不符合设计和方案 要求,扣 5~8 分 (管棚、超前小导管或开挖面深孔)注浆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扣 5~8 分 注浆完成后浆液强度未达到规定要求就进行开挖,扣 5~8 分 浆液配置或存放过程中未设专人管理,扣 3 分 未进行开挖面地质描述和地质超前预报,扣 3 分 10

  5 初期支护 施工方案未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扣 10 分 未按照设计技术参数及规范进行支护,扣 10 分 初期支护未及时封闭成环,扣 10 分 型钢、钢格栅、混凝土、锚杆等支护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各扣 3~5分 钢架间距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扣 8 分 钢架未采用螺栓连接或连接(板)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钢架底部未垫实、连接筋间距、搭接长度及焊缝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扣 5 分 钢筋网片之间搭接长度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且未和钢架牢固焊接,扣 5 分 锚杆及锁脚锚管材质、规格、长度及花眼不符合设计和方案要求,未按设计要求注浆,各扣 3 分 支护变形损坏未及时修复,扣 5 分 未及时进行拱背回填注浆,扣 5 分 喷混凝土裂缝脱落、钢筋、锚杆外露、漏喷,每项扣 3 分 支护表面凹凸不平,未达到设计要求,扣 2 分 10

 6 防水工程 作业现场未遵守用火管理规定,扣 5 分 现场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扣 5 分 热焊机等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上岗,扣 3 分 热风机等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扣 3 分 射钉枪枪口对着人,扣 5 分 洞内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物品,扣 5 分 5

  7 二次衬砌 施工方案未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扣 5 分 模板台车未进行稳定性验算,扣 5 分 模板台车工作平台、扶手、栏杆、人行梯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扣 3分 模板台车移动时设备、电线、管路未撤除或未加保护,无统一指挥,扣 3 分 模板台车堵头拆除无防护,扣 2 分 模板台车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扣 2 分 非标准段采用高支模施工时,无专项方案的,扣 3 分 二次衬砌未紧跟掌子面,距掌子面距离超标扣 3 分 仰拱距掌子面的距离超过规定要求扣 3 分 5

  8 作业架 防护 作业架未设工作平台及围栏防护,扣 10 分 作业架脚手板铺设不严、不牢,扣 2 分 未设置登高扶梯,扣 2 分 10

  9 隧道运输 运输车辆无产品合格证明,扣 5 分 洞内运输车辆制动失效、人料混载、超载、超宽、超高运输,扣 10 分 洞内道路两侧无排水沟,扣 5 分 洞内道路积水、泥泞,扣 5 分 洞内车辆照明、信号系统不完善,扣 4 分 洞内车辆无限速规定或无人指挥,扣 2 分 司机无证上岗,扣 2 分 车辆启动前未检查、未鸣笛,扣 3 分 隧道道路周边物体侵界,扣 5 分 10

 10 施工监测 未按设计编制隧道施工监测方案,扣 10 分,方案未按规定审批,扣 5分 未按监测方案对拱顶下沉、隧道收敛、初支应力等监测项目进行监测,扣 5~8 分 监测点设置或监测频率不符合监测方案,扣 3~5 分;测点破坏未及时恢复,每一测点扣 2 分 未按设计及工程情况及时处理监测数据并反馈、指导施工,扣 3~5 分 隧道拱顶下沉、隧道收敛、初支应力、监测保护对象变形及其他重要监测数据等达到预警或报警值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有效处理,扣 5~10 分 10

  11 作业环境 无通风防尘专项方案,扣 10 分 未按要求设置通风系统,扣 10 分 未进行职业危害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扣 5 分 未按规定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或未按规定进行氧气及瓦斯、沼气、粉尘检测,扣 10 分 未按规定设置逃生通道或设置不符合要求,扣 5~10 分 掌子面现场作业人数超过 9 人,扣 10 分 风、水、电线路未按施组设计要求布设,扣 10 分 作业面积水、泥泞,扣 5 分 通风不良,作业面风速过弱,新风量不能满足实际要求,扣 5 分 混合式通风进风口与吸风口距离小于 20 米,扣 1 分 压入式通风管的送风口距开挖面大于 15m,扣 3 分 爆破后不通风或通风时间少于 15 分钟,就有人员进洞,扣 10 分 凿岩、放炮、喷射混凝土等产尘作业,不采取喷雾洒水净化等防尘措施或作业人员不戴防尘口罩,扣 3 分 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扣 5 分 风管维护不当,破损、漏风,吊挂不平直,每处扣 3 分 工人不按要求使用防尘口罩,防噪声护具,每人扣 2 分 10

  合计分数

  100

 附件 3.8 8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不符合规范要求且未采取无防护措施,扣 20 分 防护方案未审批,扣 5~10 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封闭不严密,扣 5~10 分 在线路下方起重作业,扣 20 分 在线路下方搭设临时设施,扣 5~10 分 未经建设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同意,擅自从车站或隧道供电线路接线,扣 10 分 20

