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22 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06-19 15:55:05 浏览量:

 新余市 2019 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 2019 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粮安考核办〔2019〕5 号)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余府发〔2016〕19 号)要求,结合我市 2019 年度粮食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责任主体 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 2019 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负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基础工作任务。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77 号)和《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余府办发〔2016〕81 号)有关要求确定的责任事项进行。

 (二)重点工作任务。根据赣粮安考核办〔2019〕5 号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及 2019 年我市关于保障粮食安全有关文件的贯彻落实,主要有以下六个重点方面:

 1、积极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提升。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投入机制和建设标准,强化质量管理。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改革要求,把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农业水权制度和运行管护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配套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大水利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力发展现代种业,高标准建设种子基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2、坚持质量兴农、质量兴粮,加快由增产向提质导向转变。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把稳住粮食生产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优化种植结构,

 持续巩固粮食生产的好形势。深入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引导发展优质绿色种植,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充分发挥流通反馈激励作用,深入推进粮食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提高耕地地力,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开展重点区域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降低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

 3、以粮食库存大清查为契机,切实守住管好“天下粮仓”。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聚焦查清库存数量和质量底数这个关键,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案件核查,落实经费保障,扎扎实实做好大清查工作。落实逐级分工负责制和检查结果责任追究制,压紧压实承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基础上,针对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整改,全面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认真实施《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意见》(国粮发〔2018〕264号),加强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层层落实责任,传导监管压力,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加强进口粮食质量安全防控,健全安全管控体系和疫情联防联控体系,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辖区内进口粮食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事故、非法流向、非法买卖等违规问题及时查处,提高疫情防控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涉粮案件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加快出台地方粮食安全保障办法,为全面从严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4、改革创新、统筹规划,构建统一高效的粮食储备体系。统筹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全面落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外部行政监管,充分运用现代储粮技术,确保储粮安全和生产安全。创新储备管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协同发展。完善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与储备品种相适应的收储轮换机制,严格落实收储轮换计划和储备利息费用补贴政策,确保储备库存适时更新、质量良好;推动完善储备动用机制,规范相关程序,明确动用补偿方式。

 5、政府与市场协同发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认真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同时,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协调落实收购资金、仓容、烘干能力和外运运力等保障措施,推动由

 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粮食收购应急预案,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统筹抓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必要时可采取地方临储等措施,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强化为农服务措施,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积极开展粮食产后服务和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绿色通道等多元化服务,让农民卖“舒心粮”。继续强化产销合作,加强农企对接,探索发展“互联网+粮食交易”等新型购销模式,拓宽粮食购销渠道。按市场化方式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机制,并按照相关要求加强风险管控,防止引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强化粮食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积极引导市场预期。按照统一部署,加快消化不合理稻谷库存,保持市场平稳运行。

 6、按照“农头工尾、粮头食尾”的要求,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重点实施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积极构建完善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加大粮食精深加工转化力度,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深入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扎实有序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坚持科技兴粮、人才兴粮,加大粮食产业技术、产品、业态等创新力度,倡导推广粮食循环经济模式。健全金融支持政策,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加强重要节点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提高粮食仓储、物流和应急供应能力,提升粮食流通水平。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企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的骨干企业,不断激发企业动力和市场活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稳定粮食生产 1、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监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现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122.038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104.12 万亩的目标任务。(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

 2、紧紧围绕全年粮食产量 12 亿斤以上目标任务,立足打造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步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完成全年 4.576 万亩建设任务。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保护工作,优先将 4.576 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加

