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大督查工作推进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1-10-11 08:47:3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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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区大督查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对各级党组织的督促检查工作作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党委办公室督查室牵头抓总、部门分工负责、各方面参与的督促检查大工作格局,为形成抓落实合力提供重要保障。同时,市委督查室也要求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大督查工作格局,落实中央、省市要求。我区的大督查工作格局方案准备工作做得较早,在今年X月份就开始着手调研起草,并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经过认真修改完善后,正式以区委文件下发,这标志着我区督促检查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里程碑。站在新的起点上,就如何抓好大督查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的重要意义 (一)抓落实促发展,确保政令畅通的需要。近年来,我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大多数部门奋力拼搏,勇于担当,创新工作思路,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圆满完成了市、区的各项目标任务。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在少数部门和单位,重工作决策部署安排,轻督查落实,有令不行、有令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仍然在不同程度存在。随着我区X工作进入攻坚期,抓落实的任务更加繁— 2 —

 重。这对于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改进作风,进一步有效推进上级及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出了更高要求。“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实干才能取得工作成效;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督促检查工作,形成全区上下抓落实的局面,要围绕全区大局加强督办、促进落实,对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批示,通过建章立制、督促检查等手段,一个一个跟踪问效,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落实督查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要以多种形式督促检查,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要重视督促检查结果的运用,抓整改落实,发现问题的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定时间、挂账整改,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督促真抓真改。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亲自抓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要强化督查职能,健全督查机制,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督促检查大工作格局。

 (二)提高督查工作制度化水平的需要。制度是管根本的、管长远的。不断完善科学、管用、系统的制度,是提高督促检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督促检查工作制度适应形势和任务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区委区政府进行机构改革,把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合并为一个机构,加强了对全区督查工作的统筹,为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发挥了重— 3 —

 要作用。我区近年来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形成和完善了许多创造性做法,比如,开展回访调研,加强任务分解、情况反馈,实行考核评比、责任追究等,对推动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好的做法有必要上升为制度加以固化;同时,对督促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督促检查结果运用不充分特别是督查问责不够等,也需要用制度化措施加以解决,我区大督查工作体系实施方案的制定出台,就是这些工作的系统总结和归纳。

 (三)实现我区督促检查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创新是督促检查工作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目前我区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督促检查工作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近年来,我区各部门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推进督促检查工作的观念、方法、机制等各方面的创新,取得许多新的成果。比如督促检查工作在传统的听取汇报、查资料等做法基础上,加强事前调查研究、综合研判,事中实地察看、抽查暗访、事后跟踪督查,挂账督办等新方法。在督查力量统筹方面,由主要依靠督促检查部门一家向部门“联合作战”转变。创新工作机制,把督促检查工作和综合考评相结合,提升了工作成效等等。但同时我区督促检查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部门单位对督促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督促检查手段单一、— 4 —

 刚性不够,对问题整改落实缺乏后续跟踪;督促检查结果运用不充分,督查工作权威性和实效性打折扣;督促检查活动统筹不够,存在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现象;督查机构不能够完全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小马拉大车”问题突出。针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突出问题,我区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许多新举措新要求,比如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责任意识,强化各单位督促检查工作本单位领导的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计划和统筹,改进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督促检查结果,提升督促检查工作效能,加强督促检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将督促检查干部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等等,这些实招,对于推进督促检查工作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大胆创新,积极构建高效有力的督促检查工作大格局 (一)选优配强督查工作队伍。1.建立督查专员人才信息库。根据工作需要,从现任科级领导和保留原职级待遇科级干部中选派熟悉情况、工作负责的领导组成督查专员队伍,人选由区委组织部、区督查室研究提出,并报区委审定后建立督查专员人才信息库。2.建立兼职督查员制度。在乡(街道)、区级有关单位设立兼职督查员,兼职督查员由单位研究提出(乡、街道原则上由党政办主任担任,区属部门由单位办公室主任担任),报区督查室备案,主要负责各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件等— 5 —

 督查工作的上下联系和反馈工作。因人事调整或工作变动导致兼职督查员变动的,由各单位将变动情况报区督查室备案。

 (二)完善措施,建立大督查工作长效机制。1.规范督查工作程序。为防止督查工作过多过滥、被督查单位疲于应付现象,严格督查“准入”机制,凡列入督查事项须按相关程序审批。首先,区级督查事项须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由区督查室组织实施。未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区督查室不得列项督查。其次,区直各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各临时机构在代区委、区政府或区委办、区政府办起草相关文件时,如需直接明确由区督查室开展督查工作的,须送区督查室审查,经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履行签发程序。第三,区直各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各临时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组织跨系统、跨职能的督查工作,须经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向区督查室提交书面督查方案和督促检查事项审批表,由区督查室报请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牵头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四,区直各部门系统内的督查和各乡(街道)的督查,可根据其工作实际,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实施。2.完善督查工作管理。一是统一工作流程。在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下,由区督查室负责拟定督查立项通知,督查组按立项通知的要求进行跟踪督查。区委书记、区长安排部署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的督查,由区督查室直接立项督查;区直部门组织的— 6 —

