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和草原局十三五规划和年工作总结及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工作安排】

时间:2021-10-26 10:14:59 浏览量:

县林业和草原局十三五规划和 2020 年工作总结及十四五规划和 2021 年工作安排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围绕我县林业和草原工作目标,我局努力完成了各项林业和草原建设任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局“十三五”规划和 2020 年工作总结及“十四五”规划和2021 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规划和 2020 年工作总结 (一)“十三五”期间林草任务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我县林业和草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县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县“生态立县、绿色强县”的发展定位,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为打造首府绿色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服务和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积极完成国家重点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任务 “十三五”期间,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15.3 万亩;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 6.4 万亩;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 7 万亩,封山育林 1.5 万亩,灾害地造林 1.4万亩;完成造林补贴项目 5.3 万亩;完成森林抚育 14.15 万亩,沙棘造林抚育 3 万亩;退化林分修复 3 万亩;森林植被恢复 3.27 万亩。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草原围栏项目 15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2.12 万亩任务。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义务植树基地创建活动,“十三五”期间,共完成义务植树 176 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 733 亩。

 2、大力开展“绿化青山、守护北疆”生态建设行动 为加快推进大青山北坡生态综合治理,着力打造山川秀美、绿色宜居首府,呼和浩特将从 2019—2025 年,用 7 年时间,集中实施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沟壑河道综合治理、破坏山体恢复治理、生态资源保护修复、美丽乡村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生态移民、强化“两防一禁”、绿色富民产业等重点内容,完成综合治理任务 300 万亩。建设区域主要集中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辖区内大青山北坡,东起与集宁市卓资县交界处,西至与包头市固阳县交界处,跨度长 110 公里,平均宽 19 公里,涉及 xx 县境内哈乐镇、大青山乡、得胜沟乡、哈拉合少乡 4 个乡镇,内含 3 个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区域总面积 2090 平方公里。

 2019 年 9 月 3 日,在我县举行了呼和浩特市“绿化青山、守护北疆”生态建设行动启动仪式。2019 年在得胜沟红旅生态项目区共完成造林 6 万亩。2020 年,依托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在大青山北坡沿线计划完成林业各项工程 16.3 万亩。

 3、城镇园林绿化和乡村绿化建设得到快速提升 对可镇城区各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单位庭院、重要节点和工业园区及企业进行绿化美化提升,落实常态化养护措施,细化养护工作任务。“十三五”期间,县城可镇绿地率达到 39%,绿化覆盖率达到 41.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8.6平方米。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美丽乡村绿化规划和建设,对全县 229 个乡村进行绿化美化和提升完善,投入国家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能源建设资金 263.5 万元,为全县 9 个乡镇退耕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2440 台。

 4、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2015 年,根据国家关于国有林场改革方案要求,制定了《xx 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报自治区林业厅批准后实施,于 2017 年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了国家及自治区验收。改革后,我县国有林场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重新核定了人员编制为 90 人,现有编制人员 61 人。人员经费从 2020 年起,列入公益一类预算单位,职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等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通过改革,明析了国有林场属性,建立功能定位明确、责权利清晰、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国有林场管理新体制,推进国有林场发展由生产经营型向资源保护型转变。

 5、认真落实国家生态扶贫政策 自 2014 年我县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来,我局大力发挥林业行业特点,积极开展林业生态扶贫工作,扎实落实生态扶贫措施,助推我县脱贫攻坚。从 2016 年—2020年,共聘用贫困护林员 193 人、贫困防火员 471 人、贫困草管员 3 人,五年共投入资金 513.6 万元。在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过程中,为 95 户贫困户、209 人,落实退耕还林3172.67 亩,共投入资金 380.72 万元。“十三五”期间,我县有贫困户 3677 户、7125 人稳定享受国家级集体公益林和个体公益林补贴,共涉及集体公益林 36683.3 亩、个体公益林 59851.7 亩,为贫困户发放公益林补贴资金 296.85 万元。同时,积极开展机关单位帮扶工作,共抽调 97 名干部职工,对二份子乡 6 个行政村 758 户贫困户和一般户(其中:贫困户 296 户)开展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责任。

