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例文稿_

时间:2021-10-11 12:59:40 浏览量:

区 区 1 2021 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范文稿

 为扎实做好 20xx 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靠法律,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工作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立足早发现,全力抓救治”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动物防疫工作“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证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为中心,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以实施集中免疫行动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无疫区建设为契机,实行“市指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户联防”,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和染人,确保我区养殖业经济持续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是:1、所有街镇全面推行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和管理。2、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 100%免疫 3、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猪、牛、羊二维码标识打挂率达 100%。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散养畜禽户籍式档案建档率达到 100%。5、统筹抓好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法氏囊、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使其发病率控制规定标准以下。6、按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快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 100%。按照市局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7、以村为单位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开展面达 100%,养殖、诊疗、屠宰、经营等各环节动物疫情监测覆盖面达 100%,规模畜禽养殖场官方兽医全程监控率达 100%。8、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户)产地检疫率达 100%,畜禽散养户以街镇为单位产地检疫面达100%。9、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 100%。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发动

  区、街镇二级政府层层召开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下发《关于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部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街镇为单位,调整完善政企技企联系和官方兽医监管制度,开展镇(街道)动防办主任、防疫员队伍和疫情测报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调查畜禽存栏、免疫和发病情况,印发防治技术手册和宣传材料,申领和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做到畜禽底数清、免疫情况明、队伍业务熟、防疫物资足,为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各项准备。

  (二)监测预警

  1. 完善测报机制。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定期巡查等制度,采取印发疫情报告联系卡和村务公开等形式,公布区、街镇举报电话,拓宽疫情报告渠道。街镇动防办要每月组织村干部和村防疫员对散养农户和养殖场畜禽健康状况开展一次巡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并填写街镇动物疫情统计月报表,月末汇总上报区防指办。

  2. 加强抗体监测。要进一步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根据市局监测计划,按照区不漏街镇、重点街镇不漏村、养殖密集区村不漏组的要求,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对漏免和抗体水平不合格的畜禽要立即进行加强免疫,及时堵塞防疫漏洞,确保存栏畜禽始终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3. 规范疫情报告。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和疫情报告系统。全面实行疫情报告网络化管理,做到专线、专机、专人按规定传输动物疫情信息。各级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求,严格报告程序和疫情管理,严肃报告纪律。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以及阻碍他人报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 加强病死畜禽监控和规范处理。街镇动物防疫办公室、村级防疫员要对所辖区域内养殖场(户)开展定期巡查。及时发现畜禽病死情况,就地展开调查,排查疫情。严格“五不准一处理”,即对病死畜禽,严禁出售、运输、加工、宰杀和食用,一律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适时组织开展病死畜禽规范处理专项整治行动。

  (三)预防和控制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防控体系的作用,坚持防疫工作协调一致,措施一致,行动一致,不断加大强制免疫力度,形成“政府管面,部门抓线,场户抓点,群众监督,专家把关,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构筑牢固的免疫屏障。

  1.实施常态免疫。严格按照“六统一五不漏”的工作要求,即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疫苗发放、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免疫程序、统一规范管理、统一监督检查的六统一办法,全面组织开展强制免疫,切实做到区不漏街镇、街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确保免疫密度实现动态 100%。散养畜禽,建立集中免疫、月月补针制度。集中免疫期间,由街镇组织村防疫员采取拉网式的方法,逐村逐户逐只实施集中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观赏鸟及其他禽类的免疫。集中免疫后,由街镇组织村干部、村民组长对各村散养畜禽补栏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统计,每月月末填写散养畜禽补栏情况登记表,村级防疫员依据登记表和免疫记录及时上门提供免疫服务,对农户补栏和集中免疫期间未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实行“自免承诺”和“旬报月查”制度。各街镇依据本地饲养情况确定自免场范围,并与之签订自免责任书,强化自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责任书由街镇动防办分场存档保管。场方(户主)在每旬旬末向乡镇动防办申报拟免畜禽种类、数量、日期及疫苗种类和数量,及时申领疫苗。并在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和街镇、村干部的指导监督下,严格按照免疫方案和免疫程序进行免疫。街道镇动防办负责做好旬报登记和疫苗发放,不定期组织村防疫员对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免疫情况开展检查(每月不少于 1 次),填写监督检查登记卡,督促落实防疫措施。登记卡每月月末上交街镇动防办归档保存。

