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市政学复习资料

时间:2022-06-22 11:25:04 浏览量:

 绪论 一、城市的形成和发展 1、城市的含义 城市是一定地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个非农业人口占绝对多数的行政区域。

 2、城市的特征 (1) 高度的聚集性 (2) 社会性 (3) 经济性 (4) 系统性 (5) 开放性 (6) 复杂性 3、早期城市的特点

  早期城市主要是指史前时期到 4世纪前(封建社会初期)的城市。

 第一,城市规模少,城市数量少,城市发展速度极其缓慢,城市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处于从属地位。

 第二,城市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农业聚居区,大部分居民从事农业生产。

 第三,城市功能单一,城市的经济功能特别微弱,而政治功能、军事功能以及宗教色彩突出。

 4、中世纪城市的特点 中世纪城市主要是指处于封建社会时期的城市。

 第一,城市的经济功能加强,改变了早期城市单一的政治功能和军事功能的状态。

 第二,城市形成的途径开始多元化,城市数量增多。

 第三,个别城市的规模日趋扩大,但绝大多数城市的规模仍较小。

 第四,城市发展缓慢,城市未能成为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心。

 第五,城市的消费性和城乡分离。

 5、近代城市的特点 近代城市是指 18 世纪中叶工业革命以后至 20 世纪初的城市。

 第一,大工业城市迅速成长,城市数量猛增,城市规模不断扩张。

 第二,城市的结构和功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第三,城市集中了巨大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生产力,真正成为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发展中心。

 第四,城市公用设施得到了普遍发展。

 第五,城乡差距扩大,城乡关系对立。

 第六,“城市病”的产生和蔓延。

 6、现代城市的特点 就城市的发展阶段而言,现代城市是指从 20 世纪初开始,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普遍城市化时期的城市,简言之是进入“城市世纪”的城市,就城市本身的功能、作用、设施、运转等而言,现代城市通常是指 20 世纪 50 年代以后,后工业社会时期的城市,是具有高经济效率、高管理水平、高质量环境的城市。

 第一,城市呈现多样化,城市职能从综合性到专业性,出现了大批的科学城、大学城、旅游城等;城市规模从几万人口的小城市到千万人口的超级大城市,城市分布集中化与分散化并存,小城镇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城市类型从单一城市发展到城市群、城市连绵带,有些城市连绵带已跨越了国界,形成了国际城市体系。

 第二,城市成为人类的主要聚居区。

 第三,城市成为第三产业的中心。

 7、城市形成发展的条件 首先,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分工的扩大是城市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

 其次,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促进了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自然条件、气候状态和地理位置也是城市产生的重要条件。

 8、城市发展的阶段 (1) 早期城市 (2) 中世纪城市 (3) 近代城市 (4) 现代城市。

 二、市政的含义和特征 1、市政的含义 市政是市政主体作用于市政客体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谁来管理、管理什么、怎样管理三个基本问题,具体涉及市政主体、市政客体、市政目标、市政体制等。

 2、市政的沿革 西方市政的历史沿革大体上经历了传统市政、近代市政、现代市政三个发展阶段。

 中国的市政:1911 年 11 月中国市政的开端;1921 年 7 月,中国市政的初创阶段;1928-1947 年,中国

 市政形成的重要阶段。新中国成立前 28 年是中国市政的创立和完善阶段。

 3、市政的特征 (1) 历史性 (2) 公共性 (3) 双重性 (4) 系统性 (5) 综合性 (6) 动态性 三、市政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1、市政学的研究对象 市政学是研究市政主体对市政客体如何进行有效管理的科学,涉及谁来管理、管理什么、怎样管理等基本问题。市政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

 (1) 市政主体。

 (2) 市政客体。

 (3) 市政目标、市政方式和市政手段。

 (4) 市政规律。

 2、市政学的研究方法 对市政问题的研究,必须采用科学、适当的方法。首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我们研究市政学的根本性的方法论,为我们研究市政学确立了科学的世界观。其次,市政学的研究还要采用以下一些具体的研究方法:

 (1) 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2) 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相结合 (3) 系统研究和具体分析相结合 (4) 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相结合 第一章 章

 市政主体

 一、城市政党组织 1、城市民主党派组织 中国目前共有八个民主党派,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2、市政协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第一,召开会议。召开会议是市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形式,为此,市政协建立了相应的会议制度。市政协的主要会议有: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此外,市政协还根据需要召开各种形式的协商座谈会、论证会、意见听取会等。全体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第二,提出提案。提案是市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的党派团体等向市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审查立案后由承办单位输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三,视察。视察是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委员了解情况 、检查工作、研究问题、议政建言的重要途径,是委员行使民主权利、开展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

 第四,专题调研。开展专题调研、建言立论是市政协发挥优势参与国事的重要途径。

 第五,反映社情民意。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市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

 第六,促进祖国统一。市政协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和配合,拓展与港澳台侨各界人士的联系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努力团结港澳台侨各界人士,为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作出贡献。

 3、城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城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城市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在共产党市委领导下和全国政协指导下,实现党派合作的形式,也是城市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4、中国共产党市级组织机构的构成 中国共产党的城市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设在市一级的地方领导机关,其市级组织机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市党代表大会。由选举产生的党员代表组成。其职权:听取和审查市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本市的重大问题并作出决议;选举市委员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市委员会。是市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领导机关。由市委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在每一届市常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职权:在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市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直辖市、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区、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 年。

 市委常务委员会。是主持市委日常工作的领导核心,由市委书记、副书记和市委常务委员组成。组成人员在市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委员会职权,贯彻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城市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由每届党的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5 年。在市委和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

 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直辖市、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区、市辖区的党代表大会,每 5 年举行一次。

 市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2次。

 市委根据少而精的原则,一般设置相应的工作部门,主要有:市委办公室(厅)、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等。

 5、市委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政治领导是指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

 思想领导是指意识形态、舆论导向方面的领导。

 组织领导是指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制定正确的组织路线,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推荐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从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市委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政治领导是核心;思想领导是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的前提和基础,组织领导是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保证。

 6、城市民主党派的性质及组织机构 各民主党派的市委员会由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包括常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任期与同级代表大会相同。

 7、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的方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8、中国共产党在城市中的领导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城市政权的领导者,在城市政治中居于领导核心地位。

 9、城市政协的职能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是对城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城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查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市委和城市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10、城市民主党派的作用 第一,积极参政议政,实行民主监督。

 第二,发展城市社会主义民主。

 第三,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献计出力 第四,协助城市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工作。

 二、城市政权组织 1、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职权

  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城市的国家权力机关。城市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城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城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拥有下列职权:

 第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第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 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四,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查院检查长,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五,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第六,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第七,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司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城市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

 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城市人大代表的产生 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间接选举或直接选举产生。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直辖市、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5 年。

 3、城市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不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根据中国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4、城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领导体制和职权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

 直辖市、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政府每届任期 5 年。

 城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中国的城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执行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依据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招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第四,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司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五,保防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据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第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第七,输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5、城市法院的性质、地位和组成 城市人民法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专门机关,其地位从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市人民法院在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进行工作。上级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受理上诉、抗诉、申诉等渠道,监督市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纠正错误判决和裁定,或对于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和裁定进行提审或指定市人民法院再审。但是,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具体干涉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

 6、城市检察院的性质、组成及组织体系 城市人民检察院是设在市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检察权。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对市国家机关、团体、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国家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统一实施。

 7、城市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第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第二,领导和主任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第三,讨论和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第四,监督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第五,在市人大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六,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分院检查长的任免。

 第七,在市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人员。

 9、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 一是综合管理部门。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

 二是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如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林局等。

 三是监督管理部门。如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管理局、市国家(地方)税务局、市监察局等。

