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分表&2021年国企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多久一次

时间:2021-10-20 10:43:43 浏览量:

2020 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考核 评分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一、 组织领导

  (5 分)

 1、健全机制

 (2 分)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宣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 1 名班子成员负责该项工作(1 分)。

 (2)建立健全大宣教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制订修订相应工作办法(1 分)。

 2、工作部署 (3 分)

 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重点工作内容,有计划推进年度工作,班子会议定期研究宣教工作(3 分)。在市以上会议交流宣教工作经验加 5 分,区级加 3 分。

 二、 新闻宣传 (45 分)

 1、队伍建设 (2 分)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新闻宣传队伍;按时按要求报送新闻用稿统计情况(2 分)。

  2、新闻用稿

 (40 分)

 (1)国家级用稿(15 分)。采用 1 篇,得基本分 15 分,每增加 1 篇加 20 分。

 (2)省级用稿(8 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用稿 2篇,得基本分 8 分,每增加 1 篇加 3 分。

 (3)市级用稿(7 分)。X 电视台“清风 X”栏目采用 1 条,2 分;《X 大众报》头版、“镜鉴”专版用稿 1 篇,2 分;《X镜鉴》网站、微信用稿 6 篇,3 分。X 电视台“清风 X”栏目、《X 大众报》头版及“镜鉴”专版用稿每增加 1 篇加 2 分。

 (4)区级用稿(10 分)。报刊、杂志用稿 12 篇,6 分;网站、微信用稿 12 篇,4 分。

 3、宣传活动 (2 分)

 按规定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 分)。结合实际,自主策划专题宣传活动,每开展 1 次加 3 分。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访谈类节目,每 1 次加 2 分。

  4、舆情处置 (1 分)

 制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做到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妥善处置涉纪涉腐网络舆情(1 分)。因未及时、妥善处置造成负面影响的,每发生 1 起扣 5 分。

  2020 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考核 评分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三、 廉政教育 (30 分)

 1、纪法教育 (10 分)

 (1)将党章党规党纪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新部署(4 分)。

  (2)多途径、多形式、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教育,确保全覆盖;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性廉政纪法知识闭卷测试;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讲授专题党课不少于 2 次(6 分)。

  2、警示教育

 (13 分)

 (1)开展“定向”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针对不同层级、不同系统、不同行业,精准化、差异化、特色化开展专题警示教育(5分)。

  (2)认真组织开展“510”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不走样、自选动作成效明显有特色(5 分)。规定动作每少 1 项,扣 1 分;自选动作每增加 1 项,加 1 分。

  (3)抓好节日期间等关键节点警示教育(3 分)。紧抓端午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违规违纪行为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和重要关口,强化纪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每少 1 次,扣 1 分。

  3、特色教育 (7 分)

 (1)深化“三排一降”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围绕规范廉洁行使公权力,结合自身岗位特点,进一步排险点、险种、险象,降低履职风险(3 分)。

  (2)持续深化“四前”廉政教育制度(4 分)。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四前”廉政教育制度,做到任前必考、事前必谈、工前必诺、节前必警。每少 1 次,扣 1 分。

 2020 年度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考核 评分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四、 廉政文化

 (20 分)

 1、载体建设 (5 分)

 各镇(街道、区园)要深挖地方红色文化资源、廉洁文化元素,以烈士命名镇村为支点,积极申报创建“清廉镇村”示范地,打造“红色廉洁村居行”;区直部门和单位要利用各类载体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形成各具特色的廉政教育载体(5 分)。

  2、文化活动 (7 分)

 (1)利用喜闻乐见的艺术表现形式,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4 分)。每年不少于 2 次,每少 1 次扣 2 分,每增加 1次,加 1 分。

  (2)积极参加市、区级廉政文化活动;配合做好廉政文艺巡演,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家属、群众代表观看演出(3 分)。参加市、区级廉政宣教活动评选,获一等奖分别加 5 分、3 分,二等奖分别加 3 分、2 分,三等奖分别加 2分、1 分,其他奖项分别加 1 分、0.5 分。

  3、文艺作品 (4 分)

 组织制作原创廉政微视频、微电影、廉政漫画、公益广告或者组织开展其他廉政主题文艺作品创作(4 分)。相关作品被上级纪委采用的,分别按中央、省、市级加 20 分、10 分、5 分。

  4、家风建设

 (4 分)

 深入推进廉洁家风建设。开展家庭助廉主题活动,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家属廉洁教育大会、组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属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一系列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携手家属重家教、立家规、正家风(4 分)。每年不少于 2次活动,少 1 次扣 2 分。

  五、 其他事项

 统计上报 按时、准确、完整上报统计数据及相关材料。逾期报送,扣3 分;材料弄虚作假,每发现 1 处扣 1 分。

  台账资料 建立健全本单位完整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台账资料,按“Xlogo+X•XX”格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完成扣 2 分。

 备注:新闻用稿特指省市考核指定媒体刊用情况,各单位系统媒体用稿不列入统计。凡一稿多用的,以分值最高的媒体计算为 1 篇。

 1. :

 国家级媒体:《人民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杂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 :

 省级媒体:《新华日报》、X 卫视《X 新时空》、《群众》杂志、《党的生活▪反腐倡廉版》、省纪委清风 X 网、清廉 X 微博微信。

 3. :