  2.规范防疫行为。免疫接种前,村级防疫人员要对所免疫畜禽进行健康检查,对注射器、针头等免疫接种用具进行消毒,按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免疫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预防接种。畜禽免疫后,按照规定发放免疫证明,对家畜佩戴免疫耳标。散养畜禽以村民组为单位建立户籍式档案,规模养殖户(场)全部建立规范免疫档案。切实做到随免疫、随登记、随打标、随发证,免疫动物、耳标、免疫档案和免疫证明四对应,坚决防止只打标不免疫或只免疫不登记、不发证等违规做法。对免疫副反应致死畜禽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登记造册,完善手续,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3.开展免疫检查。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各街镇要及时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强制免疫情况进行地毯式检查,突出对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水禽养殖区、边远地区和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漏免畜禽及时进行补免,切实做到“不漏一村一户一畜一禽”。各街镇要切实加强防疫员的管理考核,严格执行村防疫员考核制度,对村防疫员强制免疫和街镇村居干部畜禽存栏调查工作情况的实行动态监督,对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疫情隐患的街镇村居干部和村防疫员要严肃处理,切实落实街镇村居干部保密度、村防疫员保质量的基层动物防疫责任制,确保月月补针和旬报月查等防疫制度有效落实,确保防疫工作无死角、无空白、无隐患。

  4.开展综合防控。一是实施全面防控。在开展农村防控同时,要统筹城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同时,要兼顾抓好猪链球菌病、新城疫、狂犬病等其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二是实施防养并举。以发展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为载体,严格审查,规范建设,强化监管,推进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取消毒、隔离、通风等综合防控措施,提升防控能力。三是实施群防群控。充分发挥各级养殖协会的作用,带动和引导广大养殖户主动防疫、自觉防疫。

 (四)加强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

  各街镇要认真执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扎实做好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严防活禽经营市场发生和传播疫情。各街镇要切实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活禽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严格活禽检疫准入制度,确保健康家禽进入市场。认真执行活禽交易市场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强化消毒管理。落实“家禽与其他农产品、水禽与旱禽分区经营,宰杀区与经营区相对封闭”和检疫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加快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规范活禽市场经营和宰杀行为,严防在市场环节污染和传播,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五)应急处置

  各街镇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围绕“发现的早、监测的准、控制的住、扑杀的掉、处置的好”和“早、快、严、小”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疫情监测、疫病诊断、信息反馈、物资保障等系统,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规范疫情报告、预案启动、疫情处置、疫情解除等程序。根据“适量储备、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障急需”的要求,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做好疫苗、药品、设备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应急技术专家和处理预备队,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进行培训,锻炼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不染人。

  (六)阻断禽流感向人传播

  各街镇要坚持把严防禽流感对人的传播作为防控工作的重点和确保目标,不断加强人禽流感防控,坚决阻断禽流感疫情向人传播。一是做好应急准备。完善突发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做好人员、物资等各方面储备,及时调整充实人禽流感防控领导组织和技术专家组,适时组织开展人禽流感防控专项应急演练。二是健全人禽流感监测制度。全面加强对饲养、运输、屠宰、销售禽类的高危人群的监测工作。三是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畜牧和卫生部门要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四是认真开展预防人感染禽流感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家庭主妇、家禽饲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做到不接触、不宰杀、不食用病死禽。五是做好防疫人员的防护工作。指导工作在第一线的动物防疫人员,在做好防治工作的同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厌战情绪,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保护”的动物防疫观念,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领导,精心安排,周密布置,统一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全年的防控工作。各有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能划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不断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做到防控工作政令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各级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兼顾,靠前指挥,积极协调各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街镇要按照规定将动物防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动物防疫专项资金,保证防疫各项工作的经费需要。要重点解决好疫情普查、疫病监测、疫苗、防疫人员报酬、消毒器械和药品购置以及扑杀经费补助等防疫工作所需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实行强制免疫的疫苗经费全部由区级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养殖户(场)使用。对因防疫工作需要扑杀的畜禽,按照省防指规定予以补助。免疫副反应致死家畜补偿经费,依据省防文件规定执行。

  (三)创新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工作督查考评办法,健全区防指成员单位联系街镇,街镇防指成员单位联系村居的工作制度,加强对各级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坚持执行防疫工作定期汇报、街镇互查、督查通报、工作调度、重点乡镇监控、奖惩等制度。继续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区防指将依照动物防疫责任状的规定,采取“不事先通知检查对象、不确定检查日期、不确定检查地点、不告知检查内容”的“四不”检查方法,组织对街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街镇,由市防指予以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依照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各街镇防指也要不断加大对基层防疫工作督查和自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推动动物防疫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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