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查报告

时间:2022-07-01 18:05:03 浏览量:

  1 1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查报告 3 篇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查报告第 1 篇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把依法治国作为大会议题,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由此可见,依法治国将成为今后国家治理的主要课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我们要把行政司法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根据省政法委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对我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全局司法行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目前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 12人;乡镇司法所 9 人;律师事务所 8 个,执业律师 6 人;公证处 5 个,执业公证员 2 人。

 从年龄结构上看,30 岁以下的有 4 人,占 12%;30-40岁的有 5 人,占 15%;40-50 岁的有 16 人,占 47%;50岁以上的有 9 人,占 26%。从文化程度上看,大学本科学历18 人,大专学历 15 人。

 近几年来,我局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

  2 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专业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区司法局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定期与干部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先后建立了《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警车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我局每年都在年初结合行风评议,着力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近几年来,我局司法所、公证处等部门以及 10 多名个人

  3 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行政司法队伍专业性不强,通过司法考试人数不多。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管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必须是一支精通法律应用的队伍。由于多种原因,现队伍中存在着法律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因此,要坚持业务强警,业务培训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队伍,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基层司法所警力不足。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了普法、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还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承担着社区矫正工作,不仅如此还承担着大量非监禁刑罚适用的审前调查工作。现在我区司法所基本上至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而且多数同时在乡镇街道工作,身兼多职,部分人员不太熟悉业务,这客观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及时加强业务培训,其次多方

  4 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人员管理体制、经费理顺,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办公硬件设施不完善。与政法其他几家相比,客观上存在着硬件条件差,没有统一的服装和证件,一些工作社设备跟进不上,办公场所不够。这些问题导致司法工作机动性不强,工作难以开展。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查报告第 2 篇

  今年以来,郯城县司法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战斗能力、服务能力、管理能力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战斗能力。不断强化学习意识,把党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动作有特色的思路,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先后组织了 16 次集中教育学习,累计学习时长 80 小时,学习人次共计 376 人次,召开治理庸懒散问题、党课辅导报告会等专项工作会议 3 次。除学习研读规定必读数目、学习材料外,还组织观看了市委、县委党

  5 课辅导报告会,廉政教育等专题辅导报告会;4 月份组织观看了由市委组织部整合制作《沂蒙精神系列 5 部》、《先进典型系列 7 部》等音像学习材料;观看了时代楷模朱彦夫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和郯城县优秀基层党员典型事迹报告团;5 月 5 日 17 日,收看了《焦裕禄》等 6 部群众路线教育片。我们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落实撰写读书笔记、学习心得和影片观后感,设立学习园地进行展览,平均每个党员干部读书笔记达 20000 字以上,班子成员笔记达 25000 字。4 月 23日,组织全体人员赴孟良崮战役纪念馆、马牧池沂蒙红嫂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党的光辉历程,接受党性教育。6月 11 日,组织全体党员赴鲁南第一支部旧址和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了在新形势下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根植于自己的思想与行动中,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增强了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强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完善例会学习制度,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完善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 6 个小时的学习机制;开展班子讲党课,每名班子成员每半年讲一次党课,提

  6 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通过活动的开展,全局上下接受了一场深刻的思想洗礼,思想进一步解放,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宗旨意识进一步树立,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战斗力明显增强。

 (三)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群众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加强窗口服务单位作风整顿。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便民服务监督卡和四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白水、一张服务监督卡。通过印制监督卡,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进,服务群众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推行法律援助三零服务,即:简化审批程序,实现服务零等待;开辟绿色通道,实现零距离;完善监督机制,实现群众零投诉。开展三优服务,即老年人法律援助实行接待优先、条件优待、服务优质。目前,法律援助共完成援助案件 351 起,其中获得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绿色通道便捷服务案件 186 件,收到群众赠送锦旗 3 面。从 5 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律师参与集中接访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完善健全制度,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得到增强,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每周五下午观看廉政教育片,严格遵守

  7 各项规章制度,党性修养得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信箱,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款消费等方面问题的监督力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工作措施和工作方式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全局服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当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专业水平不够高。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必须是一支精通法律应用的队伍。由于多种原因,现队伍中存在着法律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工作主动性不够强。部分干部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