  2 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扣 10 分 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的设置、安装及接地装置的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8 分 专用保护零线设置不符合要求或与工作零线混接,扣 10 分 电气设备未接保护零线,每处扣 3 分 设备接零保护不符合要求,每台扣 3 分 施工现场防雷措施不符合规范,扣 2~5 分 10

  3 配电箱开关箱 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扣 10 分 开关箱(末级)无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每处扣 5 分 漏电保护装置参数不匹配,每处扣 1 分 配电箱内未按要求设置可见断开点的隔离开关,每处扣 2 分 开关箱存在“一闸多机”现象,每处扣 3 分 安装位置不当、周围杂物多等不便操作,每处扣 2 分 闸具损坏、闸具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5 分 配电箱进出线无护套保护,或无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每处扣 2 分 电箱内接线混乱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2 分 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每处扣 2 分 箱体及箱门未做接零保护,每处扣 5 分 20

  4 现场照明 照明未采用专用回路或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扣 5 分 灯具金属外壳未作接零保护,每处扣 2 分 地下暗挖及潮湿场所等特殊场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每处扣 5 分;照明变压器未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扣 10 分 手持照明灯具变压器一次侧未设漏电保护、二次侧未设熔断保护,每处扣 2 分 未按照要求在作业点、通道口设置照明或应急疏散照明,每处扣 2 分 10

 5 配电线路 未按照要求使用五芯电缆,扣 10 分 电线老化、破皮未包扎火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每处扣 l0 分 线路过道无保护(管),每处扣 5 分 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扣 7~10 分 存在乱拉乱接现象,每处扣 2 分 10

  6 电器装置 电器具安全距离、爬电距离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3 分 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不匹配、安装不合要求,每处扣 3 分 闸具不具备过载、短路功能,每处扣 5 分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扣 5 分 使用国家已淘汰产品,扣 5 分 5

  7 电气防火 电缆(线)截面未能满足用电设备荷载要求,每处扣 2~10 分 电气设备无过载、短路保护,每处扣 3 分 使用大功率、高热量照明灯具无安全措施,扣 3 分 易燃物质储存、使用或可易燃气体潜在场所未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扣 3 分 电气设备和线路老化、残破、线路发热未及时更换处理,,或导线压接不牢,线路接头处理不当,扣 3 分 电气线路或设备与可易燃材料无足够安全间距,又无安全安全措施,每处扣 2 分 发电机用油桶直接供油,每处扣 5 分 10

  8 变配电 装置 配电室门开启方向不符合规范,每处扣 2 分 配电室建筑、室内电气设备布设不符要求,扣 3 分 未设警示标志、消防设施、绝缘措施,扣 2 分 发电机组电源未与外电线路电源实行连锁,扣 5 分 发电机组未独立设置接地设置、实行 TN-S 接零保护系统,扣 5 分 5

  9 用电管理 无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扣 10 分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程序不符合要求,扣 5~8 分 临时用电工程投入使用前未按要求验收,扣 3~5 分 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3 分 定期巡视检查、隐患整改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真实,扣 3 分 档案资料不齐全、未设专人管理,扣 5 分 10

  合计分数

  100

 附件 3.9 9

 安全防护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 准分数

 扣 减分数

 实 得分数

 1 防护用品 安 全帽 施工现场每一人不戴安全帽,扣 3 分 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每发现一项扣 1 分 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每人扣 1 分 10

  2 安 全网 在建工程外侧未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扣 10 分 上下通道未安装护栏且未使用安全网,扣 10 分 安全钢结构、屋面安装不设安全平网,扣 5 分 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安全网未取得安全标志,扣 10 分 10

  3 安 全带 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每人扣 5 分 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每人扣 3 分 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条扣 2 分 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绳,扣 5 分 10

  4 其他 钻孔、注浆、喷混凝土、切割、打磨等扬尘作业不戴防尘口罩,每人扣 1 分 5

  5 楼梯口、(电梯、管道、通风)井口、基坑成槽及其他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无防护措施,扣 6 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每处扣 3 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化,扣 3 分 电梯井、管道井、风道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 10m) 缺少一道平网,每处扣 4 分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扣 6 分 6

  6 爬梯防护 高于 2.0m 的爬梯无防护笼等措施,每处扣 5 分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扣 3 分 6

  7 通道口防护 无防护棚,扣 6 分 防护不严,每处扣 2~3 分 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每处扣 3 分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扣 6 分 6

 8 高架桥面、车站主体结构顶面、建筑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 临边无防护,每处扣 5 分 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防护不严、不牢固或高度不满 足规范规定的高度等),每处扣 3 分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每处扣 3 分 6

  9 站台临边防护 站台靠轨行区临边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扣 6 分 未设置防护网或防护网破损,扣 5 分 未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每处扣 2 分 6

