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为民新成效,增加法治正能量

时间:2022-06-23 18:25:07 浏览量:

 以司法为民新成效,增加法治正能量

  党的十九大报告有超过 200 处提及“人民”,确立的基本方略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都直指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这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和崇高使命,充分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的执政理念和伟大情怀。这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检察机关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司法机关,必须适应新时代、新任务和新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以司法为民的新成效增加法治的“正能量”,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一、牢固司法为民理念。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一切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的理念,真正做到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坚持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公正司法,使各项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尤其要更新司法理念,摒弃有罪推定、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等错误观念,做到“四个并重”,即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惩治犯罪与预防遏制犯罪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并重,坚持把维护

 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主要任务,使司法办案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

  二、深化司法为民实践。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司法公信力,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办理,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司法行为的实践,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一要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类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扎实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促进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二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强化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监督和纠正冤假错案和司法不公。三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四要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促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法治进步中到公平正义。五要主动联系群众,及时听取意见,多考虑群众的处境与需求,多回应群众的关切与疑问,多给予群众帮助与关怀。要耐心细致地进行释法说理,为群众答疑解惑,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要竭尽所能地开展司法救助,为群众解危济困,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暖亲切。

  三、增强司法为民能力。要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本领,以过硬的司法能力传递法治“正能量”。

 一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牢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努力培育和践行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职业精神。二要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实战实训,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三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坚持从严治检,严明检察纪律,加强廉洁从检教育,提高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要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检察权运行,确保司法公正。

相关热词搜索: 为民 法治 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