  8 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存在着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现象。

 (三)人员编制配备不足。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既要承担政府的中心工作,又要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方面做大量工作。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不断加重,但人员编制长期没有得到补充,现有的工作人员已无法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三、关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如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是我们始终考虑的主题。

 (一)认真抓好队伍的素质教育,提高司法行政人员的能力及水平。队伍建设,素质是根本。只有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队伍建设才能真正搞好。因此,要把素质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司法行政队伍也是政法队伍的组成部分,要加强队伍素质教育,一是要坚持政治建警。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根本。为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作用,在全体队伍成员中开展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教育、风纪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提高队伍成员

  9 的政治思想素质、理论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素质。二是要坚持业务强警。业务培训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队伍,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是队伍的核心。队伍建设搞得好不好,班子建设是前提。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的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准确把握队伍思想脉搏,增强队伍建设的针对性及实效性。要建立司法行政队伍思想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摸清队伍成员的思想脉搏,按照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给合的方针,抓苗头、抓倾向、抓动态,及时发现容易出问题的人和事,提高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坚持从严治警。队伍建设的成效如何,要看社会各界的评价和反映,社会的评价和反映怎样,来自于队伍中是否存在突出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队伍的监督治理,要认真做好队伍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

  10 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二是要坚持从优待警。从优待警是抓好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要认真关心和爱护司法行政队伍中的每一名成员,思他们所思,想他们所想,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想方设法解决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让他们能够安心投入到工作当中,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无所忧、干有所为。

 (四)全面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及动力。全面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激发队伍活力和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的核心手段。要按照一个中心、两个管理、三个考核的工作思路,对各科室及司法所的职责进行界定,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及标准。实行日常考核、年中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监督、评价、督促各部门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奖罚激励、表率激励、目标激励相结合,严格考核结果兑现。解决好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努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全面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在司法行政系统内营造一种积极健康的精神氛围,激发和调动广大司法行政队伍成员在工作上奋发图强、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求实创新。

 (五)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队伍建设长抓不懈。机制是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能够有效落实的制度保障。只有建立

  11 良好的工作机制,才能使队伍建设长抓不懈。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机制。要建立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确保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促进队伍建设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二是要优化选人用人机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措施,优化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人员配置,选好配强中层干部,力求达到最佳组合,提高工作效率。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查报告第 3 篇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既是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也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一、贺州市司法行政队伍基本情况

 (一)编制使用情况

 贺州市下辖 5 个县(区、管理区),核定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 233 名,事业编制 26 名。现在职干部职工 225人,其中,公务雇员 2 人,公益性岗位 56 人,自行聘请人员 1 人,辅警员 83 人。核定领导职数市本级正处级领导职数 1 名,现实有 2 名;副处级领导职数 3 名,现实有 4 名,科级领导职数 13 名,现实有 12 名。各县(区、管理区)司法局机关共有科级领导职数 19 名,现实配 24 名。

 (二)基层司法所队伍情况

 贺州市有 61 个基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 250 人,其中,

  12 政法编制人员 114 人,地方行政编制 4 人,工人编制 2 人,公益性岗位56人,辅警员83人。在职在编人员占总人数48%,公益性岗位占总人数 22.4%,辅警员占总人数 29.6%。共有科级领导职数 36 名,现实配 53 名。在职在编人员中,30 岁以下 17 人,占 14.2%;30-40 岁 26 人,占 21.2%;40-50 岁51 人,占 42.5%;50 岁以上 26 人,占 21.2%。

 (三)文化、年龄、结构情况

 225 名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 6 人,占 3%;大学本科学历 96 人,占 43%;大学专科学历 93 人,占 41%;中专及以下学历 30 人,占 13%。具有法律专业的 105 人,占 47%;其他专业 120 人,占 53%。30 岁以下的 32 人,占 14%;31-40岁 47 人,占 21%;41-50 岁 99 人,占 44%;51 岁以上 47 人,占 23%。

 二、贺州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做法

 (一)以学习培训为抓手,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近年来,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思想教育活动,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针对不同岗位的业务需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培训活动。2011 年以来,举办各类培训班 617 期,培训人数 146059 人次;选送 124 人参加上级部门举行的培训;2013 年,市本级开展了科长讲堂活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