 市级媒体:《X 大众报》一版及“镜鉴”专版、X 电视台《清风 X》栏目、市纪委镜鉴信息网、“X 镜鉴”微信公众号。

 4. :

 区级媒体:《X 日报》、X 电视台、“X”杂志、网站、微信。

 2021 年国企党建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 X 届 X 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和市委 X 届 X 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紧紧围绕“三改革一减亏”、国企公车改革,实现减亏增效),抓基层强组织、抓干部强队伍、抓人才强引领,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党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全面领导,着力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创新,为推动 X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和建设 X 结合部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1.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杜绝“七个有之”,坚持“五个必须”。加强意识形态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 X 次,班子成员有不少于 X 字的自撰发言材料。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立身之本和行动指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用好“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新时代工人讲习所”等学习平台。

 3.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围绕主题教育期间检视的各类问题开展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履职担当的使命意识和行动自觉。要将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进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公司治理的领导 1.确立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制定修改《国有企业章程》,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2.发挥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制定完善《国有企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重大决策的要求、内容和主要程序。把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研究的,不得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事项。实行重大决策目录管理和报备制度,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要定期向党组织报告

 3.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请示报告制度。下级党组织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企业领导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企业董事会、经理层要定期向企业党组织报告工作执行情况。

 4.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各国有企业要成立党建工作机构,按照不低于在岗职工人数 1%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干部,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1%的比例落实党建工作经费,推行“双培养机制”,要列出换届提示清单,按期进行换届。

 5.加强党组织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完善党组织领导群团组织和民兵武装的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民兵武装,配齐配强群团干部,定期开展群团活动。企业党组织每年不少于 1 次听取群团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把好工作方向。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人才队伍 1.严把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按照 20 字方针,坚持好干部标准和要求,大力选拔心中有党、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有专业思维和能力的干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程序,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

 2.严格党组织领导把关和管理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制定实施《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市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办法》。企业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有关要求对干部的推荐、选拔、使用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干部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市属国有企业制定并实施《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3.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市国资委党委制定实施《×市市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市属国有企业确保人才培养、培训、激励和约束等机制健全,制定实施以政治标准、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考核评价办法》,重视对国有企业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同时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

 4.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市属国有企业要做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开展分析研判,注重结果运用。市属国有企业要做好国有企业人才聘用考察、考核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备案等工作。

 (四)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 1.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市属国有企业要有建设方案和详细推进计划,2021年拟完成总量 40%任务数的具体名单。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有制度、有措施、有成效,党支部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有制度、有平台、有载体、有监督,党支部参与所属内设机构或组织重大问题决策有制度、有保障,公司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杜绝“大支部”、“空白班组”等问题。

 2.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市属国有企业要制定并实施《国有企业党员发展计划》,建立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人才库,重点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外来引进人才的联系培养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有档案、有成效。建立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联系积极分子机制,做好传帮带。

 3.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按照“五个融合”的要求,切实提高已有的党建品牌建设水平,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创新创建工作,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实现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定并实施支部考核标准化规范化评估验收办法,对完成标准化规范化的党支部进行评估验收。今年在原有示范支部建设的基础上,市管四大集团公司再增加 1 家示范点打造,各县(市、区)、新蒲新区国企党建领导小组要完成至少 1 个示范点打造。

 (五)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企业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国有企业党委要认真部署对下级国企党委的巡察,确保任期巡察全覆盖。

 2.坚持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建立和落实国有企业巡察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十二项规定,持续兴“三风”、纠“四风”。国有企业每年开展不少于 1 次的集中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3.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前介入机制,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每年至少举行 1 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不敢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4.切实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国有企业廉政风险清单》,实行动态跟踪监控。按照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现销号整改。规范党务厂务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六)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1.坚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企业一章(公司章程)两制(治理制度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议事制度,建立企业战略发展、风险防控、市场拓展等专业委员会,为科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把握功能定位,理清权责边界。一是职权与功能定位相匹配,合理界定各方职权,做到权责清晰;二是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要认真梳理出各级治理体系决策事项和流程;三是落实前置程序,“三重一大问题”坚持党委前置。

 3.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协同运行。一要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保证各治理主体履职用权有章可循;二要建立复杂决策全程通报机制,做到沟通及时、充分、透明;三要建立决策会前反馈机制,会前要主动听取相关专家和董事提意见,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七)以脱贫攻坚为统领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1.全面助推脱贫攻坚。市属国有企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要积极担当作为,聚焦结对帮扶村的贫困原因,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注重产业帮扶,注重农民增收,注重素质提升,认真抓好国有企业结对帮扶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工作。

 2.做好“三改革一减亏”工作。认真做好四大集团深化改革,实现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改革,确保 2021 年 6 月底前实现顺利交接;深入推进国企公车改革,确保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通过改革和发展,最终实现国有企业减亏增效。

 三、工作保障 1.履行和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国企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认真履行直接责任,纪委书记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其他党员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2.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市国资委党委向市委述职,市管国有企业党委书记向市国资委党委述职,县属国有企业要向县(市、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国有企业监管部门党委述职,企业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述职。

 3.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以国资委机关党建为抓手,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一批可坚持可使用的长效机制。持续正风肃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巩固提升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认真践行“五步工作法”,不断提升能力水平。

 4.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对市管四大集团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和述职评议结果纳入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评价,作为评先评优、薪酬兑现、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市国资委党委每年至少开展 2 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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