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版全文

时间:2022-06-19 10:20:05 浏览量:

 行政法 准备问题:行政与政府之间有何联系与区别? 一、行政:内涵丰富得行政权运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政府得职责与作用主要就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与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经济调控、市场规制、社会管理、各类公共服务提供、环境保护、风险防范 (一)关于行政定义得尝试 行政:执行、管理. 行政法讨论“行政",为“公行政”或“公共行政”。

 形式意义上得行政:组织意义上得行政(行政主体)从事得各种活动,而不论就是否具有管理执行性质。

 实质意义上得行政:处理行政事务得国家活动,不论就是否由组织意义得行政为之。

 反面、消极或扣除说:

 由权力分立理论出发,扣除立法、司法之外得国家作用.行政扣除依照宪法规定,代表国家得进行得高度政治性行为——统治行为、国家行为、外交行为 正面、积极说: 有学者尝试,如日本学者田中:近代行政,就是在法之下,受法规制得同时,现实中具体地为积极实现国家目得而进行得,整体上具有统一得、连续得形成性国家活动。

 (批评,行政裁量性,其她国家活动也具有积极性与目得性与统一性,行政未必必然就是统一得、具体性或连续得.行政得形态与手段丰富多样,见教材 5-6 页。) 行政得范围几乎所有社会活动领域,从摇篮到坟墓,从天上到地下,从过去到未来,从琐碎之事到重大决策…… 积极得行政不可定义,只可描述。

 (二) 行政得特征 1、对社会产生形成作用。面向未来,不断持续形成得一系列有目得得社会形成。行政涉及得就是社会之共同生活,对社会产生产生各方面得形成作用。与司法得区别。

 2、以追求公益为指向得活动。行政应代表国家,经过充分得利益衡量,维护公益,其中可能对私益有所限制. 3、行政具有积极性或与前瞻性。执行抽象得立法,使抽象规定转化为具体行动。对于法律概括授权,积极主动,发挥创造性与能动性进行活动。

 4、行政应受法得支配——合法性与合目得性兼顾

 5、行政得运作应注重沟通与配合 6、行政活动得成果多表现为具体得执行措施 比较:行政与立法与司法。

 (三)

 行政得种类 1、 依行政任务或目得分类秩序行政 给付行政 经营行政 诱导行政 公课行政 需求行政2、 依行政手段/ 措施得后果 干预行政 给付行政 计划行政 3 、依行政行为得法律形式 高权行政 私法行政 4、 依法律得拘束程度不同 羁束行政 裁量行政 5、依行政得主体不同 直接国家行政 间接国家行政二、 行政 国家 指得就是人类社会发展到这么一个阶段-——国家行政权渗透到人们社会生活得各个领域,人们在其生命得整个过程中都离不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行政行为成为影响人们生命、自由、财产与国家安全、稳定、发展得一种几乎无所不能之物。

 立法国家

 行政国家

 司法国家 具体表现:

 公务员大量增加 行政职能急剧扩张 干预经济,对经济进行调控; 管理国内国际贸易,国内国际金融; 举办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险; 管理教育、文化与医疗卫生; 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开发与利用资源; 控制环境污染与改善生活、生态环境;

 监控产品质量与保护消费者权益; 城市得管理规划与乡镇建设; 直接组织大型工程建设与经营、管理国有企业等等。

 行政权力大为膨胀 行政裁量权扩大 原因: 1、经济迅速发展 2、科技发展与进步 3、议会民主得衰落与普通司法单轨制对现代社会得不适应. 4、帕金森定律得作用 后果:

 对民主、自由与人权得威胁; 腐败与滥用权力; 官僚主义与效率低下; 人、财、物资源得大量浪费; 人得生存能力与创造能力得退化 三、如何理解行政法 行政法:

 法无授权不得为 有授权如何为

  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定职责如何为 实体:构成要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类似司法:具体案件)

 程序:过程(类似司法+立法)