 四是社会管理部门。如市教育局、市科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等。

 五是安全保卫部门。如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安全局等。

 六是内务管理部门。如市办公厅(室)、市档案局等。

 10、城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及任务 城市人民法院的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城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进行。市人民法院通过其全部活动,教育本市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职权为: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职权为:法律、法令规定由它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搞掂案件;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城市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为:审判法律规定的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11、城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第一,独立审判原则。

 第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

 第三,公开审理原则。

 第四,允许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

 城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12、城市人民检察院:是设在市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检察权。

  基本任务:通过行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和其它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其它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城市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卫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职权

 一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城市社会组织 一、城市人民团体 1、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共青团、市工商联的性质及组成 市总工会是全国总工会的一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城市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权益的代表。市总工会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主持市总工会的日常工作。

 市妇联是全国妇联的地方组织,是中共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界各族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市妇联根据工作需要下设权益部、儿童部、城乡服务部、联络部、宣传教育部、组织部等业务工作部。市妇联每 5 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妇联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选举主任、副主任、常务委员组成常委会,领导市妇联的工作。

 市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共青团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委员会,团市委是在中共市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机关。团市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一般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青工部、大学中专部、中学部等。

 市工商联是城市工商业联合会的简称,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城市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凡承认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企业、团体和个人,均可以成为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2、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共青团、市工商联的职能及任务 市总工会是城市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的权益的代表。

 市妇联: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市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市工商联的主要职能与任务是:参与城市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引导会员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承担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进行自我教育;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为会员提供各种服务;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二、城市自治组织

  城市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性质:一般在 100-700 户的范围内设立,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第届任期三年,基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居民会议由全体 18 周岁以上的居民参加。

 特点:

 一、自我管理 二、自我教育 三、自我服务 三、城市公益性组织:是指为城市困难群体或特定群体提供自愿或无偿服务的城市社会民间组织。非营利性和自愿性是公益组织的最大特点。

  包括:

  1、市红十字会

  2、市慈善总会

  3、市基金会

  4、市志愿者组织。

 四、市民参政 1、市民参政的方式 市民参政亦称市民政治参与,是指市民个人或群众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参与城市政治生活,影响城市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和政策过程的行为。市民参政是市民政治权利得到实现的重要方式,是城市政治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

 目前,中国市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和途径有:

 第一,政治选举。

 第二,政治协商。

 第三,政治结社。

 第四,政治表达。

 第五,政治接触。

 2、市民参政的条件 市民政治参与需要一定的条件和制度做保障。

 第一,透明的市政决策。

 第二,高素质的市民。

 第三,多元的参政途径。

 3、市民参政的意义 市民参副局长对城市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市民参政是城市政治民主发展的重要内容。

 第二,市民参政是市民当家作主的集中体现。

 第三,市民参政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保证。

 第二章 章

 市政体制 一、市政体制概述 1、市政体制的含义 市政体制是国家政体在城市的延伸,即城市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规范城市内代议机构、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之间、城市的政党组织与国家机构之间,以及城市的国家机械上下级之间关系的各种法律、规章和惯例的总称。

 2、市政体制与国家政体的关系 (1) 市政体制与国家政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2) 市政体制比国家政体具有更多灵活性和多样性 (3) 市政体制具有巩固和发展国家政体的作用 3、市政体制的作用 (1)市政体制有利于巩固和维护国家政权 (2)市政体制是组织和开展市政管理活动的依据。

 (3)市政体制的变革对城市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4)市政体制的变革推动城市经济体制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4、市政体制的内容 (1) 城市的代议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应该是立法、执法、护法的分工协作关系; (2) 城市的国家机构与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 (3) 市级国家机构和所辖区、县国家机构之间的关系,它包含市级国家机构、政党组织与区县级国家机构、政党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城市政权组织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是市政体制的重要内容。

 5、市政体制的基本要求 近代以来,市政体制的发展变化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的。因而制度化和系统化是对市政体制的基本要求。