 6、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1)禁牧工作 按照县委、政府要求,确立了以乡镇政府为主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森林公安局及国有林场配合执行的管理机制。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按照公益林管护标准和设计要求,“十三五”期间, 共聘用公益林护林员 1395 名、防火员 632 名,通过强化护林员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林木管护工作。2018 年以来,我县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乡镇,林草局、森林公安局、林场、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等多部门全力配合、集中行动,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 xx 境内扎场放牧进行清理和拆除,同时完成工矿企业的清理拆除及地质环境治理和植被恢复。

 (2)森林防火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层层鉴订防火责任状,全县森林防火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现了林有人护、山有人巡、坟有人守、火有人防。同时,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防扑火物资储备。建立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对森林火情适时监控。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维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3)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016—2020 年,全县共防治各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 45.4万亩,共进行产地检疫 1.0609 万亩,检疫各类苗木 11452万株,产地检疫率 100%。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警工作,积极开展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了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病虫传入我县。

 2019 年 7 月机构改革转隶后,2019—2020 年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鼠害防治 28 万亩、虫害防治 13 万亩。

 (4)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十三五”期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 176起,刑事案件 7 起,从而进一步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二)2020 年林草工作开展情况 1、林业草原生态建设 (1)国家重点林业工程 2020 年截止目前,我县共完成各项林业生产任务 11.1万亩,其中退耕还林 1.3 万亩(结转 2019 年第二批退耕还林任务)、森林抚育 8 万亩(2019 年下达第二批森林抚育任务 5 万亩、2020 年下达 3 万亩)、退化林分修复 1 万亩、造林补贴项目0.8万亩(2019年第二批造林补贴0.3万亩、2020年 0.5 万亩)。2020 年上级下达的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3 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 3 万亩、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 0.8 万亩、森林植被恢复费和重点区域绿化任务6.8 万亩正在实施中。2019 年退耕还乔木生态林抚育 1.54万亩、2019 年退耕还生态林抚育 3 万亩进入招投标阶段。

 同时,完成蚂蚁森林沙棘造林 1.8 万亩、通用技术集团生态公益林建设 0.2 万亩。完成义务植树 30 万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 450 亩。

 (2)草原建设任务 按照上级下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2.12 万亩,正在实施中,预计 10 月底前完工。

 (3)“绿化青山、守护北疆”生态建设行动 2020 年,依托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在大青山北坡沿线落实林业工程 18.3 万亩(其中森林抚育工程 8 万亩、退化林分修复 1 万亩、造林补贴项目 0.5 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 3 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 3 万亩、森林植被恢复人工造林 0.8 万亩、蚂蚁森林沙棘造林 1.8 万亩、通用技术集团生态公益林建设 0.2 万亩)

 建立 xx 县全域生态大数据平台。聘请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绿化青山、守护北疆”生态建设行动项目规划进行补充完整。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的原则,促进大自然修养生息、自我修复,增强生态保护建设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目前已完成项目评审,正在申请立项。

 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呼和浩特市“绿化青山、守护北疆”“互联网+义务植树”项目申报书通过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正式上线,为广大市民履行植树义务提供广阔的平台。

 (4)城乡绿化工作 2020 年,按照县委、政府统筹推进“三城同创”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精细化管理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城镇园林精细化管理各项举措,以推进“三城同创”为契机,对可镇城区主次干道(14 条)、公园、游园、广场(10 个)、出入城口(2 个)、重要节点(4 个)开展常态化养护措施,细化各项养护工作任务,清理枯死树、枯枝、枯草、杂树、杂物等 80 万平方米,乔木、灌木、地被整形修剪 25 万平方米,花灌木打药防虫 20 万平方米。同时,为打造县城重要节点,在碧水龙城、金三角入城口等处打造精品园林景观,共计绿化面积 1.1 万平方米。在迎宾路、兴元西街、以及主要节点和临街单位绿地种植摆放草花 1.5 万平方米。通过清枯除杂、修剪整形、草花种植等多种方式,乔木形态整齐、灌木整洁有形、地被干净均匀,达到了园林绿化层次美、形态美、景观美的效果。