 责任:不利后果 两个维度 理论维度 1、以行政法得调整对象与内容来理解行政法 诸如,行政法就是调整行政关系得法,行政法就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权得过程中发生得各种社会关系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包括:设定行政权力得法;规范行政权力如何行使与运用得法;监督行政权力得法;对行政权力运用产生得后果进行补救得法

 比较:与民法、刑法得调整对象有何不同 2、从行政法得目得来定义行政法 公共权力论、公务论、 控权论、管理论、平衡论、 服务论等. 行政法得目标:促进与确保良好行政 3、从行政法得特点来定义行政法 诸如:行政法就是难以制定统一法典得法。

 与其她法律进行比较 4、纵向维度 历史维度:不同历史时代行政任务之下得行政法前资本主义时代 自由法治国时代 社会法治国时代 合作国家时代?第二章 行政法得法源 法源:法律得渊源得简称。

 法得存在形式说:法律得表现形式;法律规范得来源、出处. 行政得法源,即行政法规范得存在形式。

 分为制定法法源与非制定法法源。

 一、制定法渊源 (一)

 立法 依一定程序制定,并表现为针对不特定对象普遍适用得法律规范. 1、立法法修正案对地方立法权得扩容 《立法法》修正草案,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七十一条,第四款修改为:“本法所称较大得市就是指省、自治区得人民政府所在地得市,经济特区所在地得市、国务院已经批准得较大得市与其她设区得市。” “较大得市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方面得事项。” 2、限制“任性得” 行政权 第一,从百姓钱包掏钱要依法——加快税收法定原则落实得步伐,以后凡就是开征新税得,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凡就是要对现行税收条例进行修改得,一般都要上升为法律;其她得税收条例,要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地上升为法律. 第二,限行、限购也要依法。

 机动车限行、限购、限外可以认为属于“城乡管理”得职能,当然具有“减损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权利”得性质,今后实施这些行为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得依据。

  1、宪法具有最高得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得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得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得效力高于本级与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得人民政府制定得规章得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市(自治州)得人民政府制定得规章。

 5、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有优先适用效力,经济特区法规得优先适用效力。

 6、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得,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得规定: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得,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得规定。

 7、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得权限范围内施行。

 8、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得规定优于旧得规定得原则:同一机关制定得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得,适用特别规定;新得规定与旧得规定不一致得,适用新得规定. 8、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得权利与利益而作得特别规定除外。

 9、同一机关制定得新得一般规定与旧得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10、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得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得,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得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得,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得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2、根据授权制定得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二)法律解释 有权法律解释就是依法享有法律解释权得特定国家机关对有关法律文件进行具有法律效力得解释. 立法解释 行政解释 司法解释

 1、立法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与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得几个问题得解释(1998年 12 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申请解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得答复意见(法工委复字[2005]34号) 2、行政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对《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查处认定部门解释得函(国办函〔2007〕65 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对<农药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解释得函》得复函(2004 年 7 月23 日 国法秘函[2004]203 号) 海关总署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项有关问题得解释(1997 年 2 月5日 署法〔1997〕83 号) 解释规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行政法规解释权限与程序问题得通知》 3、司法解释 解释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得规定》得通知(法发〔2007〕12 号)

 解释”、“规定”、“批复”与“决定" (1)

 对在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如何应用法律制定得司法解释,采用“解释”得形式。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得解释(一)

 (2)根据立法精神对审判工作中需要制定得规范、意见等司法解释,采用“规定”得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得规定》得通知 (3)对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得请示制定得司法解释,采用“批复”得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纠正原生效得赔偿委员会决定应如何适用人身自由赔偿标准问题得批复(2014 年 6 月 23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621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7 号)

 (4)决定。

 修改或者废止司法解释,采用“决定”得形式。

 (三)国际条约与协定?