 (1) 市政体制的制度化。

 (2) 市政体制的系统化。

 6、市政体制与国家政体的关系 (1)市政体制与国家政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2)市政体制比国家政体具有更多灵活性和多样性 (3)市政体制具有巩固和发展国家政体的作用 二、西方国家的市政体制 1、西方国家市政体制的基本特点 (1)形式多样化 (2)政党通过竞选的方式参与市政体制 (3)市长、市议员和市法官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并相互制衡 (4)多数城市不辖区和县,实行市县分享 (5)存在大量利益集团 2、西方国家市政体制的类型 (1)市议会制 (2)议会市长制 (3)市长议会制 (4)市委员会制 (5)市经理制 3、大都市区的市政体制

  大都市区是随着世界城市变化发展进程而出现的,也是城市化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

 4、市议会制的基本特征及优缺点 第一,由市民直接选举的市议员组成市议会。市议会行使立法权、议决权、人事任免权、城市预算权以及监督行政权等。

 第二,由市议员从议员中选举议长,即市长。市长只有一些礼仪性的职权,而没有领导市政府工作的实权。

 第三,市议会的委员会相当于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它既行使一般的市议会委员会的职权,如审议案、调查问题、召开听证会等,又行使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决策权。

 第四,市议会选举任免若干行政长官,聘任一些行政职员。

 优点:有利于维护市议会的权威性;有利于市议会对城市管理的监督;有利于减少议决机构与行政机构的矛盾,提高管理效率。

 缺点:缺乏一个统一指挥市政府各部门工作的、有实权的市长,这不利于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并领导执行系统高效率运转。

 5、议会市长制的基本特征及优缺点 第一,市议员和市长分别由市民选举产生,市长不得兼任市议员 第二,市议会拥有不顾市长反对而通过预算、地方性法规和决议的权力 第三,市议会拥有对市长任免市政府一部分工作部门首长的同意权 第四,市议会对市长和市政府的工作有建议权 第五,市议会对市长和市政府的工作有调查权 第六,市议会拥有通过不信任议案要求市长辞职的权力

 第七,属于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的特别行政机关对市长和市议会双重负责。

 议会市长制的优点在于有利于市议会监督市政府的工作,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特别行政机关对市长和市议会双重负责,在西方国家的市政管理中是比较独特的。

 议会市长制的缺点在于市议会对市政府工作不适当的监督,有可能会降低市政管理的行政效率。

 6、市长议会制的基本特征及优缺点 第一,市长由选举产生。

 第二,市长有立法权 第三,市长有一定的执行权 第四,在美国的部分大城市,从强市长制还演化出一种首席行政官强市长制,即由市长任命一位首席行政官,他根据市长的授权,领导市政府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对市长负责,其职责包括准备预算、安排一般人事、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较重要的行政事务、向市长提供专业技术的咨询意见等。如此,市长就能够集中精力处理重要问题。

 优点:作为城市管理执行系统的市政府,由于有强有力的行政首长的统一指挥,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首席行政官强市长制是强市长制的进一步完善,对于大城市,既要处理政治关系,又要搞好行政管理,比较实用。

 缺点:由于市长大权在握,市议会的制约较弱,容易引起市长专权;如果市长不尊重议会,二者极易产生矛盾。

 7、市委员会制的基本特征及优缺点 主要特征是市委员既是市议会,又是市政府,它兼行市的决议权和行政权。

 基本特征是:第一,由市民选举产生市委员,组成市委员,市委员会集体对选民负责。

 第二,市委员会产生后的第一次会议上,由市委员们推选一位委员为主席,主持会议,即为市长。有些市委员会采取市委员轮流主持会议的做法,市长就由委员轮流担任。在进行表决时,市长与其他委员平等,也只有一票表决权。市长只有一些礼仪性的职权,没有领导市委员会工作的实权。

 第三,每个市委员兼任一个或几个部门的首长。这样,市委员会既是市议员,又是市政府工作部门的首长。

 第四,市委员表决任免若干位较重要的行政长官,包括市秘书、市司库、市审计员、市检察官和市学务委员会委员等,他们对市委员会负责。市委员有权任免自己任首长的工作部门的行政长官和职员。

