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区行政审批实施意见

时间:2022-06-28 19:30:05 浏览量:

  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高铁站商务区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赋予 XXX 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意见》文件精神,商务区的行政审批服务纳入 XXX 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按照“审批委托下放,办事不出新城”的原则,XXX 审批管理服务覆盖商务区。为充分发挥商务区的体制机制优势,切实提高商务区行政审批服务效率,按照“全面覆盖、高效便捷、创新务实”的工作思路,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项目审批权限 (一)市级权限范围内项目(主要为 8 个市级条线部门) 1.对市发改委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由商务区管委会直接发放相关批文。由 XXX 管委会提供 XXX 省 XXX 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文头及文号。

 2.对市经贸委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由商务区管委会直接发放相关批文。由 XXX 管委会提供 XXX 省 XXX 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文头及文号。

 3.对市建设局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由商务区发放相关批文和证书。由 XXX 管委会提供 XXX 省 XXX 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文头、文号及空白证书。关于房产证核发事项,由安镇街道房管所受理初审并报商务区建设局确认后,由 XXX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发放房产证。

  4.对市外经局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由商务区经招局受理初审后,进入 XXX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外经(经济发展局)窗口审核、批准,发放相关批文和证书。

 5.对市环保局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由商务区经招局受理初审后,进入 XXX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环保(安全环保局)窗口审核、批准,发放相关批文和证书。

 6.对市规划局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商务区建设局受理初审后,进入 XXX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规划(XXX 规划办公室)窗口审核、批准,发放相关批文和证书。

 7.对市国土局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由安镇街道国土资源中心所受理初审后,报无锡市国土资源局 XXX 国土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发放相关批文和证书。

 8.对市工商局授权的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外商投资项目由商务区经招局受理初审后,报工商局窗口审核、批准,办理设立登记。内资项目由 XXX 区安镇街道工商分局受理初审后,进入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办理设立登记。

 (二)需要报省级及省级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 对需上报省级及省级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市发改、经贸、外经、建设、环保、规划、国土、工商)换文上报。由 XXX 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沟通对接,切实加快审批进程。

 (三)其他事项的项目审批

  商务区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初审后,报 XXX 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窗口,进行项目审批,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四)加强项目审批的指导和服务。

 为确保审批工作规范有序,XXX 应本着谨慎细致、严格把关的态度,各职能部门应做好对商务区各职能部门相关业务的不定期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二、项目收费 (一)收费标准:根据 XXXXXXXXX 文件精神,参照《XXX区各类建设项目前期报批阶段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和《XXX 区各类建设项目前期报批阶段有关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参考表》规定执行。

 (二)收费方式:由 XXX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统一收取,进入商务区专门账户。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由商务区定期返回相关职能部门。

 (三)收费扎口部门:由XXX规划办公室配合商务区经招局、建设局核费,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时,收齐对建设单位的所有收费项目;当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时,收齐对承建单位的所有收费项目。

 附件:XXX 落实市级经济审批权限主要审批事项

  附件:

  XX 落实市级经济审批权限主要审批事项目录

 一、市发改委(5 项) 行政许可事项(5 项) 1.市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 2.市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审批 3.市权限内鼓励、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4.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事项核准 5.办理投资项目核准前期咨询联系单 二、市经贸委(3 项) 行政许可事项(3 项) 1.内外资企业技改投资项目备案、核准 2.产业合理用能评估审核 3.商业领域利用外资项目的初审及上报 三、市国土局(9 项) 行政许可事项(6 项) 1.临时用地审核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供地审核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供地审核 5.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审核 6.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审核 (二)非行政许可事项(3 项) 1.农用地转用初审 2.土地征收初审 3.土地登记 四、市建设局(7 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2 项) 1.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拆迁许可证核发 (二)非行政许可事项(3 项)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安全监督 3.质量监督 (三)行政服务事项(2 项) 1.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认定 五、市外经局(4 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3 项) 1.限下外商投资企业(总投资 3000 万美元以下〈不含 3000 万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设立及合同、章程审批和变更

  2.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技术引进合同审核 3.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总投资 3000 万美元以上,1 亿美元以下〈不含 1 亿美元〉的鼓励类、允许类)合同、章程新设及变更审批(授权) (二)非行政许可事项(1 项) 1.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及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确认书初审 六、市环保局(3 项) 行政许可事项(3 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2.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 3.污染物排放许可 七、市规划局(6 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5 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二)行政服务事项(1 项) 1.地块拍卖审核 八、无锡工商局(5 项)

  行政许可事项(5 项) 1.公司制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及备案登记 2.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及备案登记 3.企业集团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4.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九、无锡国税局(1 项) 行政许可事项(1 项) 1.税务登记 十、无锡地税局(1 项) 行政许可事项(1 项) 1.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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