 2020 年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县乡村绿化行动,大力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助推我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截止目前,完成可镇 8 个村委会 20 个自然村、耗赖山乡 1 个村委会、二份子乡 1 个村委会栽植云杉、金叶榆、旱柳、樟子松、垂柳、太阳李和丁香共计 6.8 万株。加大了对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红色展馆周边的生态建设力度,共栽植天山云杉、多头侧柏、四季玫瑰、地接金叶榆、太阳李和暴马丁香共计 1.2万株。

 2、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 (1)禁牧工作 全县禁牧工作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2020 年共聘用公益林护林员 261 名、防火员 198 名,进一步加强对资源的保护。

 2020 年 8 月,按照上级关于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禁牧的要求,我局组建了四个工作组,配合哈乐、大青山、得胜沟、哈拉合少四个乡镇开展了保护区内禁牧拆场集中行动,对保护区内的养殖户进行了禁牧宣传动员,对保护区内私搭乱建的养殖场进行了拆除,并鼓励养殖户推广舍饲养殖。2020 年 9 月 11 日全县召开禁牧工作会议,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禁牧责任状,林草局和各乡镇综合执法局签订了执法委托书,并对当前全面禁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常态化禁牧工作机制。目前,各乡镇正在开展禁牧宣传和执法行动。

 (2)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认真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召开春季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议,层层鉴订防火责任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修订和完善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落实森林和草原防火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 24 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确保 12119 报警服务台通讯畅通。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手机信息、天气预报平台、xx 电视台滚动播放《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实行戒严管制的通告》,印发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和《关于禁止国家公职人员上坟烧纸的通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确保了林草防火安全。

 清明节期间,全县出动各种防火车辆约 3000 台次,出动防火人员约 10000 人次。全县重点地段设防火检查站卡 18处,重点时节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全天候在项目区巡护督查。通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2020 年截至目前发生森林火情 2 起,通过及时发现、及时组织扑救,当日扑灭率 100%,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同时,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跨越重点林区线路进行了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隐患部位呈文上报县政府领导批示,责成电力部门及时整改,要求农电巡护员加大线路隐患巡查巡护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清理林地及周边的易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协调政府划拨可镇安中教学楼一栋三层,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视频监控室、专业扑火队营房,视频监控平台已全部完工,进入试运行阶段,极大提高了森林防火工作效率。同时,为充实和加强森林草原防扑火人员队伍建设,2020 年完成招考聘用防扑火人员 45人,通过培训、应急演练,现已全部上岗。

 (3)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020 年,全县共防治各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 9.52 万亩,共进行产地检疫 0.31 万亩,检疫各类苗木 2635 万株,产地检疫率 100%。积极开展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重点地区进行了详细调查,到目前我县未发现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

 2020 年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鼠害防治 20 万亩、虫害防治 13 万亩。

 (4)森林草原资源管理 森林督查开展工作。2020 年下发我县森林督查疑似图斑171 个,目前已完成全部外业调查并经自治区林草局初步销号 159 个,其余 12 个疑似图斑已移交森林公安予以查办。

 森林资源执法工作。2020 年截止目前,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28 起(其中:涉林行政案件 9 起、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林业行政案件 9 起、禁牧林业行政案 10 起)。

 征占用林草地审核工作。2020 年,我县上报审核审批使用林地建设项目 4 个,审核审批同意使用林地面积 14.2341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50.8809 万元。其中审核同意永久使用林地项目 1 个、面积 3.5649 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12.7422 万元,审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 3 个、面积10.6692 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38.1387 万元。上报草原征占用项目 2 个,涉及面积 193.9826 亩。

 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及引导,号召全社会成员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认真排查,加强巡护,建立台账。经我局梳理排查,全县现有野生动物养殖场所 7 家,共有野生动物 203(只/头),其中合法的有5 家,非法养殖场所 2 家(养殖赤麻鸭、蓑羽鹤共 8 只)。7只赤麻鸭全部进行了野外放生,1 只蓑羽鹤送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收养。2020 年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 2 头(只),其中白天鹅 1 只、狍子 1 只。

 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采伐限额,没有出现超额采伐现象。

 3、林业生态扶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扶贫政策,坚持扶贫工作与生态保护建设相结合,积极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助力脱贫攻坚。

