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2-06-19 09:15:05 浏览量:

 磐石市红旗岭镇 卫生院

 绩效工资考核标准

 红旗岭镇 卫生院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我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加强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的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我院人员岗位情况,经院委会研究、全体职工会通过研究决定,特制订红旗岭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一、

  考核原则

  坚持公益性的办院原则,实行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相挂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我院职工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自我测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做到随时能接受上级领导的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实行优劳优酬、兼顾公平;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坚持多老多得;适当拉开差距的原则。

  二、

  考核主体

  卫生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依据《红旗岭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方案》、《红旗岭镇卫生院岗位职责说明书》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

  三、

  考核方法和程序

 职工本人按照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在每月进行一次例会布置下月工作的同时,要求每个职工书面汇报对上月岗位职责及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对照方案进行自我评分评级。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结果对照考核标准,通过调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每月初对上月份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

  绩效工资的计算

  1、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基本任务完成情况。为各人职务补贴、保留津贴、合计的 70%部分。主要考核方案中红旗岭镇卫生院岗位说明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计算方法是绩效人工资的 30%,完成工作情况 100%即为绩效人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

 2、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用于考核不同岗位风险、责任、兼职等情况。(暂定人均不超过 100 元),主要考核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工作任务分值。

  五、绩效考核内容

  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否决性指标。

 ⑴、德、勤、绩考核是指对职工的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出勤率、院纪院规遵守情况和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情况。

 ⑵、服务数量是指职工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包括门诊处方,门诊诊疗及护理人次、住院诊疗及护理人次、处方划价人

 次、疫苗接种人次、孕儿管人次、检验及心电人次、放射及 B 超人次、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次等。

 ⑶、服务质量是指各岗位专业质量的合格率.包括:门诊及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护理文书记录合格率、消毒登记合格率、处方划价率、收款登记与票据统一合格率、九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表格填写登记合格率、各种数据网上上报的准确率等,是否都能达到合格的要求。

 ⑷、群众满意度是指听取群众的意见,对每个职工实行满意度测评。

 ⑸、否决性指标是指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以及医德医风败坏的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有否决票的,当月无内部绩效工资。

  六、考核标准

  一、针对每个职工的绩效工资采取百分制考核标准:

  德、勤指标占25%、服务数量指标占30%、服务质量指标占35%、群众满意度指标占 10%。考核中每扣一分则扣其个人绩效工资额除以 100 分的数字金额。按实际结余额的大小及个人得分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院长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如不参与考核则取第一名职工奖励标准核算。

  三、德、勤考核标准和方法(25 分)

  1、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和行业作风(10 分)

 ⑴、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发现与病人及家属争吵一次扣 5 分。

 ⑵、收受病人红包、索要礼品,发现一次扣 10 分。

 ⑶、科室及个人私自收费,私自出售药品、器材,发现一次扣 10 分。凡在计生手术及有关计生的证明中弄虚作假,药流及进行非医学需要作胎儿性别鉴定,扣除当月全部工资.由实施者承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⑷、规范医保、新农合门诊及住院操作,医保和新农合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一定要按上级规定和方案运作,严明责任纪律,医疗组要把握住院指征,完善病历书写、用药指征,自费药品按规定处理。对在医保和新农合运作中违规操作的,发现一次扣 10 分。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发现一次扣 1 分。

 ⑹、医务人员相互拆台,不团结合作,发现一次扣 5 分,并实施诫勉谈话。对职工内部制造是非,打击同道,抬高自已,吵架,搬弄是非,损坏单位信誉和他人名誉者,经查属实者扣 10 分,严重者上报卫生局处理。

 ⑺、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凡对病人冷淡、置之不理,相互推诿或争抢,工作拖拉、扯皮、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者,发现一次扣 10 分。

 ⑻、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一次扣 5 分,并实施诫勉谈话。

 ⑼、工作人员之间吵架、斗殴,讲不利于团结的话、做不利于团结的事,发现一次扣 10 分。

 ⑽、科室物品摆放不整齐,卫生状况差,每检查发现一次扣 5 分。

 ⑾、上班时不穿工作服、不挂胸牌、上班穿拖鞋、网上聊天(打牌、玩游戏),非工作联系串岗或聊天、带小孩上班,上班时干私活等,一次扣 10 分,上班期间喝酒一次扣 5 分。不服从总值班调度,一次扣5 分。不服从院长调度,拒不执行安排事项,每次扣 10 分。各科室应厉行节约,人走电停,值班亮灯,违者补交超支电费并扣 5 分,如造成设备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

