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司司长杨得瑞2021年水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总结讲话:

时间:2021-10-11 09:45:26 浏览量:

水资源管理司司长杨得瑞在 2021 年水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总结讲话

 一、这次会议的主要成果 一是提高了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水资源刚性约束,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调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5 月 1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南阳市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再次强调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这次会议使我们进一步提高了站位和思想认识。

 二是理清了思路。这次会议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一是工作遵循,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二是工作主线,就是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三是工作着力点,就是保障基本生态用水,管住可用水量,提高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推进解决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问题;四是工作目标,就是将经济活动限定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之内,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是明确了任务。“十四五”时期水资源管理工作重点是 5 个方面的任务:细化水资源管理目标、实化取用水管理措施、强化水生态保护治理、深化水资源管理改革、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这 5 个方面的任务,是水资源管理部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的核心任务。这次会议同时明确了 2021年 8 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大家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需要强调的几个问题 (一)“以水定需”,首先是定水。“四定”有两个环节,一是定水,二是定需。总体来看,定水是前提。定水是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定水的实质是细化水资源管理目标,主要是 4 个方面:一是定江河湖泊和地下水的生态流量、水量、水位。就是坚持生态优先原则,确定必须保障生态健康的目标。这是水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守住的底线。二是通过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地下水取用水量等指标的确定,定各地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用水量,包括当地地表水可用水量、地下水可用水量、外调水可用水量、再生水可用水量等,这是所有经济社会活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边界约束条件。三是在可用水量的框架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各地进一步将可用水量配置到主要用水行业,并实行水资源用途管制。四是通过取水许可、节水标准、用水权分配等,进一步在取用水户层面定取用水指标。通过这 4 个主要方面的定水,倒逼经济社会发展量水而行、以水而定。

 (二)管住用水,关键是监测。水定下来之后,就要严格管理。管住用水,离不开监测这个必备的手段。当前水资源监测基础薄弱,已成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的突出制约。“十四五”期间,要切实把强化水资源监测作为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管理能力的重中之重。一是强化江河湖泊重要控制断面的监测,对明确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的断面、明确江河跨行政区域断面下泄流量水量等要求的,抓紧健全监测设施,尽快具备监管条件。二是健全地下水水位监测,在现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密测站,全面准确反映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情况。三是完善取退水口的水量监测和计量。对规模以上取退水口要全面推行在线监测,对规模以下取水口依法推行用水计量。要切实提升监测数据质量,完善监测技术标准,强化监测成果应用。近期,水利部将印发《关于强化取水口取用水计量监测工作的意见》,到2023 年要基本建成较为完整的取水口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

 (三)地下水保护,要害是水位。维系合理的地下水位,是防止地面沉降、海水入侵、陆地生态退化等的关键,也是防止土地盐碱化的关键。就像保障河流的生态流量一样,合理的地下水位是确保地下水生态安全的底线。地下水水位的变化,可以直观反映地下水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直观反映地下水超采治理的效果,直观反映地下水保护工作是否到位。正在开展的地下水指标确定工作,水位是关键。我部依托地下水监测体系,建立了地下水水位变化通报机制,对地下水超采地区的地下水位变化情况进行排名,对水位降幅较大且排名靠后的进行会商,切实压实地方人民政府地下水保护和超采治理主体责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所以,做好地下水保护工作,要抓住水位管理这个要害。

 三、做好会议贯彻落实工作 会后,大家要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好此次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水资源工作的要求上来,落实到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上来,切实增强全面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照中央要求,按照会议部署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紧密结合本流域本地区实际,深入分析各项工作的差距,理清各项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思路,编制工作方案,如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及保障方案、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方案、强化取用水监测计量方案、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等,进一步细化实化任务措施,做到每项工作都有部署、有措施、能落地。对于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各流域各地区各单位要明确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进度控制节点。要压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发挥考核激励作用,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尽早取得工作成效。

  以下内容供参考:

 0 2020 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我县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要求,严格落实三条红线控制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万元 GDP用水量下降率指标已经超额完成市对县目标考核任务。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水资源管理工作

 1、完成水资源年度双控指标。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审批制度、取用水延续评估制度、自备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征收制度、用水总量统计等制度。通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延续取水评估,合理核定取水指标和核发取水许可证,有效促进天台县水资源的节约管理和保护利用。严格落实用水定额管理制度,在水资源论证、节水载体认定、延续取用水评估、取水计划、水资源公报、用水总量统计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2、严格规范全县取水户的日常管理。配合县行政审批局新批取水许可证 3 本,延续换证 12 本,变更 7 本。完成 3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编制工作。完成 2020 年换发证的 12 家建设项目延续取用水技术评估工作,征收水资源费 894 万元。

 3、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我县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分水、管住用水、摸清家底,为水资源费改税奠定基础,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浙水资〔2020〕10 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召开天台县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业务培训会和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完成各乡镇街道取水工程摸排,完成取水工程名录收集、非法取用水企业的现场排查、合法取水工程的核查登记工作等。我县按照省部署完成了所有取水设施的系统填报工作,系统填报登记取水工程 48 个(完成拆除的未进行登记),取水口 211 个,全部通过系统审核后上报台州市和水利厅。2019 年核查登记用水量为 9516.136 万 m3,占 2019 年水资源公报总用水量的92.46%。全县共核查了 1967 个用水单位,拆除了 32 个工业企业非法取水设施。

 4、做好取水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维护工作,加强取水计量的监管管理。我县 5 万以上自备取水户均安装取水实时监控,监测数据实时上传浙江省水资源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为迎检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争先创优工作,我县要求万方以上取水口监控全覆盖,完成 3 家万方以上取水户流量计和取水实时监控安装。通过取水实时监控,实时掌握取用水动态,加强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5、完成 2019 年度用水总量统计和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完成 2018 年天台县水资源资产负债编制工作,通过对全县的水资源量及各行业的用水量的统计调查和分析,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二、节水工作

 1、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根据《天台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与 2020 年度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计划任务,与经信局、机关事务中心、教育局、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节水型社会载体创建工作。2020 年完成 10 个节水载体创建和 1 个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年度节水载体创建任务。开展水利系统节水型机关建设,浙水资[2020]28 号文件已公布天台县水利局为浙江省水利行业节水机关。完成天台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自评工作并通过 2020 年度省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验收,通过县市区名单已在浙江省水利厅网站公示。

 2、全面开展节水宣传工作。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周等时机,联合行政执法局、经信局、机关事物局、教育局等单位,开展节水宣传进小区、进文化礼堂、进企业、进学校。通过广场宣传,图片展板展示、电视媒体播放、资料宣传品发放、营造全社会节水,惜水、护水的节水氛围,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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