 积极为贫困户落实生态公益岗位,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落实林草生态建设工程向贫困地区倾斜情况。2020 年实施的 13.6 万亩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全部落实在了我县西部山区乡镇,逐步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带动和促进贫困人口务工增收。从贫困人口中聘用护林员 42人,防火员 145 人,草管员 3 人,投入资金 125.34 万元。发展林业产业带动贫困户增收。通过 xx 县本土稀缺树种及当地特色中蒙药材驯化繁育项目建立利益链接,带动 14 名贫困户实现增收。

 二、“十四五”规划和 2021 年工作安排 (一)“十四五”规划 1、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 xx 县“生态立县、绿色强县”战略定位,以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为目标,加快推进全县生态建设和保护修复,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探索全县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模式,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家园做出贡献。

 “十四五”期间(2021—2025 年),坚持生态建设与资源保护并重,新增绿化与巩固提升结合,通过集中实施林业和草原建设与保护各项工程,切实采取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推进全县生态保护和修复,彻底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筑牢祖国北疆这道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2、重点工作 (1)加快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xx 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年)》内容,将通过对宜林地、无立木林地绿化造林、现有未成林造林地管护成林、灌木林地保护等措施增加森林面积。同时加强人工草原建设,增加草原饲草产量和植被,实现草原生态平衡和自然环境的良好改善。

 (2)推进重点生态区域系统修复。对天然乔、灌木林实施封山育林,设专职或兼职护林员进行巡护,做好防火、防病虫害措施。对水土流失、沙化严重及重要水源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修复,采用自然修复与人工促进相结合,以自然修复为主,以点带面,综合治理。加强退化林分修复和中幼林抚育,封补抚改并举。加快工矿废弃地、破损山体和灾毁林地生态治理和植被恢复。完成重度退化草原治理,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形成以林草为主体的生态安全体系。

 (3)实施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 xx 区域内自然村生活区山地水土流失和植被退化严重,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山高坡陡,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村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土层薄,肥力差,广种薄收,抗灾能力极弱,山体滑坡、塌方、土地退化时刻威胁着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带来了一定压力。因此“十四五”期间,对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生存环境差、人地矛盾突出、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自然村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同时切实做好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

 (4)继续落实好国家生态扶贫政策。林草工程继续向我县西部深度贫困乡镇倾斜。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为当地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因户提供劳动岗位,增加收入。继续要求各造林专业队和中标企业优先雇佣贫困人口务工。继续做好选聘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地转化为护林员。继续落实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发放,增加贫困户收入,巩固好脱贫成果。

 (5)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在开展人工造林、生态保护修复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发展富民产业,因地制宜,创新思路举措,实现效益最大化。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种植业、养殖业,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推广种植柠条、沙棘等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灌木。要注重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托乡村绿色生态资源,用好红色文化、森林生态、民俗风情、乡村美景等历史人文和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观光、森林康养、林果采摘、乡村民宿等乡村生态旅游休闲观光项目,实现国土绿化和促进农村人口就业增收双赢。

 (6)开展森林村镇建设。“十四五”期间,在完善原有城镇园林绿地建设的基础上,按照 xx 县城市发展规划要求,继续加大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力度,提升城镇园林绿化品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积极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自治区标准,优先在自然条件好、森林资源丰富的重点乡(镇)村开展“森林乡村”“森林乡镇”创建活动,实施县乡村绿化行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助推我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依照森林园区建设的具体要求和《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搞好森林园区、园林工厂建设,扩大 xx 县经济开发区、金山角园区园林绿化面积,提升园林绿化质量,提高园区绿化保存率。

 (7)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继续加大“两防一禁”工作力度,有效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预案,加强和完善扑火队伍、物资储备、重点火险区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和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工作,做好草原鼠害防治。加大禁牧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偷牧毁林行为,积极引导扶持推进舍饲养畜。同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林地、草地保护管理工作,坚持谁破坏、谁付费、谁治理的原则,依法打击破坏林地、草地的行为。