 (12)、因事外出,既无委托代班又不交待去向,发现一次扣 10 分,如出现医疗纠纷或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13)、工作中不严格按照技术操作常规、不积极参加集体主办的业务学习和劳动、遇急危重症病例不积极配合抢救,发现一次扣 10 分。首诊医生遇疑难病症不邀请会诊,私自转诊或被邀请医生拒绝协作者,发现一次扣 5 分,超服务能力接诊,不及时转诊,发现一次扣 5分。

 2、考勤(15 分)

 1、严格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医生按排班表执行,双人科室按轮流班执行,单人科室按行政班人员执行.如有事需先请假,工作在本科室内调剂,发现不调剂又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行政班每月上班天数不少于 24 天,少一天扣当月相应固定工资;月出勤超过 26 天的,多出勤一天加 1 分,满勤另加 2 分。个人晋升、学习、考试,轮换班科室内调剂,行政班人员安排好工作,均不计算公差。因个人行为无法完成当日公差由当事人负责。

 2、每天自觉按时上下班、值班和交接班,提倡早上班、迟下班,未及时签到一次扣 5 分,如迟到早退 5-10 分钟,事先未请示扣 5 分。超过 1 小时按旷工处理,另扣一日平均工资,凡未经请假一天未到岗者,扣 10 分,三天未到岗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3、按时参加集体会议和学习,无故不参加会议、培训、早会的一次扣 10 分。

 4、坚持 24 小时服务,上班不脱岗,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脱岗论处。脱岗 5 分钟扣 10 分,超过 1 小时者,按旷工处理。包庇脱岗者,同脱岗者处理。下班保持联络畅通,对信息联系不上,又未口头告知,而影响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扣 10 分。(手机变换号码、信号死角,应及时告知单位,凡未及时告知者,按此款处理)。造成医疗纠纷或事故者,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服从安排,积极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 10 分。

 5、各类法定假均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自行安排好代班以及工作交接,医疗组长审核应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审批,并报经院长同意,事假条超过三天由院长批准,请假条交由院长签字备案,方可离岗,有紧急情况及时到岗。未及时销假每次扣 5 分。婚假、丧假各 3 天,按日平均绩效工资数补给,到期不归者按缺勤天数扣除每日工资。产假 90 天,剖腹产加 15 天,此时间内只享受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一半,到期不归者按缺勤计算,扣除每日基本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四、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和方法(35 分)

  (一)、基本医疗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 分)

 1、查当月门诊工作:诊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首诊负责制、门诊病历书写制度、处方书写制度、交接班制度、急危重症病例抢救制度、转诊制度等),做不到扣 5 分;门诊文书书写不规范、诊断符合率低于 90%扣 10 分;处方书写不按照四色处方和特殊药品处方使用、处方项目填写少项、无医师签名,发现一次扣 5 分;不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和补充药物目录制度,使用目录以外药品扣 5 分;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 35 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 5 分。急诊抢救不及时、无抢救记录和观察记录,扣 10 分;传染病漏报、谎报、瞒报扣 10 分,并依法依规进行另外处罚。

 2、查当月住院工作:住院指征不明确,不严格执行合作医疗制度,不认真做好合作医疗政策的宣传扣 5 分;无医嘱或执行记录、无谈话记录、无医师签名、无二级查房、病历书写合格率达不到 95%,扣10 分;不填写院感监测表,住院病历及时归档,病人出院后 3 天仍然不能归档,扣除 10 分。

 3、不积极参与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老年人保健管理扣 20 分;不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扣 35 分;不积极参与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扣 20 分。

  (二)、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 分)

 查当月护理工作情况,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执行制度、护理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急危重症抢救制度、院感控制制度、消

 毒隔离制度、患者谈话制度、护理文书书写制度等)扣 15 分;随机抽查体温单、医嘱执行记录、住院患者护理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一样达不到标准扣 10 分;常用消毒剂使用、配制不正确、更换消毒液无登记、高压消毒无指示卡、无登记、紫外线消毒、氧气瓶、湿化瓶消毒不规范、无登记扣 10 分;一次性医疗用品及医疗废物不能做到无害化处理扣 10 分;急救设备完好率达不到 100%、急救药品不齐全或过期失效扣 10 分;不能做到科室、输液厅、病房内、床单、被条整齐、清洁扣 10 分。

