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政协机关党委先进经验材料

时间:2022-07-04 13:30:06 浏览量:

 1 2021 年市政协机关党委先进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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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市政协机关党委先进经验材料

  市政协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在市政协党组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进性,紧紧围绕政协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基本点,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以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落脚点,带领二支部党员和干部职工开拓创新,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号召力,进一步增强凝聚力,把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政协机关党的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一、坚持狠抓学习,提高整体素质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路线的能力,机关二支部坚持各项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灵活多变的学习教育活动。支部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学习计划、严格学习考勤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坚持认真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在集体学习和共同提高的基础上,实行党支部委员轮流上课辅导,每名党员在学习中并都要做到“五有”即,有考勤、有笔记、有体会、有心得,有考试成绩。教育党员干部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实代表,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坚定的树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使支部

 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素质及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

  二、坚持从严管理,进一步凝聚人心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党员百分考核工作的进行,组织党员讨论完善了《政协机关党支部工作职责》《政协机关党支部成员工作责任制度》《政协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政协机关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推动政协机关党员工作、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坚持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管理。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机关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党员和坚持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党的知识集中学习教育课,同时检查督促党员制度的落实情况、党员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加强了管理和监督党员的工作,激励党员在日常的工作、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对党员实施百分考核和党建目标管理。按照学习、执行党的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性修养、组织观念、党的宗旨意识、缴纳党费、完成工作任务、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民族团结、扶贫帮困、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内容实施百分考核,每一季度对党员相应的实际表现,进行民主评议一次,年底再在季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议,最后将党员百分考核的结果上报政协党组。通过实施百分考核和党建目标管理,增强了党员的组织观念,激发了党员为经济建设和各项工作服务的积极性。

  三、坚持狠抓支部班子自身建设不放松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内的一条基本原则,也是我们革命取得成功、现代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的一

 条宝贵经验。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党支部时刻注意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时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一些重大问题都要充分发扬民主,都要召开党支部会议或党员会议,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然后结合正确可行的意见形成一个集体决定,并报请政协党组审议,通过民主决定,将党组织的意图变成党员的自觉行为。二是注重推进班子作风建设。机关党支部一班人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政协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反对拉帮结派,支部成员在任何条件下都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坚持公道、正派、表里如一,自觉维护班子的形象。支部成员身体力行,带头做到政治坚强、作风清廉,努力使自己成为实践党的宗旨和密切联系群众、当好人民的公仆的表率,格守了高尚的道德情操,永保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坚持不懈地进行团结和稳定教育

  党支部在教育干部职工的同时,把学习公务员法、宗教事务条例、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教育及加强民族团结、军民团结的政治教育也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并作为检验和考核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内容。支部定期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反复学习中央有关维护稳定的文件,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理论。长期以来,领导、干部、职工之间,建立起了鱼水相依、休戚与共的深厚情谊,形成了共同进步、互相帮助、全心全意维护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大家庭和睦的优良传统,并在不断继承、保持和发扬着。通过一系列教育,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也增强了党员对外部不良思潮及环境的抵御和斗争能力。

  五、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党支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政协党组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核。2012 年 4 月的市政协机关党建工作会上,与机关党委签定了2012 年党风廉政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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