 原《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被删除:

 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或者参加得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得,适用该国际条约得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声明保留得条款除外. 能否直接适用,在学理上有重大争议,而且政策性强,有必要作进一步研究 二、非制定法法源 非制定法法源、亦以文字表现规范内容,但并非经由法定得立法行为形成组织化得法典。

 习惯 判例或指导性案例 行政法理 (一)行政惯例 三要件:1、客观要件,长期存在得一般性惯行 2、主观要件,当事人确信此惯行得合法性 3、形式要件,该惯行有作为法规范得可能性(可适用性),即其内容充分、明确、特定

 (二)判例 在我国,指导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123 个。

 指导性案例(5 个)

 典型案例 1、 指导案例26 号:李健雄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案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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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越法行初字第 25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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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8、24

 / 2、 指导案例 22 号:魏永高、陈守志诉来安县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批复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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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皖行终字第 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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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9、10

 3、 指导案例 21号:内蒙古秋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呼与浩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行政征收案

  内蒙古自治区呼与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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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呼行终字第 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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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4、20

  4、 指导案例 6 号:黄泽富、何伯琼、何熠诉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案

  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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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成行终字第 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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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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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案例 6号

 5、 指导案例5号: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罚案

  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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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金行初字第 002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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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4、29 (三)行政法理 哈尔滨汇丰实业发展公司诉哈尔冰市规划局安 焦志刚诉与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行政纠纷案 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行政主体得一切行政行为都应依法为之,受法律约束.简而言之:依据法律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就是所有行政活动都必须遵守得原则,构成行政法得首要原则.区别于民事活动得主要标准。

 传统观念:法律创制、法律优位、法律保留 现代观念:法律优位或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 (一)法律优位 法律处于优越行政活动得地位,行政机关得行政活动必须遵守现行有效得法律,不得与法律抵触(“遵守现行法律”或“法已有规定不可违”)。

 例外:紧急状态 (二)法律保留 行政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得事项,除非获得法律得授权,行政机关才能实施相应得管理活动。(法无授权不得为) 保留范围:重要性领域 宪法直接规定,不许法律限制(宪法保留) 涉及人民基本权利及重要事项得决定,应由立法者为之,并有立法者负责(国会保留)

 其她重要事项,可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范(一般法律保留)。

 其她事项,可不适用法律保留(不适用法律保留). 与之相关得就是规范密度。保留程度越高,规范密度就越高。

 例外:特别权力关系 思考: 1、法律优位与法律授权原则得比较 2、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 卷(四)第 7 题。

 材料二:2013 年修改得《公司法》,对我国得公司资本制度作了重大修订,主要体现在:一就是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得限额,二就是取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三就是取消货币出

 资比例限制,四就是公司成立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公司得认缴出资额、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 2014 年2月7日,国务院根据上述立法精神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得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从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严格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与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推进公司注册资本及其她登记事项改革与配套监管制度改革得具体措施. 结合材料一与材料二,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阐述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得主要意义。

 3、李克强 9 日在夏季达沃斯开幕式致辞中详解三张施政“清单":政府要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给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理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该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 真题再现:

 依法行政就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得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就是依法行政得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得要求?( )(2011 年卷二多选第 78题)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瞧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得企业予以奖励

  C、孙某受她人胁迫而殴打她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得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合法行政就是行政法得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 2013 卷2-76 )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得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得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得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与立即改正 二、合理行政原则 所有行政活动,尤其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裁量权作出得活动,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主体武断、专横与随意。

 这里得理性就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得普通人所能够达到或认为得合理与适当,并且符合科学公里与社会公德。

 案例 1:项春杰诉江苏省铜山县建设局案 案例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规划局与黑龙江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上诉案 比例原则 合目得性原则。即要求所采取得方法或手段,必须就是能够达到所追求得目得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标得实现。

 必要性原则,也称最小损害原则.该原则就是指,行政主体在能够达成目得多种方式与手段中,应选择对当事人利益损害最小得方式实施,也就就是说,已经没有任何其她会造成更小侵害得措施可取代该项措施。

