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及详细解析1012-8

时间:2022-06-26 11:35:04 浏览量: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司法》 历年真题 精选及 详细 解析 1 10 01 12 2- -8 8

  1.钱某为益扬有限公司的董事,赵某为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为钱某、赵某支出的下列哪些费用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A.钱某的年薪

 B.钱某的董事责任保险费

 C.赵某的差旅费

 D.赵某的社会保险费

 【答案】AB

 【考点】股东会的职权

 【解析】本题很容易,单纯考法条。

  根据《公司法》第 37 条第2款,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钱某是公司的董事,其年薪属于报酬事项,应由股东会决定。因此 A 项正确。

 B 项中所涉及的董事责任保险,是以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或第三者(股东、债权人等)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这种执业保险本质上也属于董事的报酬事项,因此应由股东会决定。B 项正确。

 C、D 项所涉的监事的差旅费和社会保险费不属于报酬事项,依法不能由股东会决定。故 CD 项错误。

 2.张某、李某为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 65%与 35%,张某为公司董事长。为谋求更大的市场空间,张某提出吸收合并乙公司的发展战略。关于甲公司的合并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只有取得李某的同意,甲公司内部的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B.在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 15 日内,甲公司须通知其债权人

  C.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有权对甲公司的合并行为提出异议

 D.合并乙公司后,甲公司须对原乙公司的债权人负责

 【答案】AD

 【考点】公司的合并

 【解析】公司合并属于重大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据《公司法》第 43 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本题中张某持股 65%,代表的表决权不到三分之二,因此其合并的内部协议须经李某同意,A 项正确。

 B 项主要考查合并的通知问题,依据《公司法》第 173 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

 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B 项错误。

 C 项考查债权人对于合并是否有异议权,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对于合并,法律未赋予其异议权。只能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C 项错误。

 D 项考查被合并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依据《公司法》第 174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D 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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