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仪器设备借用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仪器设备管理,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需要,特制定制度。
1、为了充分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和仪器设备安全,学院仪器设备一律不借给私人使用。
2、借用仪器设备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进行,借用人应说明需要仪器设备的原因、型号规格、数量、时间及地点等;因其他工作需要,临时借用仪器设备,由借用人做出特殊使用说明。
3、借用人提前填写仪器设备借用单,由分管院领导签字,交实验室管理中心备案,借出仪器设备应按期归还。
4、非教学、科研工作借用仪器设备,在不影响学院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由借用人提出借用申请,学院分管领导与实验室管理中心统一协调安排。
5、借用人负责借出仪器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和保管,保证按期归还。
6、借用程序与要求 (1)仪器设备借用人填写《AA 大学旅游学院仪器设备借用单》,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借出。
(2) 借用人借用仪器设备应仔细检查其性能及外观,现场确认无问题后借出使用。
(3) 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借用的仪器设备,并按约定及时归还。
7、凡借用人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严格按学校“实验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录一:
AA 大学旅游学院仪器设备借用单 借 用 人
申请时间
工
号
联系电话
借出时间
归还时间
借用事由
借用仪器设备及配件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配件名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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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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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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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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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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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院领导意见
签字:日期:
实验室管理员 (归还情况)
签字:日期:
备注
注:设备用配件损坏或遗失,需按市价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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