 优点:有利于精简机构和人员;有利于议决权和行政权的统一;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

 缺点:缺乏一位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由于市委员兼任工作部门首长,有时较难处理二者的矛盾关系。

 8、市经理制的基本特征及优缺点 主要特点是市议会陋任一位市经理,把行政权授予市经理行使,市经理对市政府和城市实行专业化管理。

 基本特征:第一,市民选举的市议员组成市议会,市议会行使议决权。

 第二,市议会公开招聘一位专业人士担任市经理,市经理对市议会负责,必须执行市议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三,市议会议长兼任市长,但市长只有一些礼仪性的职权,也无权干预市经理的工作。

 优点:有利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招聘市政管理的专业人才;有利于对市政府和城市实行专业化管理,提高市政管理的效率;有利于把政治矛盾和市政管理相对分开,市议会负责处理政治矛盾,而市经理则集中精力解决专业和技术问题。

 缺点:当市议会难以处理政治矛盾并与市政管理交织在一起时,市经理往往无能为力。

 9、大都市区的优势及对原有市政体制的挑战 首先,与传统的城市体系相比,大都市区的经济活动在空间上更集中,一体会程度更高,形成了独特的经济环境,这有利于促进新兴工业的产生,加速信息的传播,推动研发工作,增加产业门类和产品数量,并形成诸如美国硅谷这样的产业集群。

 其次,大都市区有更大的商品和服务市场,更专业化的劳动力,更全面而复杂的交通和电信网,从而使其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提升地区竞争力的主导力量。

 最后,大都市区内多中心局面的形成,实际上是中心城市和郊区经济结构的转型和角色的部分置换所出现的一些新的次中心,与原有的中心城市构成新的复中心结构,有助于缓解中心城市在人口、交通、环境、就业、住房等方面的压力,同时充分发挥了各个次中心的相对优势,与中心城市构成互补关系,从而在整体上提高了大都市区经济运行的效率。

 10、大都市区市政体制改革的主要途径 (1)市政府下设市辖区政府 (2)市政府与市镇缔结联盟

  a. 大都市兼并周围的郊区

  b. 市县合并

  c. 多功能都市行政区 (3)市政府与市镇分立合作

 a. 签订合作协议

  b. 职能转移

  c. 都市政府联合会 三、中国的市政体制 1、中国市政体制的演变 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中国的城市发展具有悠久的历史,然而市政体制却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直到清朝末年,才仿效西方国家的地方治理制度,设置了市建制的行政管理体制。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党和政府加强了对城市的领导和管理,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市政体制。

 2、中国市政体制的基本特征 中国的市政体制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制。

 基本特征:(1)中共市委在市政体制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 (2)全国城市的市政体制具有同一性 (3)市政法律地位具有非自治性 (4)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在市政体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5)市政职能具有全能性 3、中国城市行政等级制度 (1)直辖市。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建制。直辖市在城市行政区中的地位最高、规模最大。目前中国共有北京、上天津和重庆四个直辖市。

 (2)副省级市。副省级市在制定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方面,享有相当于省级的权限。

 (3)地级市。地级市是指行政级别介于省和县之间,行政地位与地区行署相当的地方行政建制。

 (4)县级市。在中国的城市体系中,县级市属于基础城市,在行政级别上相当于县。

 4、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的级别 (1)特大城市。是指城市非农业人口在 100 万以上的城市。

 (2)大城市。指市区非农业人口在 50万-100 万的城市。

 (3)中等城市。指市区非农业人口在 20 万-50 万的城市。

 (4)小城市。指市区非农业人口在 20万以下的城市。

 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市政体制的改革历程 (1)起步阶段。1978 年-1992 年。