 强对耕地保护。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稻油轮作试点、土壤有机质提升等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项目,继续推进全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提升耕地质量等级,改善粮食生产条件。(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3、全面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供水设施的完善配套,切实做好水价测算、奖补机制建立及工程长效运行管护等工作,完成年度改革面积 2.33 万亩的任务。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新建大中型灌区等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建设,为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奠定基础。(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强化技术支撑,大力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强化种业基础,加快构建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打造“余系种业”品牌。(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5、推进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行动,遴选水稻绿色高效主推技术,打造一批绿色高效主推技术的应用典型,全面提升绿色高效技术普及率。(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6、持续推进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不断深化农机作业服务,扩大机耕机播面积,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二)坚持质量兴粮、效益兴粮、品牌强粮 1、及时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1.07 亿元,做好 3821 万元稻谷补贴资金的落实工作,对优质稻订单面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引导农户扩大优质稻种植面积。(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2、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1+9”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好优质稻米产业发展工程项目,强化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和加工企业的联结机制,促进粮食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好优质稻种植。(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3、深入推进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重点培育“7+2”稻米区域品牌,加大对区域品牌宣传推介的扶持力度,不断提升新余粮食品牌的知名度,增强品牌对粮食产业的溢价带动能力,提升粮食种植效益,促进优质稻发展。(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技术攻关,针对优质稻容易倒伏、抗病抗逆性较弱、品种容易退化等技术深入开展粮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引导发展优质特色种植,增加优质绿色粮食供给。(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5、抓住粮食核心竞争力,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不断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

 局)

 6、深入开展污染源整治,“边治边查、以治为主”,对纳入整治清单的在产企业,依法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切断对农田污染的途径,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对关停搬迁和历史遗留企业,按照"一源一档"原则,制定耕地周边关停搬迁和历史遗留企业污染源整治或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是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周边农田的途径,其中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项目可列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申请中央、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对难以有效切断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且污染严重、农产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突出的耕地,由农业部门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实施种植结构调整等管控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三)全面从严监管,扎实做好大清查工作,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1、建立市、县(区)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具体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大清查动员培训、粮食库存登统分解、库存数量检查、质量扦样检验等工作,按照大清查工作准备、自查、普查、抽查、汇总整改五个阶段压茬推进。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落实好大清查工作经费。(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农发行新余市分行、中储粮新余直属库)

 2、逐级签订大清查工作责任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方责任,落实普查工作牵头负责制和组长负责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检查结果实行终身责任追究。(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农发行新余市分行、中储粮新余直属库)

 3、聚焦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清查力度和重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建立整改台账,消除风险隐患。聚焦查清库存数量和质量底数这个关键,加强案件核查力度,认真做好大清查期间举报案件受理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农发行新余市分行、中储粮新余直属库)

 4、加强对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落实监管措施,传导监管压力,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政策性粮食销售质量管理,加强承储库点出库能力检验,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承储库履行出库义务,加强对超标粮处置监管,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存在问题隐患的,进行全面排查、加快整治、严格监管、严肃追责,进一步加大对违反粮食库存管理和“去库存”政策规定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5、进一步健全进境粮食疫情防控体系,切实做好进境粮食检验检疫及流向监管、加工核销等海关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外来有害杂草监测,掌控疫情动态。按要求开展进境粮食加工存放企业的核查,对发现的进口粮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非法流向、网络上非法销售等违规问题及时查处。(责任部门:新余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局)

 6、全面落实“两个安全”责任,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使命,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隐患排查,有效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建立重大涉粮案件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农发行新余市分行、中储粮新余直属库)

 7、加快推进我市粮食安全保障管理办法修规,为全面从严监管提供制度保障。(责任部门:市粮食局)

 (四)构建统一高效的地方储备粮管理体系 1、全面落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市级储备粮集中管理。(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完善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细则),落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外部行政监管,确保储粮安全。(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财政局)

 3、建立健全与储备品种相适应的收储轮换机制,严格落实收储轮换计划和储备费用补贴政策,保证储备库存常储常新、质量良好。落实地方储备粮轮出全部进入规范的粮食批发市场交易。(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财政局)