  13 业务水平、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二)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

 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来抓,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定期与干部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等制度。通过建立《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政行为,使人员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以教育整顿为契机,铸造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认真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先后组织干警到市检察院、钟山监狱等进行警示教育,在教育活动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铸造了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以目标管理为载体,营造司法行政队伍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14

 科学设置工作目标,统一格式标准,架构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的浓厚氛围。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据统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获全国表彰奖励的集体 4 个、个人 10 名,其中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 1 名,获全区表彰奖励的集体 18 个、个人 49 名。

 三、贺州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机关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高学历层次人才比例较低,学习意识不强、知识更新速度较慢等问题比较明显。二是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法律专业人员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总数比例增长缓慢, 53%的工作人员所学专业知识与从事的法律工作脱钩,学非所用。三是司法行政系统待遇偏低。部分干警认为司法行政部门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尤其是一些公务雇员和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大安心工作。四是司法行政队伍流动不畅。近 10 年来,市本级公开招录公务员 9 人,从系统内科级提拔为处级干部的 3 人,极少从司法干部中选调人员到其他行政机关工作,进出口渠道不畅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层队伍建设方面

  15

 一是基层司法所编制人员少。目前,平均每个司法所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到 2 名。如昭平县黄姚镇有 6 万多人口,但黄姚司法所只有 2 名司法行政干警和 2 名辅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与全镇总人口比例约为 1 ∶ 12500。二是基层司法所工作条件差。部分基层司法所没有配备交通工具,有的甚至连摩托车都没有配备,平时办案干警只能私车公用。三是基层行政干警上升平台有限,有部分司法所长年龄已超过 50岁,提拔机会已很少,工作没有激情。四是工作压力大。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不断增加,部分乡镇司法行政干警还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时多项工作同时要处理,工作时有冲突,干东抓不了西,跑南找不着北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法律服务队伍方面

 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短缺,发展后劲不足。一是具有执业公证员资格的人员缺乏,目前全市执业公证员仅 10 名,有的县区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员仅为 1-2 名,难以满足社会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二是律师队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偏离,向钱看、为钱办案;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社会责任、奉献意识不强;有的律师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此外,律师队伍中人才流失严重,北上南下的现象仍难以有效制止,具有高学历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引进来。

  16

 (四)社区矫正队伍方面

 截至 2013 年 3 月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在编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共有 73 人(含兼职),在全市现有社区服刑人员 690 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比例约为 1 ∶ 10。在社会矛盾日趋突出的社会转型期,社区矫正专业力量远远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同时,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人数也严重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且履职时限无明确规定,造成志愿者队伍体制机制混乱,管理困难,作用不大。

 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以深入开展为民清廉务实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抓好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全体司法干警的头脑,力争在政治理论素质与修养方面有较大提升。二是突出作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检查司法行政干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和廉洁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等现象。教育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四风六病等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突出诚信执业、服务为民教育。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树立诚信守法、维

  17 护正义、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法律服务信用管理平台。积极鼓励优秀律师、公证员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四是突出服务基层、促进和谐。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全区统一招考、定向培养的方式,为基层司法所储备人才。同时不断总结探索基层司法队伍建设的管理方法、模式,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教育司法干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深入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不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立功创模、创先争优等活动,总结推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警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司法行政改革,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实际,以强化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检查为动力,以严肃惩治为手段,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障,基本建立起司法行政系统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和比较完备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18

 (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着力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的领导科学水平。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四是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将司法行政工作重心转到基层,转到群众需要的第一线,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干警队伍。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层司法所长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5 年内轮训一遍。争

  19 取到 2015 年,全系统干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 100%,科级干部达到 95%以上,基层司法机关干部大学本科以上比例明显提高,新招录人员全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法律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明显增加。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建立管理严格、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干部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公务员法》要求,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的原则,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作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想方设法破解人员编制少、机制体制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对空缺的专项编制,及时通过公开招录公务员、机关在职干部调整交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选调生补充等多种途径补充解决;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等途径缓解社区矫正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在职能、机构、编制等方面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向工作一线倾斜。

相关热词搜索: 队伍建设 调查报告 司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