 (2)拓展阶段。1993 年-2002 年。

 (3)深化阶段。2003 年以来。

 6、中国原有市政体制的弊端 (1)市政职能转型不到位。

 (2)市政机构设置不合理 (3)城市行政区划不够优化 (4)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不合理 (5)配套制度改革不深入 7、中国市政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方向 (1)加快市政职能转型 (2)科学设置市政机构 (3)合理设置市政体制层级结构 (4)完善基层市政管理体制 (5)实行市政管理的法治化 第三章 章

 市政职能 一、市政职能概述 1、市政职能的含义 一般说来,市政职能是城市政府在城市公共管理过程中依法履行的各项职责和功能的总称,是城市政府管理活动的基本方向。

 2、市政职能的类型 (1)传统职能和现代职能。

 (2)防御职能和建设职能 (3)一般职能和专门职能 3、市政职能的意义

 第一,市政职能是城市政府各项公共事务及其管理活动的组织化,代表了城市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反映了城市政府行为的基本宗旨和目的。

 第二,市政职能决定着城市政府管理的范围和组织规模。

 第三,市政职能既取决于国家和地方行政体制,又在不断地影响和改变着城市各级政府上下左右的行政关系,是中央、省和城市政府权责分工和事务分割的重要依据。

 第四,市政职能决定着城市财政收支占城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第五,市政职能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城市政府管理的绩效和成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和未来。

 4、市政职能的原则 首先,市政职能取决于城市政府在国家行政体制中的地位。

 其次,市政职能取决于城市的特色和工作重点 再次,中国城市政府是城市人民 会的执行机关,是国家在城市设立的一级行政机关,这就决定了城市政府既要接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还必须担负起管理整个城市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履行一级地方政府的一般职能;同时还要履行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专门职能,发布决定和命令,管理本区域内的各项公共事务。

 最后,市政职能必须依法确立和调整。

 5、市政职能的特征 (1)广泛性。

 (2)服务性。

 (3)规范性。

 (4)自主性。

 (5)多样性。

 二、西方国家的市政职能 1、西方国家市政职能的发展演变 (1)前工业化阶段 (2)工业化阶段 (3)后工业化阶段 2、西方国家市政职能的主要内容 (1)规划职能 (2)交通运输职能 (3)社会福利和保障职能 (4)文化教育职能 (5)公共卫生与环境保护职能 (6)公共安全管理职能 (7)产业振兴职能 3、西方国家市政职能的实现方式 第一,制定法规、政策和指导性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第二,更新管理理念,吸纳民间力量参与公用事业 第三,依法行使各种审判权、认证权,对各项公共事务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四,投资和支持开发新技术,引导、刺激经济发展。

 4、西方国家市政职能的基本特征 第一,市政职能的法治化程度高 第二,内容广泛的市政职能体系 第三,市政职能以服务为导向 第四,多样化的市政职能实现方式。

 三、中国的市政职能 1、中国市政职能的主要内容 (1)建设职能 (2)社会职能 (3)科教文卫体职能 (4)公共财政职能 2、中国市政职能的基本特征 (1)行政主导型的市政职能体系 (2)单一化的市政职能实现方式 (3)发展不均衡的市政职能体系 (4)重管理、轻服务的市政职能导向、 3、中国市政职能的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 (1)撤销部分职能 (2)转移部分职能 (3)增加部分职能 (4)强化部分职能 4、中国市政体制转变的路径 (1)调整城市政府行使职能的外在环境,为转变市政职能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2)调整城市政府同部系统的经济行政职能,为转变市政职能提供保证 (3)转变城市政府的经济行政职能,为确立科学的市政职能开路

 (4)在市政职能实现方式上,坚持从过去的以行政命令为主,向综合使用规划指标、经济杠杆、经济信息、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这五种调节手段转变;坚持从过去的直接管理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向间接控制、引导企业行为转变;要进一步充实加强综合经济管理和经济检查机构,适当合并和精简专业性管理部门。