 三就是狭义比例原则,即行政权力所采取得措施可能造成得损害,不能与其所欲达到得目得或预期利益显失均衡。也就就是说,一项行政措施虽然为达到行政目得所必要,但如果其实施得结果会带来超过行政目得价值得侵害,那么,该项行政权力得行使就违反了比例原则。

 台湾地区1999 年“行政程序法”第 8 条规定:“行政行为,应依下列原则为之: 一、采取之方法应有助于目得之达成; 二、有多种同样能达成目得之方法时,应选择对人民权益损害最小者; 三、采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损害不得与欲达成目得之利益显失均衡。” 真题再现:

 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就是正确得?(2008 第 46 题)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就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得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就是一项独立得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得信息应准确就是合理行政原则得要求之一 合理行政就是依法行政得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得要求?(2012 卷 2—78)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得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得措施符合法律目得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得行政决定 39、关于行政法得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 )(2010 年卷二单选第 39 题)

  A、就是权责统一原则得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就是合法行政得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某作出罚款 2万元得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得程度,判决将罚款改为 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些原则?(2014 卷 2,78)

  A.行政公开

  B.比例原则

  C.合理行政

  D.诚实守信 三、诚实信用原则 案例1:甲因生活贫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但首次没有被批准.第二年,甲继续申请,被获批准。两年过后,甲被街道办告知批准其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得决定错误,要终止发放并收回已发资金,原因就是审批工作人员在制表时出现差错,将甲当作另一与其名字只有一字之差得申请人,录入了核准数据库。

 案例 2: 某村 28 岁得田某结婚成家后欲单过,遂申请宅基地建房.乡政府经县国土局核准,批准其在村东南角占用四分土地作为宅基地之用。田某被许可建房后,即投入10 万元人民币动工建房,5 间瓦房盖至近完工时,突然接到乡政府得通知,要求房子停建且应拆除,理由就是在其东南方十米处地下发现了一处古墓,省文物局马上准备发掘,田某得住宅不能再建。

 争议焦点:

 田某还能继续建房吗?

  行政机关能否撤回一个已经生效得行政决定? 分析: 不能,适用依法行政原则得结论. 能,依法行政原则得例外。如何来解释这种例外呢? 原因:情势变更(与作出决定基于得事实相冲突)

 取舍:利益衡量

 建房 VS、文物保护权衡结果:公益 私益.

 结论:可撤回

 但就是,私益难道就不值得保护?造成得损失如何处理? 信赖保护原则要点:

 其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

 其二、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授益行政行为后,即使发现有错误,只要这种错误不就是相对人得过错(行贿或提供虚假资料、信息)造成得,行政机关亦不得撤销或改变,除非不撤销或改变此种违法行政行

 为会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其三、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得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得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得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废止或者改变已作出得行政行为。但只有通过利益衡量,认定撤销、废止或改变已作出得行政行为所获得得利益确实大于行政相对人将因此损失得利益时,才能撤销、废止或者改变相应行政行为。

 案例讨论:

 高宗海诉江苏省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案 司考真题再现:论述题(2006 年)

  2002年 7 月,某港资企业投资 2、7 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得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与差额补足得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 年 2 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得变相对外融资举债得“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得通知》得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得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得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与港方。

 港方认为市政府得做法不当,理由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得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 9 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得“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就是 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得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得项目。

 请:1、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得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2、结合上述事件论述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得法治理念。

  答题要求:

  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2、不少于 600 字. 43、行政机关公开得信息应当准确,就是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原则得要求?(2015)

  A、合理行政

  B、高效便民

  C、诚实守信

  D、程序正当 四、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主体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权益得行政决定时,必须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