  (三)、妇幼保健考核质量标准方法(35 分)

 查当月妇幼保健工作情况,不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各项公共卫生制度和各项诊疗操作制度、值班制度扣 10 分;一例孕产妇或 0-3岁儿童未建立保健手册扣 2 分;孕管、儿管登记不合格每例扣 2 分;各种报告信息不及时、不规范,每份扣 2 分;住院病历、门诊登记、处方书写不规范、不及时,每份扣 2 分;有接生无登记、有住院无病历、有体检无登记每例扣 2 分;项目规定免费孕检、儿检发现 1 例未登记报账的扣 2 分;孕产妇住院分娩不按规定提供补助,每例扣 2分;不按规定为育龄妇女在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每例扣 2 分;不认真宣传或不执行新农合补偿政策的扣 5 分;不积极参与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保健管理扣 20 分;不积极参与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扣 20 分;不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防治、新生儿疾病复查、督促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接种及首次预防接种的指导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扣 35 分;不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和补充药物目录扣 5 分;

 严格《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做不到的扣 20 分,责任自负。当月不能准确考核项目实行全年单项倒扣或倒补制年终通算。

  (四)、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 分)

 查当月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各项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如不遵守或不落实扣 10 分;每月适龄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加强免疫接种率达不到 90%以上,扣 10 分;每月儿童建卡、建簿及接种登记率达不到 100%,扣 10 分;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指定范围和人群的接种率达不到 80%以上,扣 10 分;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和运行不规范,扣 10 分;一次性医用品无害化处理不及时、院感处理不规范,扣 10 分;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处理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扣 20 分;不能完成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健康教育资料、健康教育宣传栏、健教资料档案,扣 20 分;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达不到 50%,扣 10 分;不积极参与辖区内健康档案建立,扣 20 分;辖区内健康档案合格率达不到 95%的,扣 10 分;辖区内健康档案归档不及时,扣 10 分;辖区内健康档案的管理率小于 80%,扣 10 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达不到 95%以上,扣 10 分;对辖区内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达不到要求的,发生一例扣 10 分;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未进行登记管理,发生一例扣 10 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处理,扣 35 分;不到公共场所、学校、职业高危场所等开展卫生指导的,扣 10 分;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

 达不到 80%,扣 10 分;不积极参与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扣35 分。

  (五)、检验、心电图、放射、B 超质量考核标准方法

 兼职科室实行加减分制。按照常规检验 0.5 分/人次,生化 1 分/人次,心电 0.5 分/人次,B 超室:1 分/人次,放射科:1 分/人次加分。查当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扣 2 分;查检验、心电登记本,漏登一例扣 2 分;抽查检验报告单,发现一张不合格或不准确扣 2 分;检查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未按规定及时销毁无害化处理,发现一次扣 4 分;院感落实不到位扣 2 分;检验设备维护不到位扣 2 分;检验试剂不按规定验收、保存造成损失的扣 4 分;发现使用过期、失效及不合格的检验材料扣 4 分;发现一例检验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扣 4 分;不积极配合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每次扣 4 分。查看当月放射、B 超登记本,发现漏登 1 例扣 2 分;发现检查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扣 4 分;发现报告单书写不完整或不正规扣 2 分;临床与放射诊断符合率、临床与 B 超诊断符合率小于 90%,扣 4 分;科室不卫生扣 2 分;防护做不到位扣 2 分;片子不统一归档扣 2 分;机器设备保养不到位扣 2 分;严禁胎儿性别鉴定,发现一例当年无工资,所有责任自负。

 (六)、财务收款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 分)

 查看当月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扣 10 分;不依法设账扣 10分;档案管理不规范扣 10 分;结算不规范,收支不纳入县国库支付

 中心统一核算扣 10 分;发现现金、存款登记不及时扣 10 分;发现现金与票据不相符扣 10 分;登、记账发现错、漏,一次扣 10 分;不按规定收费一次扣 5 分;各项费用或单据发现弄虚作假一次扣 35分;新农合住院及门诊统筹结算不及时扣 10 分;私自将公款借给他人或贪污、挪用,一次扣 35 分,除追缴公款外,并依法从严处理。