 四、市政职能过程 1、市政决策 市政决策是城市的政党组织集中市民的公共意志,把它们转化为城市代议机构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城市的行政机构或司法机构贯彻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对具体的行政事务或司法案件作为决定或裁决,从而形成的处理城市公共事务的一般规范和具体意见。、 2、市政执行 市政执行是城市的政党组织和国家机械执行法律、法规、上级的决定和本市的市政决策等,并监督公共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市民执行有关的法律和市政决策等,对企业生产和市民生活实施公共行政、提供公共服务等的职位行为。

 4、市政职能过程的含义 市政职能过程,是指市政体系中的执政党、国家机构等市政主体以市政职能为核心,为维护城市社会经济秩序、推动城市发展而进行市政管理活动的运行过程。

 第四章 章

 城市发展战略 一、城市发展战略概述 1、城市发展战略的含义和作用 城市发展战略是关于城市的生态环境、产业结构、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性规划,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措施和步骤的前瞻性部署。

 作用:

 第一,科学地认识和尊重城市的能源、资源和自然环境对城市产业和人口发展的承载力。

 第二,在认识自然环境、产业结构、人口发展和城市建设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把握城市发展的方向。

 第三,科学地确定主导产业的个数和相互关系,正确把握城市经济发展的主导环节。

 第四,城市发展战略指导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五,城市发展战略对本城市与所在城市体系之间的关系作出科学的定位,有利于形成城市与城市体系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2、城市发展战略的内容和类型 城市发展战略的内容:

 一是科学地确定城市的主导产业; 二是科学地预测城市的人口规模; 三是科学地规划城镇体系和城市布局; 四是科学地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尤其是交通设施体系; 五是科学地认识和尊重城市发展赖以生存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等客观条件所决定的承载力; 六是部署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目标、重点、措施和步骤。

 类型有经济发展战略、社会发展战略、科技发展战略、文化发展战略和生态保护战略等 3、城市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 中国城市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程序,其周期需要 2-5 年,包括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由中共市委和市政府组织起草城市发展战略。

 第二阶段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城市发展战略 第三阶段是依法经过上级政府审批,取得上级政府的认可,在完成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程序后生效。

 城市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通过三方面的规划、计划来加以落实:一是城市规划,二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是城市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以及各工作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中国城市发展战略 1、中国城市发展战略的沿革 一、20 世纪 80 年代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主导的城市发展战略阶段。

 二、90 年代注重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城市发展战略阶段 三、21 世纪以来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城市发展战略阶段。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城市发展战略的优势:

 一、是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战略 二、是把城市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义的战略 三、城市全面发展的战略 四、是城市协调发展的战略 五、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2、中国城市发展战略的依据和原则 制定中国城市发展战略的依据有:

 (1)国家和上级政府的生产力布局等规划

 (2)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与政府调控相结合而形成的城市体系 (3)自然地理、经济地理和人文地理的条件 (4)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现状 (5)城市能源、资源和自然环境的客观条件所构成的对城市产业和人口的承载力 制定和实施城市发展战略的原则主要有:

 第一,实事求是。

 第二,始终抓住主要矛盾。

 第三,统筹兼顾城市发展战略各组成部分关系。

 第四,长远目标与分期实施相结合。

 第五,法制化。

 三、中国特色城市化战略 1、城市化的含义 首先,城市化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态过程。

 其次,城市化涉及的领域和包含的内容不是单一的。

 最后,城市化是城市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的过程。

 2、城市化的衡量指标 城市化的水平指标,即城市人口占城市所在地区总人口的百分比;城市化的速度指标,即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若干年内平均每年增长的百分点;城市化的质量指标,即反映市民生活水平的一系列分类指标体系。

 3、城市化的类型 以产业和人口的流向为标准,可以分为集中性城市化和分散性城市化。

 以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分为积极型城市化和消极型城市化。

  2、中国特色城市化战略应坚持的原则 第一,城市化的速度在适度,实现城市化与工业化、现代化适度同步发展。

 第二,合理、集约利用资源,分类引导人口城市化。

 第三,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合理的城市化空间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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