 (8)提高林草科技服务能力。加强科技队伍建设,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吸引生态建设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造就一支能够满足现代生态建设需求的林草科技队伍。加大生态建设培训,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为生态建设提供技术保障。积极吸收和借鉴生态建设与保护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提高建设水平。利用网络技术、大数据处理等先进信息技术,为全县生态建设提供科学化信息决策支持。

 3、重点项目 (1)“绿化青山,守护北疆”生态建设工程。建设期限 2019—2025 年,争取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政府共同投资以及社会投资。

 (2)大青山北坡天然林保护与修复项目。大青山北麓区域内的天然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124461 亩,低产低效林改造 33523 亩,围栏封育 10000 亩。

 (3)大青山北坡中幼龄林抚育项目。对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域外 66459 亩进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4)大青山北坡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 15 万亩,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人工造林 15 万亩,共计 30 万亩。

 (5)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项目。对自然保护区内共 5个行政村、24 个自然村,共 836 户、2257 人实施生态移民。

 (6)森林植被恢复项目生态建设项目。在大青山北麓完成宜林荒山荒坡造林 10 万亩。

 (7)大青山北坡重点区域绿化生态建设工程项目。在无立木林地完成重点区域绿化项目 30 万亩。

 (8)大青山北麓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程项目。在大青山北麓宜林荒山荒坡造林绿化 114468 亩。

 (9)经济林、纪念林建设项目,草原建设项目。完成经济林建设项目 5 万亩,纪念林建设项目 1 万亩。

 (10)草原建设项目。完成重度退化草原治理 6 万亩,棚圈 20 万平方米,人工饲草地 20 万亩,新建草原固定监测点 2 个。

 (11)xx 县黄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防护林提升工程 6.225 万亩,防火监控系统 1 套,工程能力建设项目。

 (12)xx 县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营造 4万亩大青山北坡水土保持林项目。

 (1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建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点 4个,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60 万亩,无人机防火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设备 5 套。

 (14)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300 万亩,无人机监测设备 2 套,新建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点 4 个。

 (15)xx 县西北部风蚀沙化治理项目,完成西北沙化人工草地生态修复治理 60 万亩。

 (16)森林防火项目。前端火灾预警监控基站大范围遥感雷达火灾预警系统 17 套;GPS 火灾追踪视频监控系统 19套;防火指挥中心预警监控管理平台 1 套;防火指挥中心大屏幕拼接显示系统 1 套;林场道路卡口智能抓拍系统 5 套;营房建设(60 人套)、物资储备 1 批;防火检查站 67 个;防火瞭望塔 7 座;多光谱雷达 1O 套;视频监控 58 套。

 (17)国家级大青山自然保护区 xx 县境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根据不同情况,在排险削坡、废渣清理、整平覆土的基础上,采取山体喷播植绿、种树种草等多种修复手段,对 1069.8 亩破坏山体进行植被恢复。

 3、重大改革措施 (1)深化林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和农民群众在国土绿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绿化建设。“十四五”期间,结合 xx 实际,全县将开展购买式造林试点工作,真正把造林护林与农户利益挂起钩来,逐步转变传统的造林模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积极性,巩固提高造林绿化成效,带动当地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同时探索组建兴农造林专业合作社,鼓励村委会组织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造林和护林,发展壮大生态型村集体经济。

 (2)加大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部门对 xx 生态建设的资金对持,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切实增加投入。建立和完善投融资机制,制定有利于筹集生态建设资金的各项政策,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独资、合资、承包、股份制、股份合同制、PPP、政府购买服务等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各界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引进外资,不断加大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

 (3)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国土绿化建设行动。积极开展和宣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各类纪念林建设,组织开展认种、认养、认捐、认购等林木绿地活动。开展“绿化青山、守护北疆”“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不断丰富、拓展、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通过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书,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树立植树造林的绿色发展理念,形成人人参与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

 (4)合理规划林地草地使用范围和数量。根据“十四五”期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确保全县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按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面统筹和合理安排林地利用的结构与方向,科学保护、合理配置、集约利用好林地资源,提高林地利用效益,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同时,要严格实施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征占用林草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草地活动。

 (二)2021 年工作安排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启动之年,按照 xx 县林业和草原“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建设任务,大力推进“绿化青山、守护北疆”生态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强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深化林业改革发展,为“十四五” 林业和草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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