 4、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协同发展。(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5、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生态储粮技术。指导基层粮食部门通过退城进郊、原址改扩建等形式,建设符合现代粮食流通发展需要的高标准粮食储备库,普及推广储粮新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积极试点先进储粮技术,鼓励各地根据自身条件选用低温储藏、地表浅能等新工艺,推广绿色储粮技术。(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6、加快实施智能粮库改造,推进智能仓储信息集成技术与应用示范,实现粮食流通总体情况更明晰、监管更到位、调控更有力。(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财政局)

 (五)政府与市场协同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1、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在认真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抓好政策性粮食收购的同时,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入市。(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新余市分行、中储粮新余直属库)

 2、加强收购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落实收购资金、仓容、烘干能力和运力等保障措施,推动

 由政策性收储为主向政府引导下市场化收购为主转变。制定完善粮食收购应急预案,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妥善收购处置超标粮食,避免出现农民“卖粮难”。强化为农服务措施,介绍市场畅销价好稻谷品种,引导农民调优种植结构,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积极开展粮食产后服务和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绿色通道等多元化服务,让农民卖“舒心粮”。(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农发行新余市分行、中储粮新余直属库)

 3、继续强化产销合作,活跃市外、市内产销衔接,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加强农企对接,探索发展“互联网+粮食交易”等新型购销模式。(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强化粮食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积极引导市场预期。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加快消化不合理稻谷库存。统筹做好粮食保供稳价工作,保持市场平稳运行。(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5、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总体要求,加强市、县、企业三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建设,推进地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升级改造,逐步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等设备,提高常规质量、储存品质、卫生安全、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微生物等方面的综合检验监测能力。(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1、转变发展思路,立足本地青山绿水打造优质绿色特色粮食产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我市绿色生态优势,围绕“五优联动”,全面系统谋划全市粮食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优质大米、有机大米等优势品种为主体的大米加工,加快打造米粉加工、米乳饮料和山茶油加工的产业布局,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优质健康营养粮食消费需要。(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2、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粮食产业集聚发展。坚持扶优扶强发展道路,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部门合作和市场配置,促进优质粮食资源资产向优势企业集聚。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围绕大米、米粉、米乳饮料和山茶油产业引导优强企业进行资产优化配置,促进规模经营。(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3、转变发展动能,激活粮食产业内生动力。不断完善产业链条,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利用粮食加工副产物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推动主食产业化,实现再生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企业效益提升。(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财政局)

 4、加快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积极实施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

 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推进全市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种粮农民收益。(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财政局)

 5、坚持科技兴粮、人才兴粮,积极培育新发展动能,加大粮食产业技术、产品、业态等创新力度,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财政局)

 6、完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抓好重点粮食产区仓储设施和重要物流节点物流园区建设,提升仓储物流设施功能,提高粮食流通能力和运输效率。(责任部门:市粮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清醒认识国家粮食安全形势,树立大局意识,坚持服从全局需要,服从长远利益;坚决把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落实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区域粮食安全,积极履职,切实肩负起保障粮食安全责任。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好统筹部署,根据实际,分清主次矛盾、找准焦点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要立足各地实际和特点,创造性地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粮食生产优势,提升粮食生产质量,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加大投入、统筹推进,抓出亮点,形成特色。突出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质量安全、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粮食流通监管等方面重点工作。

 (三)不走过场,严格考核 各县(区)要紧扣新时代粮食安全保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里要求,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要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并重,注重考核的指向性和科学性,要严肃认真迎接考核,不走过场,切实通过考核发现问题,提升水平,确保考核的效果,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2019 年度对各县(区)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将在做好基础内容考核的同时,突出对重点任务的考核。基础内容考核按照《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确定的责任事项进行。重点任务考核围绕今年的六个重点方面进行。

 (四)聚焦短板,抓好整改 2019 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将加大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不断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导向性、实效性。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差距“短板”和风险隐患,对 2018 年度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建立台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正视矛盾、破解难题。要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投入必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限期整改到位,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要抓好 “回头看”,扎实做好整改。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查缺补漏、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保障粮食安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粮食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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