  (七)、中西药房质量考核标准方法(35 分)

 查当月药房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0分;查当月药品零差率销售未达到 100%扣 10 分;处方划价准确率未达到 100%扣 10 分;处方审查合格率小于 98%扣 10 分;不按时申购基本药物和补充药物\中草药扣 10分;发现申购目录外药品扣 10 分;不及时做到药品验收登记扣 20 分;发现药品过期、霉烂、变质、虫蛀扣 20 分;药品报损无客观原因解释,扣除当事人 10 分,药房工作人员须在药品失效期前提前 3 个月告知临床医生,每月处方不按期汇总对账扣 10 分;发错药一次不及时更换扣 10 分,造成差错事故责任自负;发现私自进购药品扣 35 分;特殊药品保管不当扣 10 分;药房管理脏、乱、差扣责任人 5 分当事人 10 分。

 五、群众满意度考核标准和方法(10 分)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制定病人投诉处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投放扣 10 分;每月进行 5 名群众对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群众满意度达不到 80%以上扣 2 分;70%扣 3 分;60%扣 5分;50%扣 8 分;50%以下 0 分。

 六、否决性指标考核标准和方法

 对当月出现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医德医风败坏的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无内部绩效工资。

 七、责任扣除项目:

 (一)、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当月无绩效工资:

 1、依法行医,按章操作,严禁无证行医,无证行医或超出执业范围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2、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因未及时处理、藏匿、丢失、变卖引起的罚款。

 3、收款室现金被盗、丢失。

 4、中西药房、护办室、手术室、妇产室、防疫科、化验室所有的药品及生物制剂过期未做报废处理而被罚款。

 5、药房应划价准确,误差率不超过规定标准。半年盘存短款不超过500 元的按两倍赔偿,超过 500 元的除罚款外,停职待岗。

 6、医生错开处方、药房错发药、护理错误注射、输液内有异物、护理脱岗造成单位损失的。

 (二)、下列情况之一者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 50%经济责任,另扣除 50%绩效考核总分值:

 1、因医疗文书、文件、病历、化验、放射、B 超、心电报告单;处方、X 光胶片、收费登记、验收登记、门诊登记、合医档案等损坏或丢失,造成纠纷或在相关案件中失去证据,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档案保存期不低于 2 年)

 2、药房验收药品,因质量不合格,未报告、验收登记项目不全、进药计划不周,造成单位药品品种积压、临近效期未报告、中药要勤翻勤晒,遵方炮制,未进行翻晒至霉变、虫蛀、虫害造成损失的以及罚款的金额。

 3、一次性医疗用品销毁不当,登记不全而被罚款。

 4、在正常医疗活动中,出现纠纷和事故者,由于当事人原始记录不全,证据不足,举证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5、因门窗未按要求锁好而被盗(除现有条件无法防范外)造成的损失。

 (三)、对不主动或不执行院领导安排,不参加各种特殊、突发、紧急情况,不参加公益性活动、义务劳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防疫、防洪、灭火、抢险、抢救危重病人者,当月无绩效工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追究、处理。

 八、绩效考核的管理与监督

 1、本绩效考核方案和每个岗位的考核细则,经院委会讨论,职工会通过后执行,并报卫生局备案,院领导班组及职工大会通过后开始(试行)内部绩效工资制。

 2、每个职工绩效考核根据《红旗岭镇卫生院岗位说明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方案的德、勤、绩、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工作任务分值,报办公室报账员核实并汇总,交由院委会和职工代表参加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并组织于每月 20 日前对上一月

 份的各岗位绩效情况进行考核,填写绩效工资计算情况统计表,并将考核结果内部公示 3 天。

 3、每月内部绩效工资发放表,要附《红旗岭镇卫生院月份岗位绩效考核情况表》和上述说明性文件资料,做为会计记帐的依据。

 磐石市红旗岭 镇中心卫生院

 2011.10.31

 备 备

 注 注 :此文件为试行文件,在考核期间此文件可做适当更改在未更改前《红旗岭镇 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按照此标准试行。

 磐石市红旗岭镇 卫生院

 绩效工资考核标准领导小组

 组

  长:

 马文静

 副 副

 组 长:

  李海波

  小组成员:

 :

 张丽杰

  杨丽静

  孙明晨

  刘金凤

 杜巍

  张广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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