 跨系统的督查,须按督查立项审批程序进行立项督查。二是加强催办管理。实行催办台账管理。定期与承办单位或部门联系,及时掌握督查事项工作进展。对办理有规定办结期限的,必须如期办结;确实难以如期办结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区督查室报告进度情况。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区督查室要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必要时请相关区级领导出面督促,解决一些相互推诿、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对在限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督查事项目标任务,或者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由区督查室发出催办通知,责成责任单位提交书面保证,限时办结督查事项。三是建立督查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督查单位和专兼职督查员的考核,由区督查室负责对督查单位平时工作进行记录,年底对全年督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或奖励。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督查专员和兼职督查员进行考核,对完成督查工作任务较好的督查人员给予奖励。3.加强要素保障,多措并举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明确职责任务。充分发挥各级领导抓督查促落实的主体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分工负责”的大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要适时向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汇报督查工作情况,并提出督查意见建议。区委、政府分管领导要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分管工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街道)和部门主要领导为抓督查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督查工作负— 7 —

 有组织和领导责任,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切实组织开展好各项督查工作的落实。各乡(街道)和部门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督查工作,具体组织协调抓好督查工作。二是强化督查保障。区委、区政府设立督查工作专项经费,每个督查专项组安排2万元的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督查工作的保障。督查专项组实行“集中办公,分工负责”的管理方式。督查专项组组成人员单位要全力支持督查人员的工作,按照区督查室的安排,确保人员能按时到位开展督查工作。三是提高督查实效。督查组是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授权下开展督查工作的主体,在督促检查中要大胆履职,敢于碰硬,敢于担当,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咬住目标任务,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切实转变作风,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扎实抓好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件等事项的督查,确保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及时、全面、客观地将各项督查事项落实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反馈到区督查室,发挥好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的作用。四是规范督查纪律。督查人员在督查过程中要做到“六个不得”:一是不得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和情况等视而不见;二是如实报告督查工作情况,不得隐瞒、歪曲、捏造事实,坚决防止“假、大、空”;三是不得泄露督查工作秘密;四是不得在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五是不得利用督查工作的— 8 —

 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是不得有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五是强化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督查成果在指导工作、完善决策和推广落实经验、加快落实进程以及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作用。区督查室要及时形成督查专报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事项区级分管领导,并根据其意见,及时形成督查通报,印发各乡(街道)、区直各单位,确保督查工作的时效性。一是对督查工作中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执行落实决策部署到位,推进有力,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质量高、成效明显、实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纳入“正面清单”台帐管理,作为评先选优、提拔重用的依据,在年度考评总分中按照考核工作有关规定给予加分。二是对督查工作中发现有不作为、不担当、不落实的的单位或个人,提交区纪委(监察)按工作程序实施问责处理,并纳入“负面清单”台帐管理,在年度考评总分中按照考评工作有关规定予以扣分。三是对督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或线索,由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移交区纪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要善于在工作实践中应用大督查工作机制促进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 在我们有了完善的大督查工作体系作为推动决策落实的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在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具体工作中我们— 9 —

 要善于应用这一有力的工作手段,实现“三个到位”,促使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一是责任要到位。如果督查中责任不明确,就可能出现有成绩人人争功、耽误事相互推诿的情况。必须把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主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谁去落实落实什么、什么时候完成到什么程度界定清楚,为考核奖惩提供依据。

 二是监督要到位。有些人是有惰性的,一旦缺乏有效监督,落实就会松懈,等到发现完不成任务或任务完成得不那么好,想补救都来不及了。必须把单位主体督查责任和全区面上的督查结合起来,既发挥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监督作用,又发挥大督查的监督作用。

 三是奖惩要到位。“国家大事,唯赏与罚。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对那些抓落实好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要及时褒奖;对那些迟迟不能完成任务,或者完成任务差的,要果断予以处理。绝不能落实不落实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要坚持在重点工程、重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中考察了解干部,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者得利,形成“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我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大督查工作格局的有关精神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督促检查工作的整体效能,形成全区上下重视抓— 10 —

 落实、共同抓落实、聚力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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