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时间:2021-10-26 09:54:00 浏览量:

“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为促进我市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全面提升,结合推进“五城同创”、发展全域旅游等重点工作,根据盟委、行署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求,特制定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乌兰浩特市规划建成区内所有单位、商户和个人。

  二、考核方式

  “门前三包”考核采取平时监控、督查通报、月末测评、年终汇总的方式进行。考核指标的分解、监控、测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

  三、考核程序

  (一)每日进行“门前三包”督导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限时整改。

  (二)不定期会同新闻媒体、环境卫生责任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发现问题予以曝光。

  (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领导带队不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抽查,现场办公,解决问题。

  (四)利用商户微信群,实时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五)每月进行一次考核验收评比,年末按比例纳入各单位(商户)考核总分数。

  (六)年末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四、考核内容及验收标准

 (一)责任区内地面干净无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二)责任区内绿地、绿带、树木完好,无损坏、无侵占、无乱堆乱放、无私搭乱挂。

  (三)责任区内垃圾袋装入桶无外漏、无乱倒乱扔。

  (四)责任区内无占道加工、占道修理、地面无油渍污染。

  (五)责任区内无私自设置卷帘门、遮阳棚、空调机等构筑物。

  (六)责任区内无私圈乱占,无私搭乱建。

  (七)责任区内市政公共设施保存完好,无人为破坏卫生清洁。

  (八)责任区内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

  (九)责任区内废品收购站内无废品堆积过高、超范围摆放,周边卫生清洁。

  (十)责任区内无乱贴、乱画、乱写、乱挂、乱堆物品,无随意跨店经营和乱泼乱倒现象,无流动商贩,无噪音扰民。

  (十一)责任区内牌匾广告规范设置,无一店多匾,无破损,无违章设置,光亮设施完好齐全。

  (十二)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城市管理人员主动签订“门前三包”。

  (十三)责任区内工地围挡标准统一美观,工地外围无乱堆乱放,场地内物料摆放有序。

  (十四)责任区室内外施工要设置围挡,施工现场不外露,物料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十五)责任区内架空线缆要归并整理,无私拉乱接架空线缆。

  (十六)责任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方向一致,无乱停乱放现象。

  五、乌兰浩特市规划建成区内所有单位、商户和个人都必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按照“门前三包”内容要求执行,主动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管理检查。对不执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利用宣传媒体曝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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