  10 攀登作业 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扣 5 分 折梯使用未有可靠拉撑装置,扣 5 分 梯子的制作质量或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5

  11 悬空作业 悬空作业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或其他可靠的安全设施,扣 5分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吊具、料具等设备,未经过技术鉴定或验收,每处扣 5 分 5

  12 移动式操作平台 操作平台的面积或高度超过规定值,扣 6 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规定值,扣 10 分 操作平台的组装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扣 10 分 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或未设置登高扶梯,扣 10 分 操作平台的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10

  13 物料平台 物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计算,扣 10 分 物料平台搭设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扣 10 分 物料平台支撑架未与工程结构连接或连接不符合要求,扣 8分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台面层下方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扣 10 分 材质不符合要求,扣 10 分 物料平台未在明显处设置限定荷载标牌,扣 3 分 10

 14 悬挑式 钢平台 悬挑式钢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计算,扣 5分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物结构上,扣 5 分 斜拉杆或钢丝绳,未按要求在平台两边各设置两道,扣 5分 钢平台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栏板,扣 5分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扣 5 分 平台上未在明显处设置限定荷载标牌,扣 3 分 5

  合计分数

  100

  附件 3.10 0 龙门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装 、 拆卸与验收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扣 15 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方案,扣 15 分 方案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5-8 分 未签订安装合同或未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扣 5 分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扣 8-10 分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每项扣 2-4 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 15 分 安装、拆卸作业现场无专职技术、安全负责人,扣 5 分 15

  2 保险装置 无起升高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每项扣 15 分;限位器不灵敏,每项扣 10 分 未设置紧急断电开关或开关失效,扣 10 分 紧急断电开关安装位置不当,扣 5 分 吊钩存在缺陷或危险断面磨损大于 5%,扣 10 分 吊钩无保险装置,扣 5 分 上人爬梯无护圈或护圈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15

 3 轨道 轨道基础不满足承载要求,已变形或破损,扣 10 分 轨道与基础间固定方式或不符合要求,扣 7 分 轨道跨距偏差不符合要求,扣 7 分 轨道弯曲偏差不符合要求,扣 7 分 轨道接头处高低偏差或左右错位偏差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轨道接头处间隙过大,扣 3 分 轨道扭度过大,扣 3 分 轨顶面或侧面磨损量过大,扣 2 分 轨道两侧无缓冲器和端部止挡,扣 10 分 未按要求设置夹轨钳、或铁鞋等锚定装置,扣 5 分 10

  4 钢丝绳 钢丝绳选用型号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分 钢丝绳磨损已达到报废标准,扣 10 分 钢丝绳锈蚀、缺油,扣 3~5 分 绳卡不符合规定,扣 3 分 10

  5 电气安全 未设置金属结构的接地措施,扣 5 分 接地电阻大于规范要求,扣 5 分 未设置专用开关箱或开关箱内电器元件不符合要求,扣 2-5 分 绝缘电阻小于规范要求,扣 5 分 工作电缆拖地、泡水,无保护措施,扣 2 分 轨道两端未设接地装置或轨道的接头处未做电气连接,扣 5 分 10

  6 结构设施 主要结构件变形、开焊、裂纹、锈蚀超过规范要求,扣 8-10 分 平台、走道、梯子、栏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4-8 分 主要受力构件高强螺栓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6 分 销轴连接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2-6 分 10

  7 防撞措施 两台及以上龙门吊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或行走作业区间 存在交叉作业无防碰撞措施,扣 10 分,措施不可靠,扣 5-10 分 10

  8 备案登记 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扣 5 分 5

  9 安全防护 作业区域周边无防护栏杆,扣 5 分 5

 及警示标识

 未安装警示灯,或警示灯失效,扣 3 分 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标志,每处扣 2 分 10 检查检测及维修保养

 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 5 分 未制定维修保养制度,或未按制度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扣 5 分 维修保养委外的无合同或合同已过期,扣 4 分 维修保养记录不真实,扣 3 分 无设备运转记录或运转记录填写不真实,扣 1~3 分 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报废,扣 5 分 10

  合计分数

 100

 附件 3.11 1

 塔吊安全检查评分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

 标准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载荷限制装置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扣 10 分 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扣 10 分 10

  2 行程限位装置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10 分 起升高度限位器的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6 分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6 分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6 分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扣 8 分 10

  3 保护装置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扣 10 分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10 分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 50m 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扣 4 分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 30m 且高于周围建筑物宋安装障碍指示灯,扣 4 分 10

 4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钩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 8 分 吊钩磨损、变形达到报废标准,扣 10 分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4 分 滑轮及卷筒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扣 6~8 分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扣 6~10 分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扣 5~8 分 10

  5 安装、拆卸与验收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 10分 未制定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方案,扣 10 分 方案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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