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因公出国(境)访学管理责任书
出访人员所在单位:
姓名:
出访时间:
出访国家(地区):
出访学校:
访学类型:
管理责任:
1.出访人员行前应向学校、人事处履行请假手续,由国际处报学校审批。
2.出访人员不得无故延长访学时间,若需延长,须提前履行审批手续。
3.访学期间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杜绝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4.访学期间须主动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导和监督,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所在学院和我国驻外使领馆。
5.回国后须及时向人事处销假,到所在学院、国际处报到。
6.根据“谁派出、谁负责”原则,请所在学院(部门)加强教师在外期间的监管,注意政治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出访人员签字:
派出学院(部门)签字盖章:
学院联系人(签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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