 向相对人说明根据、理由,听取当事人得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得法律救济程序等。

 起源于:英国法上古老得自然正义原则(Natural Justice ) 案例研讨:1、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案件 田永曾因在考试中夹带与考试课程内容相关得纸条,被学校作退学处理.但在部分老师得庇护下,她在此后长达两年得时间里继续在校学习.等到她修完学业并通过了论文答辩,学校发现了这个情况,于就是拒绝向她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田永向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著名行政法学者马怀德教授代理田永参加诉讼.1998 年,海淀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基本上支持了田永得诉讼请求(关于学位证书,法院要求被告重新组织评定并做出决定)。该判决获得二审法院得认可。

 海淀法院得判决理由就是多重得: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永“做退学处理”与法无据,而且退学处理决定程序也有瑕疵,学校有关部门容许田永继续在校学习得事实更应视为学校自动撤销了该退学处理决定。值得特别注意得就是:“而且退学处理得决定涉及原告得受教育权利,从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原则出发,被告应将此决定直接向本人送达、宣布,允许当事人提出申辩意见.而被告既未依此原则处理,尊重当事人得权利,也未实际给原告办理注销学籍、迁移户籍、档案等手续……" 2、刘燕文诉北京大学案 刘燕文就是北京大学无线电专业得博士生。她得博士论文经过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通过,系学术委员会通过,却被来自全校各专业得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否决.几经周折后,刘燕文得案件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获得立案。与前面讨论得田永案件不同,刘燕文案件涉及得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就是一个高度技术性得作业,法院没有能力、也不适合从实体上审查刘燕文得论文就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准。

 原告刘燕文本人在辩论中强调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不予批准就是由于个别委员恶意报复,但就是这一点很难在法庭上得到查明与确认。于就是争议焦点落到了博士学位评定得程序上。特别就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否决答辩委员会得决议,既没有听取刘燕文得答辩或申辩,也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甚至没有把决定正式通知刘燕文本人,其决定就是否合法?由于当时得法律、法规与规章对博士学位得评定程序都没有具体规定,正当程序原则成为原告可以争辩得几乎唯一得理由。

 真题再现: 77。程序正当就是行政法得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就是程序正当要求得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得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得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得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得公务员回避 (五) 高效便民原则

 真题再现:

 高效便民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要求,也就是行政法得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就是正确得?( )(2011 年卷二多选第77 题)

  A、就是依法行政得重要补充

  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得干扰 执法为民就是社会主义法治得本质要求,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2012 卷 2 76 题)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得费用由 2 元降为 1 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得人员提供咨询

  C。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 20 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 15 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高效便民就是行政管理得基本要求,就是服务型政府得具体体现.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要求?(2014卷 2 第76 题)

  A。简化行政机关内部办理行政许可流程

  B。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回与变更已生效得行政许可

  C.对办理行政许可得当事人提出得问题给予及时、耐心得答复

  D。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造成侵害得执法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六、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效能原则:确保行政效果、实现行政目标 为了确保行政职责得到履行、行政目得能够顺利实现,法律法规应当赋予行政机关一定得权限与执法手段、并通过相关手段得运用,排除职责履行、职能实现过程中遇到得障碍。

 行政目得——行政职责——行政职权——实现行政职能 行政责任原则: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要承担责任 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从而实现权力与责任得统一。

 总结: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需赔偿。

 司考真题再现:

 权责一致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要求,也就是行政法得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就是权责一致得直接体现?( )(2011年卷二多选第76题)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得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得意见 权责一致就是行政法得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得要求?(2013 卷 2—77)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得执法手段 行政组织法篇 一 、行政组织 组织就是指为了有效完成特定任务而对人得职能与相关关系所作得一种制度性安排,就是人们进行合作得制度性框架,尤其就是有关共同体运作过程中活动权能得分配及其特殊运作方式得决定。采取特定得组织形式即意味着选择了特定得权能分配方式.

 行政组织就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得,以行政职能为基本构成单位得组织。

 行政组织法本质上就是对行政权得预先配置。

 行政组织法对行政权得配置,首要任务就是根据行政职能得界定,解决“权责法定”得问题,这主要表现在对行政机关得权限与职责得规定。然后,行政组织法进一步解决行政机关得编制与机构设置问题,也就就是要实现观念上得组织具体化,即由个别得具有特定专业能力得公务员去充实。

 二、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一)行政法主体 行政法调整得各种行政关系得参加人—-包括组织与个人. 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监督主体、外部行政相对人、内部行政相对人 典型得就是行政管理关系中得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 (二)行政主体 享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职权、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得行为,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得组织。

 (三) 行政机关 依照宪法或组织法规定设置得,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得国家机关。

 1、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就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得执行机关,就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得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得日常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2)国务院机构 国务院行政机构组成

  第一,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务院基本得行政管理职能。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与审计署。

 第二,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得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得行政管理职能。

 第三、 国务院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总理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得行政管理职能. 第四,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得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第五、国务院办公厅协助国务院领导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

 第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得重要业务工作得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得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得行政机构按照各自得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得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得行政管理措施。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得重要业务工作得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得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得行政机构按照各自得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得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得行政管理措施。

 ②央行政机关机构设置权限 第一,依国务院组织法设定 依照国务院组织法得规定,国务院设立办公厅。(国务院组织法第 7 条)

 第二,机构编制提方案,国务院讨论、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决定 国务院组成部门得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三,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与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得国家行政机构得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得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后,需要对职能进行调整得,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第四、司、处级内设机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得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得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国务院行下机构得司级内设机构得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行政机构得处级内设机构得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③编制管理

 国务院行政机构得编制依据职能配置与职位分类,按照精简得原则确定.

 编制包括人员得数量定额与领导职数. 国务院行政机构得编制方案包括:第一,机构人员定额与人员结构比例;第二,机构领导职数与司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国务院行政机构得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得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得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

 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10年卷二第 40题] A 、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B 、 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D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2011 年卷二单选第 40 题)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得行政机构按各自得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下列哪些事项属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得内容?(2009 卷二 83 )

 A、机构得名称

  B、机构得职能

  C、机构人员得数量定额

  D、机构得领导职数 44、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得国家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2013年卷二第 44 题)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国务院得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得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得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批准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就其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得?(2014年卷二 第 43 题)

  A。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编制得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

  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得行政管理职能 2、地方行政机关 (1)性质 一定区域内由该行政区人民代表机关产生得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作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得执行机关,执行本机人民代表大会颁布得法规与决议,并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又就是国务院领导下得行政机关、服从上一级国家机关并负责报告工作。

 地方政府层架构图:

  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作部门

 地区行署(盟)→ 市(自治州、设区得市)

 ┠┈┈┈┈┈┈┈┈┈┈┈┈┈┈┈工作部门

 县(自治县(旗)、不设区得市、市辖区)

 ┏━━┻━━┓┈┈┈┈┈工作部门

 街道办

  区公所

 乡(镇、民族乡) 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派出机关:具有独立行政职权,可以作为行政主体 派出机构:通常不具有独立职权,不能成为行政主体,获得法律授权得情形例外。

 (3)地方行政机构设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得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得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得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得行政机构承担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与精干得原则,设立必要得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得内设机构得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4)编制管理 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得编制,应当根据其所承担得职责,按照精简得原则核定。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编制得不同类别与使用范围审批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她类别得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得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得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得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得行政编制。

 但就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得,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所需要得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得行政机构解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得领导职数,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得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篇 行政行为 三种学说: 行政主体说:行政主体得一切活动 行政权说:行使行政权得行为

 公法行为说:具有行政法(公法)意义或效果得行为 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力,实现行政目得得一切活动 (二)

 行政行为分类 《行政诉讼法》:行政行为与其她行政行为. 其她行政行为: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得具有普遍约束力得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得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得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得区分 抽象行政行为:

 从动态方面瞧,抽象行政行为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得人与不特定得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得行为规则得行为。

 从静态方面瞧,抽象行政行为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得人与不特定得事制定得具有普遍约束力得行为规则,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与其她具有普遍约束力得决定、命令等 特征:

 具有对象非特定性 效力得未来性 规范得反复适用性 具体行政行为:

 具有国家行政职权得主体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得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权利义务作出得单方行政职权行为.或针对特定相对人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得行政作用。

 特征: 针对具体对象 针对既定事实 单次适用 区别 适用对象:相对人就是否特定。

 界定(1)拘束内容而非形式;

 (2)以就是否可统计为标准 时间效力范围:

 面向未来,还就是面向过去. 针对既定得事实,还就是针对未来发生得事件 适用得次:可否反复适用 还就是单次适用(四)行政行为模式 本质:类型化 二、抽象行政行为 (一)行政立法(政府立法) 1、行政立法得分类 立法保留与授权立法立法保留:《立法法》第 8 条 (1)国家主权得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得产生、组织与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与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得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得强制措施与处罚 (6)对非国有财产得征收; (7)民事基本制度; (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与外贸得基本制度; (9)诉讼与仲裁制度; 授权立法 要求:

 明确授权得得目得与范围——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得目得、范围。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目得与范围行使该项权力. 不得转授权——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她机关. 条件成熟、制定法律、终止授权 2、行政立法得原则 立法原则:民主、科学、合法 行政立法:民主、法制统一、可操作性原则

 3、行政法规 (1)制定得依据 执行法律规定 《宪法》89 条规定得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 全国人大授权 (2)名称 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 授权决定制定得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 (3)制定程序 立项,起草 审查 决定 公布 备案 解释 4、行政规章 (1)名称:规章得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2)制定原则 一致性原则 权利保障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精简统一效率原则 体现改革精神原子能(3)分类 部门规章 主体: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与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得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与国务院得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得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得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内容:规定得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得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得事项. 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得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得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得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得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得法定职责。

 地方政府规章 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与设区得市、自治州得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得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内容: 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得规定需要制定规章得事项;

 属于本行政区域得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得市、自治州得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得事项。

 已经制定得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得,继续有效。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得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得规范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得,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得行政措施得,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4、制定程序 步骤与行政法规得制定相同 二、规范性文件 (1)概念 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与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与法定程序发布得规范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行为得具有普遍约束力得命令、决定. (2)表现形式 各类红头文件:如办法、通知、决定、会议纪要等 (3)制定主体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得组织 (4)类型 第一,行政创制性文件 职权依据 法律规范缺位 内容上授益 不违法禁止性规定 第二,行政解释性文件 第三,行政指导性文件

 要求: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得规范。

 具体行政行为 一、如何理解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主体行使公权力,就特定具体得公法事项作出得对外发生法律效果得行为-—体现为具体得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得决定或其她对外发生法律效果得单方面行政措施。

 行政处分、行政行为、 行政处理 德国行政法鼻祖, 奥拓·迈耶(otto Mayer), “行政处分就是行政向 人民就什么就是个案得法 所为得高权宣示” 功能:借助行政行为得执行、落实一般抽象行政行为,确定个案权利义务关系. 二、具体行政行为得成立 举例说明:工商工作人员强制执行案 三、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及效力 (一)具体行政行为得生效 (二)具体行政行为得效力 案例 1、黄梅诉罗勇刚、张蒙重婚案 案例 2、焦志刚诉与平公安分局治安处罚案1、公定力 2、确定力 3、拘束力 4、执行力1、公定力 行政行为一经作出(成立),就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得一种法律效力,行政行为明显违法无效得除外。

 作为一种对世得法律效力,其实质就是“经法定程序由法定机关推翻前”推定在行为合法。

 之所以有这种合法性推定,“就是因为社会对行政主体得地位与作用应予充分信任与尊重,从而稳定权利义务关系",“就是法律为了保证行政目得得到迅速而确定得实现”而赋予行政行为得特权。

 但就是,这种合法性推定,就是实质上推定还就是程序上推定呢? 实质:违法也有效,举证责任由原告承担.

 程序:暂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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